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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路村位于通遠鎮轄境西部,東接通遠、華邑莊兩村,南連車張村和姬家管委會朝李村,北靠杜家、通遠兩村和灣子鎮東張市村,西鄰姬家管委會羅家、朝李兩村和灣子鄉西張市村。1958年為官路大隊,以當時大隊部駐地官路村而得名。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更名為新路大隊,1971年復名官路大隊,1984年6月改制時為官路村委會。轄羅蘇、小戶李、崔家、安王、新莊、李觀蘇、李觀周、官路8個自然村,8個村民小組。村委會駐羅蘇,距鎮政府駐地西南約1.28公里處。2011年有798戶,3204人。以農為主。耕地4522畝,全可灌溉。主產小麥、玉米。糧食作物面積483公頃,總產3566.4噸,公頃產7372公斤。主導產業是生豬養殖。李觀周東北有唐龍躍宮遺址。
羅蘇,位于鎮政府駐地西南約1.52公里處,高永公路北側。據傳,明末,因羅、蘇二姓居此而得名。清雍正十年(1732)《高陵縣志》即載有此村,名“蘇家”。光緒七年(1881)《高陵縣續志》記作“羅兒蘇”或“羅而蘇”。民國30年(1941)《高陵縣區保總圖》記為“羅而蘇”。《高陵縣志》(2000)記為“羅蘇”。
小戶李,位于鎮政府駐地西偏南約1.2公里處,高永公路以北。清時,村中只有李姓,人少戶小,故名。清雍正十年(1732)《高陵縣志》即載有此村,名“小村李”。光緒七年((1881)《高陵縣續志》記為今名。民國30年(1941)《高陵縣區保總圖》記作“小戶李家”。《高陵縣志》(2000)記為“小戶李”。
崔家,位于鎮政府駐地西偏南約1.35公里處,高永公路北側。明末,因村中崔姓在村側大路旁設湯坊(茶水站)施舍茶水而得名湯坊崔家。民國元年(1912)以后,湯坊久廢,遂稱崔家。清雍正十年(1732)《高陵縣志》即載有此村,名“湯房崔家”,并注明為軍戶所居。光緒七年(1881)《高陵縣續志》亦記作“湯房崔家”或“湯坊崔”。民國30年(1941)《高陵縣區保總圖》始記為今名。《高陵縣志》(2000)記為“崔家”。
安王,位于鎮政府駐地南偏西約2公里處,高永公路以南。明末,因安、王二姓居此而得名。清雍正十年(1732)《高陵縣志》記作“庵王家”。光緒七年(1881)《高陵縣續志》記為二村,一名“安王南村”或“安王南”,一名“北村”或“安王北”。民國30年(1941)《高陵縣區保總圖》記作“安王村”。《高陵縣志》(2000)記為“安王”。
新莊,位于鎮政府駐地南偏西約1.8公里處,高永公路以南。據談,清末,安王部分居民遷此,稱安王新莊,民國以來簡稱新莊。清光緒七年(1881)《高陵縣續志》即以“安王新莊”之名載入。《高陵縣志》(2000)記為“新莊”。
李觀蘇,位于鎮政府駐地西南約2.38公里處,高永公路以南。據傳,明末,蘇姓建村于李觀(龍躍宮)遺址旁,故名。明嘉靖二十年(1541)《高陵縣志》即載有大村“李觀”。清雍正十年(1732)《高陵縣志》記作“李觀蘇家”。光緒七年(1881)《高陵縣續志》記為今名。民國30年(1941)《高陵縣區保總圖》記為“李官蘇”。也有稱西蘇的。1982年9月1日,高陵縣人民政府命為此名。《高陵縣志》(2000)記為“李觀蘇”。
李觀周,位于鎮政府駐地西偏南約3公里處,高永路以南。據傳,周姓建村于李觀(龍躍宮)遺址旁,故名。明嘉靖二十年(1541)《高陵縣志》即載有大村“李觀”。清雍正十年(1732)《高陵縣志》記作“李觀周家”。光緒七年(1881)《高陵縣續志》記作“李觀周家”或“李觀周”。民國30年(1941)《高陵縣區保總圖》記為“李官周”。也有稱周家的。1982年9月1日,高陵縣人民政府命為此名。《高陵縣志》(2000)記為“李觀周”。
官路,位于鎮政府駐地西南約1.35公里處,高永公路南側。是高陵縣小村落之一。清末,因村傍高陵通往涇陽的官路(即大路)而得名。相傳唐太宗李世民曾經過此路。清光緒七年(1881)《高陵縣續志》即載有此村,名“官路上”。民國30年(1941)《高陵縣區保總圖》記作“官路村”。《高陵縣志》(2000)記為“官路”。
該村優勢產業為日光溫室大棚生產和林雜果栽植,全村現有日光溫室大棚80棟,林雜果園1260畝。同時形成全縣有影響的養豬產業鏈。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上,整治村容村貌,進行了道路整修。村民業余文化娛樂活動豐富多彩,廣場舞、戲曲等遠近聞名,省、市、縣領導曾多次參觀視察。占地500余畝的官路稀酸化工項目已經進入實施階段。
龍躍宮遺址 位于縣城西約6.4公里處,通遠鎮李觀周村東北。唐高祖之舊宅地。武德中(618—626)以奉義宮改建。武德七年(624)十二月,高祖入龍躍宮,校獵于高陵,大獲禽獸。次年(625年)十月,校獵于北原,復入龍躍宮。德宗時(780—804)改為修真觀。觀中有神堯真容及御井、靈柏等。該址梁開平年間(907—911)廢,遺址面積約1000平方米,遺物有御井石質八角形井口圈,邊長1.18米、厚1米、口徑1米。新中國成立后,出土有唐幣及磚瓦等。1982年列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