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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5月18日20時,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批次交辦涉及西安市生態環境信訪件190件,現將第三批交辦問題辦理結果通報如下:
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區縣及部門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是否辦結 | 備注 | ||
34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周至縣北環路安置小區東北角有藍色鐵皮圍著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氣味難聞,環境臟亂。 | 周至縣 | 經核查,該處建筑垃圾是由周至縣城投建設發展有限公司2011年10月拆遷安置工程擱置產生,部分拆除建筑物未清運,周至縣城投公司將該處民房周圍用藍色鐵皮圍擋封閉;生活垃圾是由于拾荒老人通過鐵皮圍擋缺口進入該空地堆放廢品,隨后周邊居民日常投擲導致。 | 是 | 周至縣對場地內垃圾封閉清運,轉運到周至縣垃圾填埋場,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對場地進行清掃消殺,因該拆遷空地裸露且遺留問題未解決,遂將該裸露土地采用綠網全覆蓋,對場地四周重新砌筑圍墻,墻面粉飾,全面封閉。配備專職監督員蹲點管理,安裝監控設備杜絕人為投擲垃圾現象發生。 周至縣對城投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法人進行約談。 | 是 | |||
35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曲江新區西影路蘭清苑小區西邊建筑工地施工24小時晝夜施工。 | 曲江新區 | 經核實,蘭清苑小區西邊建筑工地為西安科技大學教職工周轉用房建設項目。2019年8月,該項目取得規劃許可證,2020年4月填報了環境影響登記表,2020年8月取得施工許可證。目前,該項目6:00—22:00晝間實施樁基施工,22:30—次日6:00實施建筑垃圾清運作業,建筑垃圾清運作業按規定進行了報批。 | 是 | 曲江新區分別于5月12日、13日組織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土方清運企業召開現場會,要求項目單位優化施工工藝,選用低噪聲機械,采用隔音布、低噪聲震搗棒,設置定型化降噪屏,洗車臺設置隔聲降噪棚等方式,最大限度減少施工噪聲。調整施工作業時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綜合考慮項目周邊居民生活、辦公、學生上課時間,加強人為噪聲管控,材料運輸及進出工地車輛限速禁鳴。 | 是 | |||
36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魚化寨北石橋村原村民委員會主任(劉巖)與張永超(原縣長)強占村民集體土地修建造紙廠,造紙廠污水向外排,破壞生態,影響了當地的衛生。 | 雁塔區 | 經核查,市民投訴造紙廠位于大寨路和石驛路十字東北角,系廣東美潔造紙廠,1999年12月,進入魚化寨北石橋工業園區建廠。2003年,取得集體土地使用證,用途為商業服務業。該廠已于2011年北石橋村啟動城改工作以后停產。目前該廠房一部分已經作為停車場,一部分出租給附近商戶作為倉儲。 | 否 | 無。 | 是 | |||
37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高陵區涇園七路藍曉科技和陜西中興林產兩家廠工作中產生刺鼻的氣味污染空氣。凌晨2點-4點左右。 | 高陵區 | 經查,信訪投訴中涉及企業為陜西中興林產有限責任公司和西安藍曉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種樹脂工廠。因疫情影響、原料中斷等原因,2家企業從2020年至今均未正常生產。間斷生產期間,2家企業均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了廢氣監測,結果均未超標。2021年5月12日凌晨2時10分和2時55分,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執法人員分別對上述2家企業進行突擊檢查,現場無刺鼻氣味,未發現環境違法問題。 | 否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要求企業對廠區廢氣再次進行監測,企業已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于5月12日、14日開展了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已于2021年5月18日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西安藍曉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種樹脂工廠開展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于2021年5月23日出具,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將根據監測結果做進一步處理。 | 是 | |||
