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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災
災情 旱災是縣農業生產的最大威脅。據1921~1980年的氣象資料表明,60年中出現旱月237個,平均每年4個月。其中重旱月110個,平均每年1.8個月。年旱月最多有8個,其中最重的有4個旱月。重旱月有7個月的年份。12月出現的旱月頻率高達53%(重旱月出現的最大頻率為37%),5月頻率最小,為20%。
干旱一般表現在四季之交。連旱一百日的大旱計有19次,頻率為32%。秋冬連旱為多,頻率為10%;其次是春夏和秋冬連旱。1924年11月~1925年3月,春夏連旱長達5個月。此后,在1925年9~12月,出現秋冬連旱4個月。1955年1~5月也出現為時5個月的冬春連旱,該年1~5月降水僅為28毫米,是常年的19.7%。
秦惠文王更元十一年(公元前314),大旱、渭涸3日。
西漢高祖二年(公元前205),關中大旱饑,人相食。漢王令民往漢中、巴蜀就食。
西漢前元三年(公元前177)秋,天下大旱。
西漢本始三年(公元前71)夏,五月大旱。
東漢建武二年(公元26),九月大旱,民相食。
東漢建武五年(以元29),四月旱、蝗,麥傷損,秋未種。
東漢永元元年(公元89),少雨,麥根枯焦,牛死甚多。
東漢熹平四年(公元175)六月,三輔旱、蝗。
東漢興平元年(公元194),大旱,谷1斛50萬,豆麥一斛20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
西晉泰始七年(公元271)五月,旱,饑。
西晉太康九年(公元288),夏旱,傷麥。
西晉元康元年(公元291)七月,大旱,米斛萬錢。
西晉元康七年(公元297)七月,大旱,米斛萬錢。
前趙光初七年(公元324),大旱,自正月至四月。
前秦永興二年(公元358),大旱。
北魏太安五年(公元459),旱災,年谷不收。
西魏大統二年(公元536),大旱,饑,人相食,死者十之七八。
隋開皇二年(公元582),旱。
隋開皇十四年(公元594)七月,大旱,人饑,文帝率戶口就食于洛陽。
隋大業十三年(公元617),天下大旱。
唐永徽元年(公元650),大旱。
唐咸亨元年(公元670)七月,旱。
唐永淳元年(公元682),春,旱,日色如赭。
唐垂拱三年(公元687),四月旱,去冬無雪,全國大饑。
唐神龍二年(公元706),冬不雨,至于第二年五月。
唐景龍三年(公元709),關中旱荒,米價1斗漲至100錢,耕牛死亡十之八九。
唐開元元年(公元713),自去秋至當年二月不雨,人多饑乏。
唐開元十九年(公元731),五月旱。
唐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京畿災荒嚴重,太倉出米200石賑濟。
唐天寶十二年(公元753),水旱相繼,大饑。
唐天寶十三年(公元754),水旱相繼,大饑。
唐寶應元年(公元762),旱蝗疾疫,死者相枕于路,人相食。
唐永泰元年(公元765),春大旱,米貴,斛至萬錢。
唐大歷八年(公元773),大旱。
唐大歷九年(公元774),六月旱。
唐貞元六年(公元790),春,大旱,無麥苗。夏大旱,井皆無水,人渴。
唐元和六年(公元811),秋旱損稼,農業無收。
唐太和九年(公元835),旱。
唐開成二年(公元837),旱。
北宋開寶八年(公元975),饑,旱甚。
北宋淳化元年(公元990),旱,正月至四月不雨。
北宋淳化二年(公元991),旱。
北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五月旱。
北宋天圣五年(1027),十一月旱,蝗。
金皇統二年(1142),十二月不雨,五谷焦枯,涇、渭、灞皆竭,時民以饑離散,壯者為北人所買,城邑遂空。
蒙古至元三年(1266),冬十月旱。
蒙古至元五年(1268),十二月大旱。
元至元九年(1272),旱。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三月旱。
元天歷二年(1329),大旱,人相食。
明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旱,傷稼。
