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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鎮地處高陵最南端,為本縣渭河以南唯一的轄區,東北兩面瀕臨渭河,北與張卜、榆楚兩鎮隔河相望,東南與臨潼區西泉街道接壤,南和灞橋區新合街道,西與崇皇、涇渭兩街道以河為界,西南靠灞橋區水流街辦。鎮政府駐地在耿鎮東西街道東端北側,距離縣城約11公里。
該鎮原為耿鎮鄉,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紅旗公社,同年10月15日改為紅旗耕作區,12月14日劃歸西安市管轄。1963年8月20日,復歸高陵縣管轄,改為耿鎮公社。因政府駐地耿鎮而得名。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曾改名東方紅公社。1972年復名耿鎮公社。1984年6月實行政社分設,又復名耿鎮鄉。1985年5月改名為耿鎮。全鎮東西長約8.1公里,南北寬約4.85公里,總面積20.23平方公里。轄6個村民委員會,57個村民小組,34個自然村,4068余戶,15579人。
耿鎮政府以東約1公里處的白家嘴村為唐東渭橋遺址,說明這里在唐代及其以前為渭河的河床。渭河北移,于是便形成今耿鎮轄境范圍的平原地帶,故地勢平坦、土質疏松,向來以種植經濟作物見長。主產花生、辣椒、大蔥、黃花菜等,這里出產的大西瓜、白兔娃兒甜瓜香甜酥脆,譽滿關中。計劃經濟時期,耿鎮棉花畝產一直為高陵縣前列。
清同治年間回民起義前,這里回民居住較多,以在河灘地帶放牧為生。清光緒年間這里就有耿家集之稱,說明這里是周圍村民農產品交易的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及20世紀50年代,耿鎮集市貿易在今鎮政府南面一條長約200米的南北街道兩旁,僅有兩三家雜貨店、一個鐵匠鋪、兩間藥房。
耿鎮老村莊由于所處的地理位置,其上限即在明清時期,且清代居多。居住特點為獨家散居,尤以耿鎮以北的河灘地為甚。公社化后,隨著農業機械化的推廣和應用,散居莊戶逐漸向附近村莊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