38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南新街鹿苑街辦何家村村內眾多市民養豬,臭氣熏天。 | 高陵區 | 5月12日上午,高陵區工作人員走訪了解鹿苑街道何家村3組有3戶養豬戶,家中生豬存欄分別為1頭、20頭、40頭,豬糞通過耕地消納,存在畜禽養殖糞便臭味問題。該3戶屬于散養戶,無需辦理相關證照手續,但養豬圈舍建在自家屋后地里,周邊環境衛生較差。 | 是 | 5月12日,高陵區要求養殖戶立即對場外排放糞污進行清理,已于5月13日清理完成。高陵區要求養殖戶以后及時清理圈舍外排放的糞便,每周清理2次,做到糞便不堆積、尿液不外流;每周投放1次微生物除臭劑,減少臭味對環境的影響;同時,高陵區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頻次,督促養殖戶按時落實上述措施。 | 是 | |||
39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西延路61號陜西石油化工園小區東南邊有一個汽車修理廠(陜西眾友汽車維修公司)汽車排放黑煙,粉塵,垃圾桶放在小區樓下異味很大。 | 雁塔區 | 經查,投訴的陜西眾友汽車維修公司位于雁塔區西延路61號陜西石油化工園小區東南、悅公館西側。現場檢查時,該汽修廠正在維修作業。該汽修企業行業手續顯示不具備噴漆資格,只提供一般故障維修及汽車美容服務,現場未發現有冒黑煙、粉塵污染行為。該汽修廠生活垃圾桶放置在場地圍墻邊,西側為陜西石油化工園小區住宅樓,垃圾桶為密閉型,無明顯氣味。 | 否 | 生態環境雁塔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汽修廠內的5臺車輛進行了尾氣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排放標準限值。 雁塔區將不定期對汽車維修公司進行檢查,確保不出現黑煙、粉塵問題;大雁塔街道辦事處城市綜合管理辦要求該汽車維修公司對垃圾桶擺放位置重新選址,規范放置,目前已完成整改。 | 是 | |||
40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臨潼區西泉街辦椿樹村南組三維小學向北200米左右有三個鋼筋庫房廠,大車進出時產生揚塵很大,工作時裝卸噪音也很大,并且造成交通堵塞。 | 臨潼區 | 群眾反映的三家鋼筋庫實為一家,位于西泉街辦椿樹村南西組,共占地42畝,鋼筋庫是租用的場地用來堆放鋼材。日常裝卸鋼筋的車輛較多且載物重,造成了路面損壞,導致揚塵污染和交通堵塞,車輛裝卸鋼筋時產生較大噪音。 | 是 | 針對揚塵、噪音、交通堵塞問題,西泉街辦及椿樹村村委會現場責令該廠停工,廠區未硬化地面,采用綠網進行全面覆蓋,5月17日已完成。要求解除鋼材庫場地租用合同,鋼材庫必須在10日內進行清庫處理并搬離此地。該廠搬離后,對廠內外破損路面進行修復,預計5月30日前完成修補。由椿樹村委會加強監督,定時對路面進行保潔和降塵處理。 西泉街道紀工委對企業包組干部進行了誡勉。 | 是 | |||
41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1.灞橋區紅旗街道辦事處半引路合能十里景秀小區每天17:00到18:00以后有拉土車輛前四后八,塵土裸露,無任何降塵措施。從家中窗戶往外看里面都是漫天的黃土。2.半引路西邊(三殿村到合能十里景秀中間這段路)每晚占道經營嚴重,影響交通,噪音,油煙特別大。3.以上兩點問題曾向12345和灞橋區城市管理局反映,問題一直未得到徹底解決。 | 灞橋區 | 1.經核查,被投訴的點位為三殿村拆遷工地,正在進行建筑垃圾外運和綠化回填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已硬化,每天清運車輛達300余車次,存在清運車輛污染道路情況。 2.經核查,被投訴的夜市攤點為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立的第三批臨時占道攤群點范圍內經營,夜市攤群點離居民區40米,營業時間為17:00至23:00,現場無嚴重噪音,夜市攤群點商戶均裝有油煙凈化器,無直排,且有人工清洗記錄。 3.經核查,灞橋區此前曾接到過投訴,問題1接到投訴后特檢大隊立即巡查處置并回復電話,回訪投訴人已取得理解,案件已辦結。問題2為臨時性流動攤販,接到投訴后紅旗街辦中隊執法人員及時對流動攤販進行清理取締并按時回復電話,回訪投訴人已取得理解,案件已辦結。 | 是 | 針對反映問題1,灞橋區城管執法局特檢大隊執法人員對三殿村拆遷區域進行檢查,施工現場已灑水降塵,正在平整場地,項目預計6月底結束。灞橋區要求特檢大隊落實三方監管,加大清運車輛檢查力度,嚴禁高尖裝運拉運,同時做好對周邊道路灑水降塵工作。 針對反映問題2,灞橋區紅旗街辦城管執法中隊現場查看各攤點清洗記錄,對清洗不規范的2家商戶立即停業整改,同時加強半引路西邊夜市攤點巡查頻次,督促商戶做好油煙凈化設備的維護和清洗,并做好記錄。 灞橋區城管執法局對特檢大隊副大隊長、四分隊隊長進行了約談。 | 是 | |||