明宣德二年(1427),自四月至七月不雨,田谷枯槁。
明宣德三年(1428),自正月至五月不雨,豆麥旱傷。
明正統二年(1437),連年干旱,谷麥不收,人民饑餒。
明正統九年( 1444),旱象極重,人民缺食,流徙死亡,道路相擠,甚至將男女鬻賣,以給日用。
明天順五年(1461),去冬無雪,春又無雨,谷麥不收。
明成化九年(1473),去冬至春久旱。
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七月不雨,斗米萬錢,死亡載道。
明嘉靖七年(1528),大饑。
明嘉靖十年(1531),閏六月,大旱。
明嘉靖四十一年( 1562),大旱。
明萬歷六年(1578),年饑。
明萬歷八年(1580),年荒。
明萬歷十年(1582),大旱饑,人相食。
明萬歷十四年(1586),大饑荒。
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自去年六月不雨至當年,眾口嗷嗷,民不聊生,草木既盡,剝及樹皮,夜竊成群,兼以晝劫,道殣相望,村空無煙。
明萬歷四十四年(1616),夏、秋大旱。
明崇禎四年(1631),旱。
明崇禎六年(1633),旱饑,餓殍遍野。
明崇禎十三年(1640),七月尚未種谷,人以蕎桿榆皮為食。
明崇禎十四年(1641),大旱,人相食,草木皆盡。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秋旱。
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旱,秋無收。
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大旱。
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旱。
清康熙四十年(1701),旱。
清康熙六十年(1721),去秋大旱,民饑。至春、夏旱至,無麥,斗米5錢,逃徙無算。
清雍正十年(1732),秋旱,莊稼歉收。
清乾隆二年(1737),秋禾遭旱四十余日。
清乾隆十二年(1747),自正月不雨至于五月,中旬曾下數次,止可濕土。窮口嗷嗷,三、四日不飽,有提攜妻女,牽帶牲口出走者,有饑寒交迫、乞食無門、死為餓殍者。至一堡之內,空無居人。
清乾隆十三年(1748),入秋缺雨,塬地早莊稼全部枯槁,晚秋黃萎,收獲二、三、四分不等。
清乾隆十五年(1750),高原地畝晚種之谷糜等項,得雨稍遲,顆粒不能飽滿,收成僅及五分,亦有不及五分者。
清乾隆十七年(1752),秋禾遇旱成災。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自七月至八月始終未得透雨。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三、四月間雨澤愆期,境內凡系高原瘠薄及無水灌溉之地,收成僅三、四分者。
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夏秋遭旱較重,收成歉薄。
清嘉慶六年(1801),重旱,各色秋禾收成五分。
清嘉慶十年(1805),遇旱。
清嘉慶十四年( 1809),夏間遇旱較重,民力拮據。
清嘉慶十五年(1810),雨澤愆期,收成歉薄。
清嘉慶十八年(1813),夏雨稀少,收成歉薄。
清道光九年( 1829),正、二月暨三月十五日以前雨澤愆期。
清道光十六年(1836),旱災。
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夏秋遇旱,收成屢歉,冬來少雪,麥谷又未種齊。
清光緒三年(1877),自七月不雨,至第二年六月,冬無宿麥,春、夏赤地百里,斗米二千有奇,疫斃男婦三千余人。
清光緒七年(1881),夏大旱,自五月不雨至于閏七月。
清光緒二十六年( 1900),春雨愆期,入夏旱象尤甚。入秋仍鮮雨澤,秋禾多未播種。
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去冬至春,雨澤缺少,谷麥多未播種,間有近水種栽之處,率皆干旱枯萎。
民國四年(1915),旱,夏收全無,秋田顆粒未登,災情之大,全省皆然,致流亡載道,賣妻鬻子,層見累出。
