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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2月20日,中共關中地方委員會、關中分區專員公署,根據中共中央西北局、陜甘寧邊區政府、陜甘寧晉綏聯防司令部的決定,組建高陵縣人民政府,工作機構設一、二、三、四科和保安科。5月13日縣城解放,第三天進駐縣城辦公,接管高陵縣國民黨政權。建國時,有秘書科、一科(民政科)、二(財政科)、三科(教育科)、四科(生產建設科)、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人民法院、公安局、郵政局、高陵縣人民銀行等10個工作機構。之后,相繼增設糧食科。人民檢察署、稅務局、統計科等。
1955年3月,縣政府改稱縣人委后,機構設置不斷調整。1958年實行“政社合一”體制前,縣人委有辦公室、民政科、計統科、財政局、糧食局、商業局、農林水牧局、工交科、文教科、衛生科、監察室、公安局、兵役局、郵電局、縣人民銀行等15個工作機構。
1958年10月實行“政社合一”體制時,縣人委工作機構與縣委有關部門(除組織部、共青團、婦聯單獨設立外)合并,設“一室、二委、八部和工會”12個單位。辦公室由縣人委和縣委兩個辦公室合并組成,內設政務科、總務科。計劃委員會,由計統科改稱。監察委員會由縣委監委會和縣人委監察室合并。政法部由公安局、人民檢察院、法院合并,內設公安科、檢察科、司法科。武裝部由兵役局改稱。宣傳部由衛生科、文教科、縣委宣傳部合并,內設文教科、衛生科、宣傳科。福利部由民政科和工交科勞動部合并,內設勞資科、社會科。財糧部由財貿部、財稅局、糧食局、縣人民銀行合并,內設財稅科、糧食科、金融科。工交部由工交科和郵電局合并,下設工業科、交通科、郵電科。農業部由縣委農村工作部和農林水牧局、農業技術指導站、水管站、畜牧獸醫工作站、科學研究所合并,內設農林科、水利科、畜牧科、研究所。供銷部由商業局組成,內設供銷科、服務科。
1959年1月1日縣制撤銷。1961年9月縣制恢復。1966年底,縣人委機構有辦公室、計委、民政局、統計局、財政局、商業局、農林水牧局、手工業管理局、文教衛生局、糧食局、公安局、人民銀行高陵縣支行、郵電局等13個部門。
1967年1月,縣人委被“造反派”非法奪權后,機構癱瘓。1968年9月,縣革委會成立,內設政工組、辦事組、生產組、保衛組(第二年8月改稱政法組)。1970年后,相繼重新設立和調整委、辦、局機構。1976年底,縣革委會機構有辦公室、計委、民政局、財稅局、工業交通局、農林局、水電局、農業機械局、糧食局、商業局、文教局、衛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資局、社隊工業局、財貿辦公室、公安局、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知青辦)、郵電局、人民銀行高陵縣支行等20個部門。1977年后,調整工業交通局為工業局(后改稱經濟委員會)、交通局、增設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后改稱基本建設委員會)、計劃生育辦公室、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科委)、體育運動委員會(簡稱體委)、統計局、檔案局、司法局、農業銀行高陵縣支行。撤銷知青辦、財貿辦公室,1980年末,縣革委會有機構27個。
1980年12月,縣革委會撤銷,設立縣人民政府后,縣政府機構在原機構基礎上。相繼增設人事局、勞動局、廣播事業局、縣志辦公室、多種經營辦公室、農業委員會等。1984年,政府機構改革時,撤銷農業委員會、農業機械局;財稅局分設為財政局、稅務局,文教局分設為教育局、文化局;勞動局與人事局合并為勞動人事局;增設工商銀行高陵縣支行、人民保險公司高陵縣支公司;基本建設委員會改稱城建局、社隊工業局改稱鄉村企業管理局,計劃生育辦公室改稱計劃生育委員會。1985年后,相繼增設信訪局、建設銀行高陵縣支行、土地管理局、市容整頓辦公室、監察局。1989年底,縣政府機構共42個。有辦公室、計劃委員會、統計局、物價局、民政局、勞動人事局、物資局、財政局、糧食局、商業局、經濟技術協作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交通局、城建局、農林局、畜牧局、水電局、鄉鎮企業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科學技術委員會、教育局、文化局、體育運動委員會、衛生局、廣播電視局、計劃生育委員會、檔案局、縣志辦公室、監察局、信訪局、司法局、公安局、市容整頓辦公室、稅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審計局、郵電局、人民銀行高陵縣支行、工商銀行高陵縣支行、農業銀行高陵縣支行、建設銀行高陵縣支行、人民保險公司高陵縣支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