42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高新四路與科技路西北角高新大都薈里面的眾多餐飲門店,中午12:00到2:00之間將餐飲廢油倒入5號樓2單元地下室負三層。 | 雁塔區 | 經查,投訴位置5號樓2單元為純住宅用樓,無餐飲門店。現場檢查發現該住宅樓負一層住宅專用隔油池有油污外溢,經下水管道流到負三層污水沉淀池,從而產生了油污溢出問題。 | 是 | 雁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漳滸寨執法中隊向高新大都薈物業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行政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整改。物業于5月12日對該處地面及周邊油污進行了徹底清除,并安排專人監管、專人檢查,對污水沉淀池底部油污進行定期清理。執法中隊將對該投訴位置持續檢查,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整治成效。 | 是 | |||
43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西延高鐵線路環評報告造假,距環評中經過的灞河濕地公園紡織產業園附近保利林雨溪小區高層住宅只有15米距離,而高鐵設計要求至少是30米,推薦間距80米以上,經過候鳥保護區,無任何候鳥保護措施。 | 灞橋區 | 經查,西延高鐵于2018年12月通過了國家環評批復,由中國鐵路總公司下屬西成客專陜西公司承建。目前,灞橋區未接到該項目的環評備案資料,該項目未開工,項目方也未進駐灞橋區,故無法核實該項目環評是否造假。查閱生態環境部官方網站中公示環評報告批復,對噪聲防治措施的要求是:落實聲屏障和隔聲窗措施,并優化聲屏障的形式、結構、材質、長度和高度設計,確保降噪效果,未體現與住宅的間距要求。此外,按照批復說明“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的不良環境影響可以得到減緩和控制”。 | 是 | 待項目進駐后,灞橋區將嚴格要求工程按照環評要求落實相關措施,加強“三同時”監管,保障主體工程和環保設施同時設計、施工、投運。 | 是 | |||
44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浐灞生態區韓森東路龍湖香醍六期100號樓三單元一樓花園違規占用公共綠地,造成公共生態綠地縮減,破壞植被和綠化。現已由浐灞生態區自然資源及規劃局認定為違章建筑且已經由浐灞生態區城管局于2020年12月下發強制拆除公告,要求強制拆除,恢復公共綠化。此事按照屬地原則,應由浐灞生態區商貿園區辦公室負責具體執行,但該辦公室時至今日仍未執行,造成原屬小區業主公共綠地和生態環境的持續破壞。請求督查組予以關注,督導其執行強制拆除程序。 | 浐灞生態區 | 龍湖香醍六期位于高樓路與沁水路交匯處東南側。5月12日,浐灞生態區進行實地檢查發現該小區某業主未經規劃許可,違規搭建柵欄,屬于違法建筑。 經查,該業主曾未經規劃許可在小區亂搭亂建一層圍墻,并于2020年11月3日被認定為違法建設,商貿園辦于11月12日督促當事人對違建圍墻進行了拆除,但是近期該業主再次違規新搭建柵欄。 | 是 | 5月12日,浐灞城管局聯合商貿園辦對違建業主進行約談,勸導當事業主自行拆除違法柵欄,因其拒不自行拆除,5月13日,城管局聯合商貿園辦對該處違法建設予以拆除,現已拆除完畢。 | 是 | |||
45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312省道(華胥段往東)施工作業塵土漫天。 | 藍田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問題實為312國道(華胥段往東)路面春融期預防性養護,計劃工期5月6日至15日,主要是對路段路面進行同步碎石封層預防性養護施工,采用專業設備將碎石及瀝青同步撒布在路面上,施工時碎石撒布過程中會產生揚塵問題。 現場已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作業,完善除塵設施。 | 是 | 增加人員及清掃設備對已施工路段路面兩側脫落的碎石進行清掃回收,增加灑水車、除塵霧炮等設備對已施工路段進行除塵作業,抑制揚塵。從施工原材料、施工技術、除塵措施等方面完善揚塵治理措施,由西安公路管理局三橋公路管理段加強監管巡查,督促防塵措施落實,防止揚塵問題產生。 | 是 | |||
46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籃田縣曳湖鎮固經村在公路撒石子揚塵大。 | 藍田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問題實為藍田縣曳湖鎮固經村路面春融期預防性養護,計劃工期5月6日至15日,主要是對路段路面進行同步碎石封層預防性養護施工,采用專業設備將碎石及瀝青同步撒布在路面上,施工時碎石撒布過程中會產生揚塵問題。 現場已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作業,完善除塵設施。 | 是 | 增加人員及清掃設備對已施工路段路面兩側脫落的碎石進行清掃回收,增加灑水車、除塵霧炮等設備對已施工路段進行除塵作業,抑制揚塵。從施工原材料、施工技術、除塵措施等方面完善揚塵治理措施,由西安公路管理局三橋公路管理段加強監管巡查,督促防塵措施落實,防止揚塵問題產生。 | 是 | |||
