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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農業企業
70年代初,本縣先后出現崇皇公社高墻大隊、桑家大隊、井王大隊、姬家公社農場等4個獨立核算的種植業單位。隨著形勢的發展,經營范圍不斷拓寬,既有種植業,亦有養殖業和其它副業。1978年,農業企業總收入12.99萬元,占社隊企業總收入的4.2%。
1984年,縣有鄉村農業企業25個,從業246人,總收入48.68萬元,比1978年增長2.7倍,占鄉鎮企業總收入的3%。
1989年,縣有鄉村農業企業9個,從業199人,總收入59萬元,比1984年增長0.2倍,占鄉鎮企業總收入的0.3%。實現利潤13萬元,占鄉鎮企業總利潤的1.1%。
第二節 工業企業
70年代,在圍繞農業辦工業的思想指導下,工業企業逐漸得到恢復和發展。1978年工業企業總收入達206.99萬元,占鄉鎮企業總收入的68%。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貫徹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經濟的方針,縣鄉鎮工業總收入以7%的增長速度發展。主要有食品制造業、飲料制造業、飼料工業、紡織業、縫紉業、皮革、毛皮及其制造業、家具制造業、造紙及紙制品業、印刷業、化學工業、機械工業、建材業、其它工業等。1984年,改革、開放、搞活力度加大,聯辦、個體工業企業突起。是年,全縣鄉鎮工業有729個,占鄉鎮企業的35%;從業4571人;總收入543.69萬元,比1978年增長1.6倍,占鄉鎮企業總收入的34.4%。主要產品產量:磷肥0.49萬噸、水泥制品1.66萬塊(件)、磚3801萬塊、瓦330萬頁、皮革制品0.27萬件、糧食加工0.54萬噸、食油加工5.1噸、糕點5.45萬公斤、纖維板193立方米、印刷品124.2萬冊、生鐵鑄造100噸、礦臘0.11萬把、暖氣片0.51萬片、脫粒機28臺、合面機100臺、毛衫0.20萬件、紙袋0.94萬件、鐵制農具1.97萬件、木制農具60萬件、木制家具59萬件、蜂窩煤0.45萬塊。
1988年,通過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糾正了1984年后一度追求高速度的盲目性。1989年,全縣有鄉鎮工業1438個,比1984年增長0.97倍;從業9297人,占鄉鎮企業總人數36%;收入5337萬元,比1984年增長8.8倍,占鄉鎮企業總收入的27.4%;實現利潤123萬元,占鄉鎮企業總利潤的10.7%,完成稅金160萬元,占鄉鎮企業完成稅金的31.7%。主要產品有水泥、機制磚、膨脹珍珠巖、水泥預制構件、涂料、鋼材、玻璃制品、琉璃建筑工藝品、元石、暖氣片、針織服裝、廖花糖、面粉、罐頭、扒雞、松花蛋、食用植物油、果脯、果汁、果醬、果糕、醬、醋、籽麻鹽、淀粉、脫水菜、汽水、電纜、電線、絕緣線、穩壓器、配電柜、電容器、集成電路板、工業控制微機、高壓閥門、瓦楞原紙、水泥包裝紙袋、文化用品、橡膠制品、塑料制品等73個種類。
第三節 建筑企業
1958年以前,農村僅有個別工匠帶工出外承攬建筑工程。70年代初,以生產大隊或生產隊為單位承攬建筑工程的人越來越多。1976年,縣社隊工業管理局成立,指導鄉鎮建筑業走上專業化道路。至1978年,縣城關、藥惠、通遠、灣子、耿鎮、張卜、崇皇、姬家、榆楚公社屬地內先后組建了9個建筑專業隊,其中鄉辦4個,村辦5個,從業600人,總收入62.08萬元,占鄉鎮企業總收入的21%。
1984年,建筑企業增至25個,其中鄉辦10個,村辦14個,其它1個,比1978年增長1.8倍;從業7519人,比1978年增長11.5倍;完成建筑面積3.05萬平方米;總收入633.27萬元,比1978年增長9.2倍,占鄉鎮企業總收入的40%。自此,建筑企業一直處于鄉鎮企業的領先地位。建筑隊伍中分為電器、瓦工、木工、鋼筋、粉刷、搭架、攪拌、灌漿、車運等十多個專業工種。1985年,經西安市建委審定,17個集體企業、10個聯合體中,8個建筑隊定為四級企業,9個建筑隊定為臨時級企業。
