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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十三年(1934)七月,本縣成立臨時防疫會組織,縣長兼任主任委員。臨時防疫會聘請縣城郭家巷醫士楊云庵制訂規劃,由縣公安助理員監督執行,將縣城沿街廁所一律拆遷,各住戶門前每天打掃一次。同時制訂飯館規則:不隨地吐痰,館內必備痰盂或石灰盆數個;所售食物煮熟,隔夜腐食不得貪利混賣;造熟食物蒙上紗罩;污水殘糕不得潑揚街中,一切穢物放入桶箱中每日移偏遠處深埋,館內每日用石灰沫消毒一次,桌凳每日沸水洗滌一次,用過碗筷不得省略煎煮;所有人員襯衣至少一周洗滌一次,不得赤身露體,指甲務剪,否則給相當之處分。
二十九年(1940),縣衛生所兼管全縣衛生防疫。主要通過派員參加國民月會、保民大會宣講衛生防疫知識,張貼、散發衛生防疫宣傳品,旬出壁報1次。政府改善城鎮環境衛生和飲水條件,修建廁所。每月由衛生稽查1人、警察2人、鄉丁2人開展巡查指導,每周組織對機關單位進行一次衛生大檢查。三十二年(1943),將縣城使用的11口水井井臺全部加高,井口加蓋;改造公廁26個;井廁實施定期消毒。是年,全縣接種預防傳染病疫苗18867人,對傳染病患者實行隔離治療;對接生婆、理發員、酒菜館人員全部進行防疫衛生培訓;對3212名學生進行體檢;對赤貧難民實行免費治病。三十四年(1945),由縣衛生院培訓各保衛生員與接生員,推動防疫衛生與婦幼保健工作。
新中國成立后,根據“動員起來,講究衛生,減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衛生方針,1950年5月,成立高陵縣衛生防疫委員會,鄉鎮成立衛生防疫小組,開展防疫工作。1970年,衛生防疫站(駐縣醫院)成立,配備衛生技術人員4名。1977年,遷址文衛路。1989年,縣防疫站防疫設施有電冰箱2臺,恒溫箱1臺、培養箱1臺、分析天平1臺、712型分光光度儀1臺、公共場所衛生監測儀1臺、救護車2輛。內設辦公、總務、衛生、流行病、食品衛生、檢驗等6個科室,計職工36名,其中,中、西醫師9名,檢驗師2名,西醫士8名,檢驗士1名,其他技士、護士、檢驗員各1名。各地段醫院、鄉鎮衛生院配備衛生防疫專干1名,主管所在鄉鎮衛生防疫工作。各村委會由1名醫生兼管衛生防疫工作。
衛生
公共衛生 民國時期,公共衛生由縣防疫組織組織開展。新中國成立后,1952年5月,全民動員,開展滅鼠、蚊、蠅,清除雜草垃圾運動。1953年,增加打狗、滅蛆內容。1954年,開展“兩管五改”(水、糞管理,井、廁、畜圈、爐灶、環境改造)工作。1974年起,將“兩管五改”作為長期工作任務,常抓不懈。1978年4~9月,進行水質調查。1979年,全縣水井密封,占飲用水井的64.24%;糞便無害處理占生產隊數的40.56%;改旱廁為水廁19143個,占總廁數的58.4%,改畜圈與人隔離6萬多個,占總畜圈數的100%。1980年3~9月,全縣進行人、畜用水抽樣化驗、分析,為全縣飲用水提供依據。全縣生活用水一般可以飲用。100%水樣色度在標準規定的15度以下,混濁度在標準5度以下的合格率達90.7%;硬度水占91.5%;除張卜農場、馬家灣鄉個別地方含碘0.008毫克/升外,其余地區平均含碘0.012毫克/升,基本處于正常狀態;氯化物普遍含量在0.2~2毫克/升之間,含氯量偏高。1985年,根據國家《游泳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對游泳場所衛生進行檢查,對條件較差的場所采取批評或罰款方法處理。1986年,開展公共衛生監測活動,年終被西安市評為區縣第一名。
食品衛生檢查
飲食衛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曾制訂飯館飲食衛生規則。新中國成立后,1955年7月5日,縣人委先后制訂《高陵縣飲食衛生管理規則》和《高陵縣飲食攤擔衛生管理規則》,共21條。規定飲食店室內環境、飲食用具消毒,用料不加色素,從業人員講究衛生,禁止傳染病人從業;攤擔距穢污地方和廁所百步以外;工作時不準抽煙或對著食物叫賣、說話等。對違者給予批評、警告、當眾檢討或處以暫時停業和永久性停業。1979年,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管理條例》,對衛生行政管理、食品經營管理和檢驗人員,以及從業人員進行全面培訓。1983年,在城鄉又大張旗鼓地宣傳《條例》,嚴格培訓監督員、檢驗員,以加強飲食管理。同時成立食品衛生法仲裁委員會,把食品衛生工作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防疫站內增設食品衛生科,配備專職監督員6名,實行常年監督檢查。是年,在大檢查中,將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汽水2419瓶、罐頭340瓶、小香檳果汁150瓶、腐竹918斤、香煙7萬條,全部銷毀,處罰了58個經營單位、43個個體戶。1983年后,對全縣飲食隊伍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和實行營業掛“衛生許可證”制度,同時開展衛生合格模范評比活動。