47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藍田312國道1471段前期修路,現在已經修好,但是路面上遺留了很多土,沒有清理,產生揚塵大。 | 藍田縣 |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作業路面為春融期預防性養護路段,主要是對路面進行同步碎石封層預防性養護施工,采用專業設備將碎石及瀝青同步撒布在路面上,現場核查時暫未發現信訪件反映的“路面遺留了很多土,沒有清理,產生揚塵大”的問題。 | 否 | 由西安公路管理局藍田公路管理段加強日常監管巡查,堅持每天濕法清掃,防止揚塵問題產生。 | 是 | |||
48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雁塔區魚斗路西口往南到日化南苑小區的路上堆了很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灰塵大,下雨路泥濘。 | 高新區 | 經核查,投訴點位屬非正式通行道路,為已廢棄的灃惠三干渠上所建商業步行街拆除后遺留的地面,暫時為日化南苑小區居民通行的道路。該路段大部分為原商業步行街瓷片硬化地面,其余未硬化部分已用碎石鋪設降塵,故所反映灰塵大問題屬實。路邊時有日化南苑小區居民偷倒生活垃圾和裝修建筑垃圾現象。 | 是 | 目前,該問題點位的生活垃圾和裝修建筑垃圾已清理干凈。魚化寨街辦在該點位的臨時通行道路全段安裝圍擋,安排有專人巡查看守;針對道路灰塵大問題,每天定時灑水降塵;同時加快日化南苑小區附近市政道路(魚化一路)建設進度,預計工期2個月,待該道路建成通車后,可將所投訴的臨時道路徹底封閉,消除環境污染隱患。 | 是 | |||
49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高新區秦渡鎮牛東村村東果園有人傾倒建筑垃圾。 | 高新區 | 經核查,被投訴的為秦渡街道牛東村老窯廠地,現由牛三村某群眾承包種植核桃樹,2021年1月有人在地里偷倒了約700方建筑垃圾。經與該種植戶了解,因建筑垃圾偷倒行為影響核桃樹生長,對其造成了經濟損失,群眾要求對偷倒垃圾的行為立案調查,并對行為人要求經濟賠償。同時該種植戶提出現場的建筑垃圾作為賠償依據,必須在賠償完成后清運。 | 是 | 秦渡街道城管十大隊對該問題立案調查,已鎖定亂倒車隊,現場的垃圾為肖姓男子聯系運輸公司車輛分別于2021年1月4日和7日運輸至此傾倒。城管大隊于5月15日對該公司進行調查,確定其行為違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對其下發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等,將依法處罰。通過與種植戶聯系,其要求先行賠付其經濟損失再進行清理工作。 高新區將督促車隊與種植戶就賠付損失達成共識;組織有清運資質的公司清理傾倒的建筑垃圾,并監督垃圾走向,限5月28日前完成建筑垃圾清運工作并對現場進行復耕。 對牛東村支部書記、駐村指導員、城管十大隊管理崗3人進行約談。 | 是 | |||
50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鄠邑區河堤路以南新西寶高速以北是保東村的耕地,從去年開始村里有人從可耕地里非法挖沙,倒建筑垃圾,導致村民無法種地,污染周邊環境。 | 鄠邑區 | 5月13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鄠邑分局組織執法人員在鄠邑區保東村區域進行調查。經現場勘查,該域內現場無沙坑、未發現傾倒建筑垃圾。2020年9月6日,劉某某在未依法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破壞保安村二組土地進行偷挖砂石,破壞面積共4.5畝。經查渭豐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該宗地為一般農田。渭豐資源規劃所于2020年10月20日向該市民下發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鄠邑分局對其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并于2021年1月11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17萬余元。 | 是 | 渭豐街辦于2021年4月對該點位破壞的耕地進行恢復,該土地承包人計劃在此處種植風景樹木。此后,鄠邑區將加強對該區域日常巡查,防止出現非法挖沙,傾倒建筑垃圾等違法行為。 | 是 | |||
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西安市時間: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
投訴舉報值班電話:029—65697564,郵政信箱:西安市第066號信箱。
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每天早8:00-晚20:00。
此欄目已歸檔
歸檔時間: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