民國六年(1917),春季缺雨,旱象嚴重。
民國九年( 1920),春季雨澤稀少,以致麥收異常歉薄,入夏以來,數月不雨,谷豆棉花盡為枯槁。
民國十年(1921),復遭旱魃,災情慘酷。
民國十七年( 1928),大旱8個月(4個重旱月),秋田無收,谷麥失種,人心慌恐。
民國十八年(1929),大旱,麥無收,春夏間又出現5個重旱月,糜谷未安上,秋收僅有少量小日月綠豆之類。十二月大雪6場,天氣奇寒,冰層與積雪交織約厚3尺,渭河冰封,車馬行人履冰而過,井水竟結成冰。民傳耿鎮東灘,有農婦晨出打水,滑入井中,幸坐冰上免于溺死。 衣食無著,饑寒交迫,哀鴻遍野,餓殍載道,死亡日甚。
民國十九年(1930),大旱仍在持續。民以糠麩、油渣、樹皮、草根充饑,以延殘生。流亡9075人,餓斃6344人,絕戶234戶。
民國二十年(1931),九月不雨至第二年二月,麥苗全枯,國民流亡。
民國二十一年(1932),六月不雨,麥苗俱枯,秋禾未種。
民國三十三年(1944),入夏以來,從未降雨,狂風為害,麥苗枯萎,遭災183283畝。
民國三十四年(1945),春,旱魔為虐,狂風不止,麥苗枯萎,棉難播種。
新中國成立后,1955年1~5月,出現為時5個月的冬春連旱。
1961年12月~1962年6月,干旱嚴重。
1966年11月~1967年1月,連續73天無降水。
1977年6月,降水為12.4毫米,旱象嚴重。
1978年6月,降水為15.5毫米,旱象嚴重。
1979年10月~1980年5月,一直雨雪稀少,造成小麥生長慢,盤根分蘗差,獨根苗多,并造成嚴重缺苗、弱苗、死苗。
1985年,春旱、夏旱嚴重。3~5月降雨72.6毫米,6~8月降雨89.2毫米。
1986年,夏旱嚴重。6~8月降雨152.5毫米。
1987年,秋旱嚴重。9~10月降雨78.5毫米。
防旱抗旱 主要措施:大力修建和擴建引水灌溉工程。至1989年,已形成較完善的灌溉系統:有灌溉渠135條,全長366.6公里;抽水站10處,年抽水量595萬立方米;灌溉井3166眼,配套2998眼。總有效灌溉面積29.3萬畝,占全縣耕地面積的99.3%,已基本根除了旱災的威脅。
實施園田林網建設。新中國成立后,發動和組織群眾,堅持四旁植樹造林,調節氣候,保持生態資源平衡。
組織群眾抗旱保收。根據干旱出現的規律,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在干旱臨近之時,作好動員安排,在干旱到來時全力以赴,組織干部群眾及時澆水灌田,確保豐產豐收。
澇災
災情 歷史上,本縣有洪澇和瀝澇。洪澇為涇渭之洪水為患,瀝澇為陰雨過盛成災。涇渭河上游連降大到暴雨,引起河水暴漲,造成沿岸地區遭受河洪沖擊受災。瀝澇是較常發生的主要自然災害之一。據氣象部門統計,1955~1980年的26年中,3~10月共出現連陰雨104次,平均每年4次,連陰雨出現次數最多的為7月和10月,頻率為73%。一年內發生澇月最多達6個月。民國二十一年(1932)涇惠渠建成后,大水漫灌,地下水位上升,由于排水設施未能配套,瀝澇災害最為嚴重。
西漢始元元年(公元前86),七月大雨至于十月,渭橋絕。
西漢建始三年(公元前30),大雨四十余日。
新莽地皇元年(公元20),九月大雨六十余日。
前趙黨初六年(公元323),大雨霖。
北魏和平元年(公元460)八月,大水。
北魏太和六年(公元482)七月,大水。
北魏太和八年(公元484)四月,暴雨。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秋雨。
唐武德六年(公元623),秋久雨。
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八月,霖潦,餉道絕。
唐永淳元年(公元682)六月,雨,麥澇損。
唐開元十六年(公元728)九月,久雨害稼。
唐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久雨害稼。
唐開元二十二年(公元734),秋水害稼。
唐天寶十三年(公元754),秋大霖雨害稼,六旬不止。
唐廣德元年(公元763)九月,大雨,平地數尺。
唐大歷十二年(公元777)秋,大雨水害稼。
唐元和八年(公元813)六月,渭水暴漲,毀三渭橋,南北絕濟者一月。百源皆發,河水不循故道。
