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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縣典史機構設典史1人,典吏8人,下設巡捕6處。清沿明制,典史署設典史1人,門子2人,皂隸4人,馬夫1人。宣統二年(1910),廢典史署設警察局。民國初設警察局(后被駐軍任總裁)。十六年(1927),設公安局,時置巡官1人,稽查1人,書記員1人,會計員1人,警士10余人。十七年(1928)十一月,巡官王金貴秘密結合程萬贏舉義,挾持縣長據城六日,后被馮玉祥軍隊圍剿,轉至臨潼以北。十八年(1929)三月,縣府遂將“奠南民團”(駐渭橋渡)改制為公安局。二十二年(1933),因陜西省實行裁員并科使其不存。二十三年(1934)~二十四年(1935),縣設公安助理員1人。二十六年(1937年),設警佐室,置警佐1人,巡官1人,警士10余人,下設縣政府和城關兩個警察分所,警士各10余人。三十三年(1944),改警佐室為警察局,時置局長1人,局員1人,保甲訓練1人,戶籍員1人,辦事員1人,書記員1人,內勤班10余人。三十六年(1947)八月,為推行“戡亂反共”政策,警察局增置督導員1人,并增設下屬機構,除原有縣政府及城關兩個派出所外,又新成立文康鄉、會涇鄉、通遠鄉、耿鎮鄉4個分駐所及崇文鄉1個直屬派出所。所各置巡官1人,警長1人,分駐所20人,派出所10人。三十七年(1948),縣局又增設1個偵緝組,配備偵緝員5人。三十八年(1949),偵緝員增至9人。
本縣在一九四九年后,縣政府設保安科,置科長1人,干警4人,警衛班10余人。8月,設城關、梁村、渭橋3個派出所。各設所長1人,警衛隊1個。建國后保安科改名為公安局,設局長1人,副局長1人,干警24人,警衛隊79人,同時撤銷渭橋派出所和梁村派出所。1959年1月,縣劃歸三原大縣,城關派出所配備干警6人。1961年9月恢復縣制,復設公安局,置局長1人,干警20人,轄縣中隊干警30余人。“文化大革命”開始后,1968年1月,人民武裝部奉命對公安系統實行軍管。是年9月,縣革委會成立后,下設政法組,行使公安、檢察、法院職能。1973年復分,公安局設秘書、治安、刑偵、政保、內保、預審科及1個刑警隊。1985年增設戶政科,轄城關、通遠、渭橋、涇河、崇皇、耿鎮等6個派出所。1988年增設張卜、藥惠、縣城市場派出所。1989年,縣公安局置局長1人,副局長1人,指導員1人,干部38人。業務分秘書、政工、政保、戶政、治安、預審等6科,轄刑警隊干警12人。設通遠、鹿苑、涇河、崇皇、張卜、藥惠、縣工商銀行、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個派出所,共計干警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