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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縣署戶房掌管財政。民國元年至十二年(1912~1923),沿襲清制。十三年(1924)始設財政科(局)。二十二年(1933)撤局,設財政助理員。二十八年(1939)設財政科(二科)。為加強所謂地方自治,成立財務管理委員會,監督財務攤派和支付。三十年(1941),增設會計室,受省財政垂直領導。
1949年5月本縣解放,縣政府二科主管財糧事宜。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6月,糧食業務移交糧食科管理。1953年,二科改稱財政科。1958年8月與稅務局合并為財稅局。是年10月,實行“政社合一”體制時,財糧部內設財稅科。1959年1月縣制撤銷后,高陵公社財貿部下設財政金融科。1961年9月縣制恢復,恢復財政局。1967年1月因“造反派”非法奪權,機構癱瘓。1968年縣革委會成立后,生產組內設財政小組。1972年10月復設財稅局。1984年1月,財稅分設,設財政局至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