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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初期,縣政府對境內原國民黨軍隊一些散兵游勇、傷殘士兵和因逃荒避戰而流落街頭的貧苦農民、城鎮游民乞丐等,由民政機關和公安部門負責,統一將其收容。在查明住址后,遣回原籍。1954年,縣政府將盲流縣境內的58名食宿無著者予以收容,教育后遣回原籍。
1955~1956年,安徽、山東、江蘇、河南等省一些地區受災,有802名災民先后盲流本縣,影響社會秩序,妨礙生產建設。1957年3月,由農林、公安、民政部門具體負責,突擊收容442人。經說服教育后,自愿回原籍者350人,政府遣送回原籍者49人,交咸陽收容站處理者43人。
60年代初,由于自然災害造成國家經濟暫時困難,外省、地涌入高陵的盲流人員急劇增加。1962年1月,本縣縣收容遣送站成立,具體負責收容教育遣送工作。1964年,收容盲流人員904人。其中:男618人,女286人;少年兒童153人,青壯年680人,老年71人。這些人員中,來自山東的224人,河南141人,安徽138人,江蘇120人,甘肅169人,四川11人,湖北7人,河北1人,陜西省內外地、縣93人;農民身份的893人,精簡下放職工7人,城市閑散人員4人。收容后,經過審查和說服教育,自愿回家的104人,遣送回原籍的762人,交公安機關處理的15人,年終留站待處理的23人。“文化大革命”期間,收容工作一度中斷,1972年恢復。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隨著改革開放工作步步深入,國民經濟不斷好轉,社會安定,人民群眾生活逐步提高,盲流人員逐年減少。1989年,收容遣送站有職工10人,其中管理人員5人,工人4人,技術人員1人。
高陵縣1972~1989年收容情況統計表
表16-3
┏━━━━━┳━━━━━━━━━━┳━━━━━┳━━━━━━━━━━┓ ┃ 年份 ┃ 收容人數(人) ┃ 年份 ┃ 收容人數(人) ┃ ┣━━━━━╋━━━━━━━━━━╋━━━━━╋━━━━━━━━━━┫ ┃ 1972 ┃ 322 ┃ 1981 ┃ 189 ┃ ┣━━━━━╋━━━━━━━━━━╋━━━━━╋━━━━━━━━━━┫ ┃ 1973 ┃ 377 ┃ 1982 ┃ 157 ┃ ┣━━━━━╋━━━━━━━━━━╋━━━━━╋━━━━━━━━━━┫ ┃ 1974 ┃ 421 ┃ 1983 ┃ 101 ┃ ┣━━━━━╋━━━━━━━━━━╋━━━━━╋━━━━━━━━━━┫ ┃ 1975 ┃ 499 ┃ 1984 ┃ 91 ┃ ┣━━━━━╋━━━━━━━━━━╋━━━━━╋━━━━━━━━━━┫ ┃ 1976 ┃ 424 ┃ 1985 ┃ 48 ┃ ┣━━━━━╋━━━━━━━━━━╋━━━━━╋━━━━━━━━━━┫ ┃ 1977 ┃ 403 ┃ 1986 ┃ 44 ┃ ┣━━━━━╋━━━━━━━━━━╋━━━━━╋━━━━━━━━━━┫ ┃ 1978 ┃ 398 ┃ 1987 ┃ 42 ┃ ┣━━━━━╋━━━━━━━━━━╋━━━━━╋━━━━━━━━━━┫ ┃ 1979 ┃ 315 ┃ 1988 ┃ 37 ┃ ┣━━━━━╋━━━━━━━━━━╋━━━━━╋━━━━━━━━━━┫ ┃ 1980 ┃ 202 ┃ 1989 ┃ 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