唐會昌三年(公元843)九月,以雨減秋稅。
唐咸通九年(公元868)六月,久雨。
唐廣明元年(公元880)八月,大霖雨。
宋太平興國七年(公元982)三月,渭水漲,壞浮梁,溺死五十四人。
元泰定元年(1324)六月,大雨,渭水及黑水河泛濫,損民廬舍。
元泰定二年(1325)六月,暴雨傷稼。
元元統元年(1333)六月,涇水溢,水災。
明正統元年(1436),閏六月驟雨,傷莊稼。
明天順四年(1460),雨水連綿,秋成失望,人民缺食。
明正德元年(1506)六月,河溢,漂沒居民。
明正德四年(1509)秋,水災。
明嘉靖十一年(1532)夏,渭大水,淹沒民田廬舍。
明嘉靖十三年(1534)五月,大水,淹沒涇、渭兩岸居民畜產無數。
明萬歷四十一年(1613)七月,涇水暴漲,高數十丈,漂沒居民商賈無算。
明崇禎元年(1628)八月,久雨。
清順治五年(1648),大雨40日。
清康熙元年(1662),五月大雨,平地水深數尺。八月霖雨,持續四十余日。諸水泛溢,渭水沖崩南岸數屯,絕渡半月。
清康熙十九年(1680),秋大雨四十余日,渭水沖崩北岸數屯。
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夏,大雨。
清嘉慶二十四年(1819)八月,陰雨四十余日,渭水溢,沖沒民田。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夏,陰雨四十余日,麥穗生芽四寸許。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霪雨。
清同治七年(1868),霪雨。
清同治十一年(1872)秋八月,陰雨60日。
清光緒三年(1877)夏六月,大雨如注,平地水深3尺,田苗盡沒,當年無秋禾,大饑、餓斃男婦三千余人。
清光緒七年(1881)五月十七日,大雨如注,涇、渭、灞河水漲,沿河一帶所種棉花、秋禾多被淹沒。
清光緒十五年(1889),南鄉東灘濱臨渭河之處,被水沖刷。
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水災。
清光緒三十二年( 1906),涇、渭二河同漲,縣賈家等四村崩沒民糧地1頃92畝。陳家灘等3村崩沒更軍各地4頃45畝。班家、草店二村淹沒更糧四等地5頃57畝。
清宣統三年(1911),夏秋,涇河水暴漲,縣南有淹沒人畜等事。
民國十三年(1924),霖雨為災,洪水泛濫,農民田廬淹沒,自顧不暇。
民國二十二年(1933)七月二十日晚,惡風暴雨,第二日始止,東北鄉一帶水勢汪洋,房屋田苗沖毀殆盡。
民國二十六年(1937)七月十二日晚,渭水暴漲,地畝沖崩被害奇重。
民國二十七年(1938),秋,陰雨連綿,渭河暴溢,灞水決堤,洪水彌漫。水流、新合以北地區,一片汪洋,天水相連。勇左鄉(今耿鎮)陷于洪水包圍之中,除北邊的黃家店、胡家莊、南邊的周家莊、蘇家堡及東邊的虎家莊、半個城等19個村莊水勢較輕外,其余24個村莊災情嚴重,水深約三尺左右。人畜無法通行,群眾急于搶救人命和財物,便采用可以漂浮的木器如木
、箱子、板柜等作運輸工具,向安全地帶轉移老、婦、幼和衣物、糧食,幸未傷亡一人,但物資損失十不存一。一月后,水才退凈,幾百戶人家房舍蕩然,無家可歸,秋田沖淹一光,麥子不能下種,一片慘狀,令人驚心怵目。共淹沒654戶,耕地55頃27畝2分;沖崩76戶的耕地3頃47畝6分。國民黨政府于次年12月,才批準豁免災戶下期3成田賦款。
1949年9月3日起,陰雨月余。通遠鄉張山、仁村、小戶李、齊馬、邱店、何村、南北孫家、關市、香王、灰堆坡一帶積水五寸至三尺不等。群眾倒房6670間,倒墻9565面,塌土窯57孔。蕎麥灌花,遲玉米半粒,棉花霉壞,麥子不能適時播種。渭河漲水崩傷3人,塌死2人,死傷牲口5頭,損壞農具640件,灶具201件,沖走麥子756公斤,棉花20公斤。
新中國成立后,1953年,全縣5個區中1、4、5區由于歷年大水漫灌,地下水位上升,良田起硝泛堿,莊稼減產為甚,缺糧者1824戶,占全縣總戶數的10.3%。中王區出現賣牲口、農具和炒食棉籽情況。
1954年8月,突降大雨,涇渭河暴漲,4個區、10個鄉、52個村受災,面積7121.4畝,其中1633.78畝減產,5487.62畝全無收成,沿河兩岸土地、房屋、財產亦有損失。
