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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培訓
1950~1958年,全縣招收工人1950人。職業培訓按職業性質和工種的不同,學徒培訓在企業內部或出外進行。學徒期為徒工、普工、熟練工,一般1~3年。此種先招工后培訓的辦法,一直延至70年代。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逐步推行先培訓后就業的制度。至1985年,技工招生102人;至1989年,由縣勞動服務公司牽頭,對待業青年進行崗前專業培訓,曾舉辦商業會計、衛生、無線電、縫紉、家電、家禽、糧食、農機駕駛等多起培訓班,培訓待業青年2000余人,使之在就業前就能掌握1~2門專業技術。
第二節 安置
知青安置
1968年,本縣響應毛澤東主席“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號召,開始接收安置城市上山下鄉知識青年。根據中共中央“縣以上黨委都要建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領導小組和得力的辦事機構”精神,1974年1月,成立“中共高陵縣委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領導小組辦公室”(2月劃歸政府編制),管理知青上山下鄉工作。1968年后,先后6次安置西安市知青、外地轉來知青、縣內知青共4293人。1973~1981年,通過升學、招工、征兵等途徑,將全部知青安排就業。
待業安置
80年代初,針對計劃經濟逐漸轉向市場經濟和待業青年就業安置的艱巨任務,1982年5月,縣勞動局增設勞動服務公司,主要解決待業青年就業安置。1987年,勞動人事局內設退休退職職工管理服務所,連同省、市、縣屬企、事業單位分別增設的勞動服務公司及門點21個,共同管理待業安置工作。至1989年,通過勞動部門介紹,安置待業青年1157人,辦理退休、退職職工子女頂替46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