1986年,對不宜從事食品工作的28人進行調離,查處霉變食品1307公斤、假、冒、偽、劣酒701瓶、香煙4萬2795盒、罐頭361瓶、軟飲料205支、汽水1022瓶。1989年,在舉辦第七期食品衛生學習班后,對食品行業30人以上的單位建立起檔案,從業人員體檢96.4%。
學校衛生 民國三十二年(1943),地方衛生單位醫生,每周對當地學校義務講演衛生知識2節,組織全縣學生進行身體檢查。新中國成立后,中學配備校醫。1965年,對高陵中學、崇皇中學(今三中)、通遠師范學生進行常見病、多發病調查,并給予免費治療。1980年10月,對縣一、二、三中學生進行體重、胸圍、坐姿、視力等發育狀況調查,除向學校提出改進辦法外,還向學生進行健康發育知識教育。1982年,全縣學校培訓保健教師50名,其中,眼保健教師30名,中學生配置近視鏡540副。1986年后,每年對重點學校開展健康檢查,對近視、齲齒、蛔蟲進行防治。1989年,對縣一中、北街小學、城關小學學生進行視力、齲齒監測;發放藥品驅除蛔蟲。
疫病防治
預防接種民國三十二年(1943),城鄉民眾普遍接種牛痘和霍亂疫苗。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根據《種痘暫行辦法》,第一次對縣城機關、學校、街道兒童接種牛痘疫苗,此后,普及農村。1954~1971年,注射白喉類毒素;1955~1977年,接種卡介苗;1955~1968年,注射百日咳菌苗;1958~1979年,注射乙型腦炎疫苗、霍亂、傷寒副傷寒混合疫苗;1962年,注射斑疹傷寒疫苗。1958~1970年,注射傷寒副傷寒甲乙三聯菌苗;1962~1978年,注射白喉疫苗;1963~1966年,注射碳疽菌疫苗;1963~1979年,對7歲兒童口服脊髓灰質炎Ⅰ、Ⅱ型疫苗;1970~1979年,注射百(日咳)白(喉)破(傷風)混合劑、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1970年,注射白喉破傷風類毒素;1979年,注射破傷風類毒素。1977年冬,在通遠鄉實行計劃免疫試點。1978年,制訂《高陵縣計劃免疫試行辦法》,全縣實行建卡,按規定時間注射、服藥。1980年,根據《高陵縣計劃免疫辦法》,對疫病防治實行縣防疫站、公社醫院、大隊(廠校)醫療站(所)三級管理,由1~3名衛生防疫人員具體負責按期完成任務。全部建立卡、冊;嚴格消毒用具;做好反應觀察;執行一苗一訓練、一檢查、一總結。1988年,在全縣實行計劃免疫保償制,成立計劃免疫協作小組。1989年,計劃免疫達到國家“七五”規劃目標。是年,6苗接種率98.04%,4苗覆蓋率96.6%。
傳染病防治 新中國成立后,對傳染病按國家規定進行管理。規定醫護人員、檢驗員、鄉村醫生為傳染病發生的法定報告人,分6小時、12小時、24小時和每月逢一向縣防疫站報告,防疫站接報告后立即對疫區進行防治處理,并劃定范圍對疫區采取封鎖、檢疫、隔離和消毒,以防止擴散蔓延。
1954年,對黑熱病普查普治。1985年,此病全縣絕跡。1955年,天花在全縣絕跡;1957年,防治流行性乙型腦炎。是年,全縣發病143人,死亡34人。組織群眾滅蚊,對重點村噴灑“六六六”藥粉滅殺傳染源,按計劃免疫程序進行疫苗接種,使發病率得以控制。
1975年1月19日,在藥惠公社麥張村發現首例出血熱病人,之后,城關、馬家灣、耿鎮、通遠、榆楚等公社陸續發現出血熱病例。是年,全縣出血熱發病率8.37(人)/10萬(人),死亡6人。1983年,城鄉出血熱發病率上升至171(人)/10萬(人)。全縣干部群眾采取飲用中草藥湯和早發現、早治療等預防治療措施。自是年起,縣財政每年撥專款3000~7000元,用作防治經費。至1985年,出血熱病死亡率下降至2.86%。
1964年,馬家灣鄉出現因食炭疽病畜患炭疽病1戶4人,死亡3人。即組織人員施行區域消毒、封鎖、毀物、救濟,免費治療。至1970年,此病在全縣絕跡。
自1981年始,其它傳染病逐年呈下降趨勢。而傳染性痢疾、麻疹、百日咳、傳染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熱等仍時有發生。
地方病防治 本縣地方病主要有甲狀腺腫、頭癬等。甲狀腺腫居首位,頭癬次之。1962年,偶有麻瘋病1例,1975年絕跡。1981年4月后,對全縣頭癬病進行了普查普治,使其絕跡。甲狀腺腫病主要發生在馬家灣鄉和耿鎮兩鄉鎮。1975年普查時,馬家灣鄉村民發病率23.3%,耿鎮24.42%。1976~1979年,7700病例采取中藥消癭液穴位注射、碳化鉀肌肉注射,禁食不含碘鹽。至1980年,患病者全部得到治愈。隨非碘鹽的禁售和含碘鹽的充足供應,從根本上控制了甲狀腺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