1956年5~7月份,天雨連綿,夏收期間仍不見晴,6月降水量高達234.2毫米。因霪雨為害,使收割和生長的小麥普遍發芽變質,損失夏糧2億公斤左右。中王、灣子兩鄉淹秋田516.6畝,倒房75戶191間。聯富社因河水上漲,淹沒農田413.7畝,崩入河中土地361.77畝。
1957年7月,陰雨連綿,當月降水282.3毫米,地下水位上升,平地明水尺余。縣城被從西北方向匯集的積水包圍,交通被阻,一片汪洋。
1958年8月,渭河暴漲,沿河地區農田被淹。
1961年夏,風雹。秋,陰雨,全縣秋田268609畝中,受災面積為102354畝,占40%,通遠、灣子兩鄉因積水倒房15間。8月2日,馬家灣鄉因河漲水,崩毀涇渭堡秋棉田581畝,河灘墾地秋田983畝,損失約30390元。水逼涇渭 堡丈余,危及全村98戶群眾安全。
1964年5月,陰雨連綿,漬水上升成災,全縣倒房303戶768間。其中53戶房屋全部倒塌,倒倉庫12座,飼養室16個,校舍4所,塌傷社員5人,死亡5人。農田積明水6180畝。其中淹麥田3020畝,棉田3160畝。
1966年7月27日10時,涇、渭河暴漲,最大流量9000立方米/秒。沿河姬家、崇皇、榆楚、耿鎮、張卜公社11個生產大隊受損,淹沒棉田580畝,玉米田600畝。
1973年8月13日,涇河暴漲,最大流量6000立方米/秒,渭、灞水量亦有增加。沿河姬家、馬家灣、榆楚、張卜、耿鎮公社受災,沖毀淹沒棉、秋田等作物8634畝,損失糧50萬公斤左右,皮棉1萬余公斤,紅苕334.8萬公斤。
1977年7月6日23時至7日10時,涇渭河同時上漲,最大流量為8200立方米/秒。淹沒農田22343畝,其中毀玉米3366畝,棉花382畝,豆類5776畝,紅苕2894畝,水稻164畝,瓜類3766畝,麻類674畝,藥材(桐蒺藶)2080畝,洋芋50畝,菜地59畝,花生13畝,樹苗261.3畝,苜蓿473畝,葦子園33畝。淹民房110間,沖塌集體用房36間,沖走糧食3750公斤,化肥1800公斤,水泥750公斤,沖走豬59頭,生產工具43件,毀船一只,淹沒船張、井王、南郭、楊官寨、陳家灘等大隊農場和科研站8處,估計損失300多萬元。
1981年8、9月間,秋雨連綿,降水量高達392.4毫米,平地明水深積。18133畝棉田減產在3成以上,其中16002畝基本無收,損失棉花216.95萬公斤;93829畝秋田,減產在5成以上,其中無收成的30081畝,損失秋糧2522.15萬公斤;全縣倒房11192間,圍墻128451面,造成658戶群眾無房居住。150所中小學的668個教學班因危房而停課;5家縣辦工廠因倒房損壞設備而停產。死亡4人,傷16人,死大家畜14頭,其它禽、畜死亡無計。馬家灣公社梁村塬大隊的1、2、3小隊,因渭河猛漲沖刷,群眾門前街道長1668米,寬60多米崩于河中 。境內涇、渭河堤決口31處,毀堤669米。估計農業、工業、交通、建筑和工程設備損失1946.9萬元。
1983年9、10月,相繼出現兩次較大降雨過程,降水量達303.7毫米,特別是10月3日到6日的4天時間降雨量竟達107.1毫米。全縣28.4萬畝棉秋田普遍受災,其中10.2萬畝棉花伏桃基本霉爛,18.2萬畝秋糧霉爛生芽。地面積明水達6.67萬畝。倒民房4616間,危房4970間,塌死1人,大牲畜1頭,毀灌溉渠4.7公里,毀機井78眼、毀橋等建筑物34座、通訊線路2.3公里。梁村塬渭河險工段四、五、六、十六號護岸壩下陷1~2米。
1984年9月10日,縣內普降大雨,雨量為406.4毫米,超常年兩成,積明水面積3.5萬畝,倒房4600余間。
1987年5月,遭狂風暴雨襲擊,收割期又遇連陰雨,降水量達82毫米,比正常年份多34毫米。全倒伏小麥48225畝,半倒伏1396畝,麥粒脫落損失22萬公斤,出芽損失63.36萬公斤,霉變損失18.18萬公斤。7月,馬家灣鄉、鹿苑鎮又遭暴風雨,1.94萬余畝秋田被刮倒,0.23萬余畝瓜果、蔬菜等經濟作物全部受損,中斷高、低壓電線15公里,沖毀鄉干路6處,干渠26處,損失直徑40公分以上的大樹400余棵,群眾住房72間( 孔)。
1988年5月,4萬畝小麥遭暴風雨襲擊而倒伏,造成全縣夏田24萬畝小麥減產1.9萬噸。夏播時,又遇干旱,全縣19萬畝秋田推遲播期,另外4萬余畝,缺苗斷條。
