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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下發《全國婦聯關于表彰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高陵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馬海洋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

馬海洋,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負責人,長期從事各類刑事案件的辦理和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并創立“小鹿燈”未檢工作品牌。該同志從事檢察事業十六年,始終堅守辦案 一線,曾被授予全市檢察機關“檢察職業道德優秀檢察官”榮譽稱號,“七五”普法先進個人,全市社會 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其撰寫的多份法律文書被評為全市公訴部門及未檢優秀法律文書。
多年來,該同志長期負責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在辦案中規范執法,對于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等嚴重暴力犯罪,他堅決從重、從嚴打擊,維護公平正義,注重綜合履職,消除犯罪影響,如辦理的郭某強奸案,性質惡劣,他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依法審查對郭某提起公訴并精準提出量刑建議,最終法院采納指控及量刑建議對郭某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同時與區婦聯聯合開展被害人心理疏導、救助及家庭教育指導,開展司法救助,合力解決涉案婦女、兒童急難愁盼問題。探索創新創立了“小鹿燈”未檢工作品牌,聯區合婦聯、公安高陵分局等8部門成立“小鹿燈”法治宣講團通過法治進校園、模擬法庭、錄制線上普法小視頻等方式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教活動,在全區、全市反響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