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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定點醫療機構(即醫院)直接申請慢性病資格的,包括以下情況:1.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以出院時間為準),直接在該院申請慢性病資格;2.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的,可直接使用門診特殊病種審批表或備案表及醫院診斷證明書復印件在該院申請慢性病資格。
(二)在醫保經辦機構(即各級醫保中心)申請慢性病資格的,包括以下情況:1.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我市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未申請慢性病資格的;2.使用異地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資料申請慢性病資格的;3.使用門診病歷申請慢性病資格的。
注意:有13種慢性病需兩年一次復審,請在待遇享受期滿前三個月內向參保所屬醫保職能部門提前申請。13個病種為:少年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癥;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癥;甲狀腺功能減退癥;甲狀腺功能亢進癥;系統性紅斑狼瘡;慢性活動性肝炎;多耐藥肺結核;紫癜性腎炎;視神經萎縮;硬皮病;巨趾癥;癲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