7月19日,鹿苑、張卜、耿鎮、藥惠等鄉(鎮)遇罕見暴風雨,歷時53分鐘,風速9.3米/秒,降水量65.9毫米,致使10萬畝秋田受災,玉米嚴重倒伏,瓜菜、花生遭水淹,刮倒電桿14根,刮壞大樹6千余株,塌民房38間,倒圍墻7千余米,有6百余戶住房灌水,2.5萬多公斤小麥被水淹,死亡蛋雞2千余只,直接經濟損失達15萬元。
8月9日,涇渭河同時漲水,涇河最大流量2190立方米/秒, 渭河最大流量1480立方米/秒,馬家灣、崇皇、榆楚、張卜各鄉沿河一帶,農作物被水淹,成災4952畝,經濟損失13.6萬元,另外水毀防洪堤垛9處。
防澇抗澇 主要措施:修建排澇工程,開挖排水渠道。新中國成立后,共開挖排水干溝7條,長51.6公里;支溝17條,長87.3公里;毛溝70條,長61.8公里,各種排水建筑物506座,基本達到澇不成災。
修建堤壩,控制河患。新中國成立后,于1965年開始分期施工,修建重點護岸工程7處,防護堤2條,各種壩垛119座,總護岸長23.69公里,可防御50年一遇的10800立方米/秒流量的洪水,保護兩岸4萬余畝耕地和6鄉3.2萬村民的生命安全。
政府重視,群眾支援。縣成立防汛抗澇救災指揮部,及時預報災情,組織群眾搶險。1981年8月22日,在耿鎮渭河防護提多處決口的危急情況下,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7名領導人,親臨現場,率領2600多名民兵冒雨搶險。尤其災后在支援梁村塬人民重建家園中,全縣城鄉機關單位和災情較輕的社隊,發揚共產主義精神,捐助17卡車各類救濟物資和8480 元現金,使當地乃至全縣干部群眾受到一次生動的社會主義教育,大大振奮了抗災自救的信心。
雹災
災情 本縣4月到9月為降雹期。根據近年來的資料,平均2~3年局部出現一次,最多年可出現兩次(局部),以夏季出現次數為多。
侵襲本縣的雹云移行路徑一般是自北而南。根據其活動影響趨向,又可分為東、中、西三路。東路雹云主體路徑和影響地區偏東,主要威脅縣東北部邊境地帶。雹云自縣東北方向西發展。使縣境內東、中部較大范圍地區遭受冰雹襲擊。中路雹云主體自北向南,從縣中部穿越而過。西路雹云行徑偏西,影響范圍主要涉及縣邊沿地區。降雹時,一般是大風暴雨交作。雹經沿途,農作物、樹木、人畜,甚至房舍等,均受其害。
清光緒六年(1880)六月二十四日,東鄉崖王村至渭河南西灘,全長10余里,寬2.75里地區遭雹災。
清光緒十九年(1893)六月二十四日,雹災。
民國二十二年(1933)五月,冰雹。
民國三十六年(1947),由夏至秋,暴雨冰雹時降,夏秋歉收。
新中國成立后,1955年8月1日14時,4區新莊鄉一帶,突遭暴風雨和冰雹襲擊。雹大如核桃,一小時之內連襲3次。崔家塬、店子王、陳家灘和新莊村的棉葉被打落,棉桃被打壞,刮倒大樹十余株,受災面積為寬1000米,長1500米。
1959年8月15日19時30分至22時,暴風雨加帶冰雹三次襲擊崇皇管區,雹大如豆粒、核桃。棉桃被打落,嚴重田塊損棉桃達34.36%;玉米葉被打爛,不能生長者占5~10%。受災棉田7053畝,玉米田5568畝。
1962年6月27日19時,藥惠、城關、張卜公社一帶突降冰雹,持續15分鐘。雹大如核桃,小如玉米粒,個別大如雞蛋。棉花頭、葉被打掉,秋莊稼葉子被打爛,成災秋田2900畝,棉花1.37萬畝。
1963年6月27日下午,暴風雨夾帶冰雹,襲擊姬家公社,斷續3次,約一小時之久。雹大如核桃、小如豌豆,嚴重地塊作物枝葉全被打掉,其余爛葉斷頭。受災棉田1.49萬畝,玉米3011畝。8月12日20時,暴風雨夾帶冰雹又襲擊藥惠公社的藥惠隊、裴家南北隊、中王隊、中王東西隊、麥張1、2、3隊和梁家隊。雹大如核桃、棗。棉葉被打掉,株落桃1~2個;玉米葉被打成絮狀,株桿受損。受災棉田1876畝,重災650畝;玉米1300畝,重災580畝。
1965年5月18日,突降冰雹,持續7~8分鐘。雹大如棗。藥惠公社10個生產隊、通遠公社的仁村大隊部分麥穗被打斷,棉花打成光桿,受災麥田3000畝、棉田4000畝。估計減產2~5成。
1966年6月15日15時,雷雨交作,來勢迅猛,并夾帶銀杏、豆粒大的冰雹,持續10~12分鐘。耿鎮、通遠、榆楚、崇皇、馬家灣5個公社的23個大隊、156個生產隊成重災區。計受災面積為4.7萬畝,其中玉米、棉花無主心,無葉的在6000畝以上。
1974年7月12日17時33分至35分,耿鎮地區的耿鎮、蘇家、王家灘3個大隊降雹。大的如小棗,玉米葉被打爛,棉花蕾鈴被打落。受災面積3400畝,其中較重面積1535畝。