1989年,全縣鄉鎮建筑企業513個(鄉辦11個,村辦2個,聯戶和個體500個),比1984年增長19.5倍;從業10761人,比1984年增長0.4倍;完成建筑面積31.01萬平方米,比1984年增長9.2倍;總收入6903萬元,比1984年增長10倍,占鄉鎮企業總收入的35.4%;實現利潤311萬元,占鄉鎮企業的27.3%,上交稅金168萬元,占鄉鎮企業的31.3%,1989年,經陜西省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復查審定,通遠、姬家、張卜、鹿苑、榆楚二建司等5個企業被定為三級企業;灣子、崇皇、耿鎮、藥惠、馬家灣、榆楚一建司等6個企業被定為四級企業。
第四節 交通運輸業
建國初期,就有農民個人自備運輸工具拉人運貨。農業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時期,有些合作社(生產隊)以集體名義組織長年運輸專業隊,接受縣供銷合作社統一組織的貨源,按分配的任務開展運輸。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特別是1982年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后,農民自主經營,解放了生產力。農民除經商辦工業外,還從事運輸業。
1983年,張卜公社韓家村村民韓清泉購置汽車一輛,經營個體運輸,年收入4萬元,被譽為“韓四萬”,帶動了縣鄉鎮運輸業的發展。隨后,集體、個人等多種所有制的運輸業應運而生。或用畜力大車,或用大、中、小型拖拉機,或新購客運車、貨運車。1984年,全縣有鄉鎮交通運輸企業23個;從業105人;總收入120.02萬元,比1978年增長25.9倍,占鄉鎮企業總收入的7.6%。
1989年,有鄉鎮運輸企業663個;從業2737人;貨運量605.3萬噸;總收入3376萬元,比1984年增長28.1倍,占鄉鎮企業總收入的17.3%;實現利潤219萬元,占鄉鎮企業的19.2%;完成稅金58萬元,占鄉鎮企業的10.8%。
第五節 商飲服務業
1952年,全縣城鄉有個體有證商飲服務企業286個,其中商業220個,飲食業61個,服務業5個。1956年對農業、手工業、私人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完成,至1978年,除城鎮有少量商飲服務企業外,農村均棄商歸農。社隊亦未辦商飲服務企業。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鼓勵農民治窮致富、經商辦企業,大批村組和農民個人,或在本地,或在城鎮經營商飲服務業。1984年,全縣鄉鎮商飲服務業有1278個,其中集體81個,占6.3%;個體1197個,占93.7%。從業2036人。其中集體349人,個體1687人。營業總收入237.07萬元,比1978年增長11.7倍,占鄉鎮企業總收入15%。
1989年,全縣有鄉鎮商飲服務業1646個,比1984年增長0.29倍。其中集體40個,占2.4%;個體1606個,占97.6%;從業2932人,比1984年增長0.44倍,其中集體241人,占8.2%;個體2691人,占91.8%。營業總收入3825萬元,比1984年增長15.1倍,占鄉鎮企業總收入19.6%。實現利潤190萬元,占鄉鎮企業的16.7%。上交稅金58萬元,占鄉鎮企業的10.8%。商業經營的主要商品有:日雜百貨、煙酒副食、油鹽醬醋、文化用品、兒童玩具、小型五金、農具等。飲食業以食品加工、小吃攤點為主。服務業有理發、照相、修理等,尤以理發美容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