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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群眾在網上咨詢“轉團關系”的問題,現就此問題統一向廣大群眾作出詳細的解釋說明。
經調查,按照2021年團中央基層建設部發布《“智慧團建”系統畢業學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指引》規定,已落實工作單位(含自主創業)的畢業學生團員:由原就讀學校、畢業后工作單位團組織或團員個人通過“智慧團建”系統申請將組織關系轉至工作單位團組織。
其中,(1)工作單位尚未建立團組織的,應轉至其經常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鄉鎮、街道團組織。(2)因故鄉鎮、街道團組織確有接收困難的,可由縣級團委建立“流動團員團支部”承擔接收責任(下同),縣級團委應在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內根據實際去向將這部分團員的組織關系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