1977年9月20日14時15分到25分、15時15分至30分,灣子地區的生王、大夫雷、岳華3個大隊和姬家公社的羅家、肖家、東城坊、姜李4個大隊降雹。一般為指頭蛋大,最大如核桃。地面積雹達3厘米左右,到22時才融化完。受災面積2100畝,較重的1200畝。
1980年4月20日16時30分和21時30分左右,突降冰雹。縣城以南大如玉米粒,縣城以北如白豆和紅豆大,耿鎮最大如花生仁。除馬家灣公社外,全縣均有出現。
1982年7月3日16時降雹。大如小棗、小如玉米粒,個別大如雞蛋。全縣9個公社601個生產隊受災,受災面積約8萬7981畝。通遠、崇皇、榆楚公社個別地方雹情較重,輕的棉花、玉米葉被打爛,重的全部枝葉被打掉。
1984年8月21日16時20分,暴風雨大作。16時30分,雨中夾雹。半小時后,大風至十里村處形成旋渦。張卜、鹿苑、耿鎮、榆楚、藥惠5個鄉鎮降雹。一般如黃豆粒,最大直徑為14毫米,雹大風狂,計15分鐘。受災玉米3.4萬畝、棉花0.4萬畝。玉米葉被打成絮條,棉桃碎落,蔬果落地,剛灌過水的玉米全部倒伏,其慘狀目不忍睹。9月13日17時10分,雹雨伴7級大風,再次襲擊張卜、鹿苑、通遠等8個鄉鎮,49個行政村,受災面積為115984畝。其中嚴重受災玉米3.29萬畝,棉花0. 92萬畝,雹塊密集,最大如雞蛋。冰雹所到之處,樹葉破爛脫落;玉米葉如絲綹;棉花葉落滿地,棉桃每株平均打掉2~3個;蔬菜葉爛果落,裂入泥中。群眾房舍亦有損壞。
1987年9月,藥惠、灣子兩鄉遭冰雹襲擊。大雹如核桃,小雹如玉米粒,受災面積1.1萬畝。其中玉米0.5萬畝,棉花蔬菜等經濟作物0.6萬畝,估損秋糧86萬公斤,直接經濟損失120萬元。
1989年5月23日下午6時15分至46分,崇皇、姬家、灣子等8個鄉鎮的327個村民小組遭受多年來罕見的風雨冰雹災害。風力6.0米/秒,雹大如黃豆、彈球,持續15分鐘。造成10.49萬畝麥田受災,早熟麥田20%的籽粒脫落,晚熟麥田5%的麥穗折壞,2.5萬多畝麥田嚴重倒伏,造成減產,估損小麥350萬公斤,折合人民幣14萬元。
防雹抗雹 主要措施:火炮轟擊,減緩災情。歷史上,當地群眾在雹云頭來臨時,利用火炮轟擊,以提高云中氣溫,緩散冰塊之間的凝聚力,使其化大為小,或迫使其改變形狀和方向。
組織群眾抗災救災。新中國成立后,縣政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學生協助群眾實施抗災救災。如農作物正值苗期,損苗嚴重,則組織群眾補苗;如正值生長期,枝葉破損,則追肥灌水,使其恢復生長;如成毀滅性災害,則組織群眾改種小日月莊稼,并視其情況減免公購糧和農業稅。
冷凍
災情 本縣初霜日多在10月30日,終霜日多在3月30日。4月中旬后期的霜凍對農作物的危害較大。冬日酷冷,大雪亦可對農作物造成重大威脅。
秦王政九年(公元前238),夏四月大寒,民有凍死者。
西漢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冬大寒,雪深五尺,民多凍死。
西漢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冬大寒,雪深五尺,野鳥獸皆死,牛馬卷縮如猥,人凍死者十有二、三。
北魏太和三年(公元479)七月,大霜,禾豆盡死。
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四月,降霜。
北魏景明四年(公元503)三月,嚴霜殺桑麥。
北宋淳化三年(公元992)九月,大雪殺苗稼。
金正大五年( 1228)冬十二月,大寒。
元至元二十七年( 1290)五月,嚴霜殺稼。
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四月,降霜。
明景泰六年(1455)四月,雪霜。
明成化九年(1473)冬,冰厚五尺,民凍餒。
明崇禎元年(1628)八月,霜殺稼。
清康熙元年(1662)冬,河凍可行車馬。
清康熙十五年(1676)十一月,大雪,渭水堅可行車。
清康熙三十一年( 1692)三月十三日,大風雪,夏無麥,斗米六錢。
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二月二十七日及三月初七、十五等日,風猛霜降,麥谷均有凍損之處。
