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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后1951年,成立高陵縣保險支公司,對工商企業、機關團體、農業、手工業以及個人開辦火災、農作物、車船、財產、畜牧等自愿保險和強制保險。1958年,在“左”的思想影響下,保險機構撤銷。1982年,縣農業銀行代辦縣內保險業務。1984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高陵縣支公司恢復,開辦縣內外、國內外保險業務。至1989年,先后處理各類保險賠償1400余件,支付各種賠償131萬元。開辦的險種有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家庭財產保險、農村家庭用電線路安全保險、小麥收獲火災儲金還本付息保險、簡易人身保險、子女備用金保險、司機平安保險、中小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等48種。縣內拖拉機承保1326臺,承保率為70.3%,農村家庭用電線路安全保險承保率達85.2%,企財險和學生團體保險承保率達100%,承保麥田面積90%,榮獲省級農村保險先進縣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