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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指導
國民經濟計劃確定后,計劃管理部門動員和組織各相關部門實施計劃,并跟蹤檢查計劃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工、農、商、交通、基建等項目,具體協調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對計劃完成情況,好的表揚,差的批評,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必要時運用信貸、價格等宏觀調控手段,促進各項計劃的完成。
計劃調整
在執行中,根據不斷變化的情況,對計劃作出相應的調整,使其更加合乎實際。1964年,計劃下達全縣糧食播種面積27.65萬畝,復種比例71.09%,后把復種比例調整為75.2%,增加秋播面積1.14萬畝。1980年,上級要求工業總產值較上年增長6%。縣上根據實際,調整為8.6%,增加產值計劃766.64萬元。
固定資產投資管理
新中國成立后,全民和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基本建設、更新改造、設備購置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行統一計劃,分別由市計委、縣計劃部門或鄉鎮政府負責審批。1949~1978年,基本建投資全民單位主要由縣財政撥款。集體單位靠自籌。1978年后,改撥款為貸款,基建投資要靠貸款和自籌資金,資金存入建設銀行,先存后批,批后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