清道光十六年(1836),霜災。
清道光三十年(1850)十月,雪深三尺,樹枝多折。
清光緒二十五年( 1899)七月二十日,后半夜天降黑霜,秋禾凍萎,收成無著。
民國十八年(1929),冬春之交,大雪六次,積厚三尺許,氣候極寒,人畜樹木多凍死,渭水堅可行車,人跡稀少,無雞鳴聲。
民國二十一年(1932)二月初六晚,降黑霜。
民國二十二年(1933)三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連降黑霜,麥苗枯萎,夏歉收。
民國三十年(1941),四月上旬,黑霜迭降,狂風怒號。
民國三十一年(1942),驟降黑霜,傷及田禾。
民國三十六年(1947)入春以來,農田普遍遭及黑霜。
新中國成立后1954年,3、4月間,寒流。
1960年4月12日,降雪。
1962年4月18日晚,霜凍。霜后小麥葉片凋萎,猶如鍋煮一般。
1976年4月24日,霜凍,最低氣溫1.1℃,地面最低溫度為-0.4℃。
1979年4月12日,降雪,最低氣溫至0℃。
防凍抗凍 主要措施:點火驅寒。歷史上,有人在霜凍來臨時,于田間、地頭點火防寒,但范圍很小,收效甚微。新中國成立后,縣政府組織干部、職工、學生、農民全力以赴,在霜凍來臨之前,在田間、地頭、路畔、渠邊點燃麥草、禾桿,大面積提高低空氣溫,驅寒防凍。
加強管理,促苗復生。歷史上,由于缺乏水利設施和足夠的肥料,群眾只能聽之任之。新中國成立后,縣政府組織群眾在霜后追肥灌水,使農作物恢復生機,并加強后期管理。1962年霜凍,小麥葉片凋萎,猶如鍋煮一般,由于霜后追肥灌水,并加強管理,小麥不僅沒有減產,還獲得豐收。
風災
災情 本縣東北風最為盛行,其次是西南風。因風成災多發生在春夏兩季。
大風:縣年平均風速2.2米/秒。年以6~7月,風速最大。雷雨過境之時,常伴有大風出現。大風必大雨,風雨交作,對正在生長的莊稼造成嚴重倒伏,以致嚴重減產。
北魏太和八年(公元484)四月,暴風。
唐開耀元年(公元681)七月,大風揚塵,晦暗不明。
康熙十三年(1674)二月,大風夾塵沙。
民國二十年(1931),夏初,暴風為虐,以致麥豆歉收。
民國二十一年(1932),大風連次狂吹,摧殘禾苗,且數月無雨。
民國二十二年(1933)五月,狂風。
民國三十年(1941)四月,狂風怒號。
新中國成立后,1957年,全年出現大風16次,為歷史之最,當年麥秋倒伏十分嚴重。
1985年5月25日,冰雹伴隨8級大風,致使4萬畝小麥平鋪地面,3萬畝小麥半倒伏。
1987年5月,狂風暴雨,大風刮倒樹木1萬余株,電桿860根,毀簡易房棚205間,倒塌圍墻22082米,倒伏小麥48225畝,半倒伏1396畝,麥粒脫落1100噸。
1988年,暴雨伴隨9.3米/秒風力,刮倒電桿14根,吹壞大樹6千余根,塌民房38間,倒圍墻7千余米,10萬畝玉米嚴重倒伏。
干熱風:春末夏初,小麥進入灌漿蠟熟黃熟階段,遇到高溫、低濕、強風、干燥,土壤蒸發和作物水分蒸騰劇增,植物體內水分平衡遭到破壞,因而受害減產。
本縣發生的干熱風分為輕、重兩種。輕:日最高氣溫大于或等于32℃,相對濕度小于或等于30%,14時風速大于或等于2米/秒。重:日最高氣溫大于或等于35℃,相對濕度小于或等于30%,14時風速大于或等于3米/秒。4月上旬~6月上旬,平均每年出現三次(輕1,重2),最多年11次(輕9,重2)。干熱風最早發生在4月上旬,5月下旬有所增加,6月上旬比較常見,幾乎每年都有出現。陰雨降溫之后,天氣乍晴,升溫加劇,吹較強的西北或偏北風,會造成小麥青枯乍芒。一般情況下,當地受干熱風危害較重的田塊,多是晚熟品種,遲播或管理不當造成貪青晚熟的小麥。
防風抗風 主要措施:植樹造林,防風護田。新中國成立后,政府重視四旁綠化工作,現已實現了平原綠化達標。
適時播種,加強管理。1960年以來,政府根據當地生產實踐,動員群眾及時利用高產適播期,增施農家肥,使小麥在5月下旬處于黃熟期。澆灌麥黃水,增大麥田濕度,以抗御干熱風。
引進高產早熟品種。1970年以來,縣政府重視引進推廣高產早熟品種,以回避干熱風危害時期。至1989年,正在推廣的良種小麥有綿陽19(德國噸)、小偃6號、小偃10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