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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于本地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政府提供了哪些生活保障?
答:我區在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保障方面有孤兒基本生活費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的對象是戶籍在高陵區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未成年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按照孤兒標準實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發放對象是高陵區戶籍,父母雙方不能完全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的兒童。包括三大類。第一類: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第二類: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 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第三類: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重組家庭且無力撫養的兒童。
執行標準:孤兒基本生活費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費按月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220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參照孤兒標準執行。
2.孤兒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可以申請哪些支持政策?
答:孤兒認定時屬我區戶籍,或認定孤兒身份后轉入我區,在校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生以及全日制中職(含技工,下同) 學生、本專科(含高職,下同)學生和碩士研究生。
執行標準:一是生活補助費。已被錄取的孤兒學生,在本人入校報到當月起,按照每人每月2200元標準發放生活費補助費,畢業次月停發。二是助學金資助。在校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生以及全日制中職(含技工,下同)學生、本專科(含高職,下同)學生和碩士研究生,助學金標準按照每生每學年1萬元執行。當年已接受“公益福彩·資助困難家庭大學新生”活動資助的不再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