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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管理機構
民國十五年(1926),由縣政府建設局管理工業企業。二十二年(1933),裁建設局,設助理員。二十八年(1939),由建設科兼管工業。
本縣在新中國成立后,由縣供銷合作聯合社代管。1956年4月,縣設手工業聯合社,行使管理工業職能。1958年8月,設工交科,管理工業和交通。10月又改為工交部。1959年1月撤銷縣制。1961年9月,縣制恢復后,設工交局管理全民工業企業,手工業管理局管理縣屬集體工業企業。
1968年9月縣革委會成立后,在生產組下設工業交通服務站,管理工業。1970年8月,設立工業交通局。1977年9月撤銷工業交通局,分設工業局專管工業。1980年7月,工業局改稱經濟委員會,內設辦公室、財務科、生產科、技術科。商辦工業、糧辦工業分別由本系統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56年,完成了對私人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對工業企業實行計劃管理。建立生產責任制度,制定技術標準和勞動定額,實行經濟核算,開展勞動競賽。工資分配執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50年代后期,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職工代表制和“兩參一改三結合”的制度?!拔幕蟾锩睍r期,各項管理制度被視作“管、卡、壓”而廢棄,企業陷入混亂。
第二節 經營管理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計劃管理逐步轉變為市場調節,黨支部領導下的廠長(經理)負責制逐步轉變為廠長(經理)承包制。
計劃管理
1985年以前,企業根據國家下達的計劃任務和要求,把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納入計劃的軌道。據此編制生產計劃、財務計劃、物資計劃、技改計劃等。按月編制,下達車間、班組執行。通過經濟活動分析、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承包管理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擴大了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減少政府對企業的行政干預。曾采用利潤分成和利潤包干的辦法,實行計件工資制和獎勵制度。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企業走向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觀念逐步增強。
1985年,開始推行廠長(經理)承包經營責任制。1988年,各主管部門與18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53個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分別簽訂為期3年的承包合同,使企業真正成為法人實體。
技術管理
主要是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和操作規范等。對于長線產品,嚴格按照產品技術要求和生產工藝流程;對于短線產品,草擬技術要求,嚴格檢驗制度。實施過程中,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通過小革小改,提高工作效率。
質量管理
1978年以來,堅持全面質量管理“活動月”制度,增強企業經營者的質量意識和全員質量觀念,使自檢、互檢、專檢已成制度。
設備管理
1982年,對造紙廠、機械廠、奶粉廠、紙箱廠、飲料廠、木器廠、服裝廠、印刷廠等8個企業進行了設備普查,揭示出設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自此以后,企業開始重視設備管理,普遍建立管理機構,制定設備管理制度,實行“定人定機”或“車間包干”,建立設備檔案資料,加強設備的保養和計劃維修。
物資供銷
在計劃管理時期,生產所用原輔材料的采購、入庫、發放,均由供應部門按物資消耗定額統籌實施,會同財務部門進行設賬、記賬、對賬和盤虧盤盈等管理程序。產成品的銷出,由銷售部門執行。
財務管理
企業財務職能部門配備會計、出納人員;編制和執行企業財務收支計劃;對各種資金的形成、使用和分配進行核算、監督和分析。達到帳帳、帳物相符,日清月結。
勞動管理
企業設兼職或專職人員,編制勞動力計劃,制訂有關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會同有關職能部門,編制適合本企業的工資形式和獎勵辦法;定期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制訂勞動定員和勞動定額,合理使用和調配勞動力;關心職工的健康與安全,搞好勞動保護和職工的生活福利。
成本管理
企業一般實行廠部、車間、班組三級管理,亦有廠部、車間兩級管理。通過經常性地對產品成本形成因素的監督與控制,使產品成本和各種費用消耗,限制在成本計劃規定的范圍內,力爭以較少的耗費取得較大的生產經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