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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5月22日20時,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批次交辦涉及西安市生態環境信訪件245件,現將第七批交辦問題辦理結果通報如下:
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區縣及部門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是否辦結 | 備注 | ||
122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西安北客站東八百米(奧達文景觀園與長樂東苑AB小區間)修建一條快速進站通道,噪聲大,嚴重影響周邊群眾生活。 | 經開區 | 經核查,該項目為北客站樞紐工程一期二標段,北側距離奧達文景觀園直線距離200米左右,南側距離長樂東苑直線距離100米左右,為“十四運”重點工程,于2020年6月1日施工,計劃2021年6月30日通車。目前該項目高架主體已完工,處于地面道路路基處理階段,夜間施工主要為挖掘機出土作業產生的噪音。 | 是 | 經開區生態委辦公室每天夜間安排3名執法人員,加強對該項目夜間施工巡查頻次。要求該項目在后期施工過程中合理優化施工工序,加強施工噪音管控措施,盡量安排在白天作業,降低噪音對群眾生活影響。 經開區生態委辦公室對該項目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 是 | |||
123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城北鳳城八路與太華北路立交橋車輛通過時,噪聲污染嚴重,大橋的東西南北方向沒有隔音措施。 | 市城管執法局 | 經核查,鳳城八路太華路立交橋周邊共經過三個小區,分別是東南角譚家花苑小區、西北角天和新府小區、西南角西核渭濱小區,其中立交東南角、西北角設置了隔音屏202米,西南角無隔音屏設施。 | 是 | 針對橋梁西南角無隔音屏設施問題,市城管執法局已聯系第三方監測機構,計劃5月26日起對該處噪音進行監測,將根據監測結果采取相應的降噪措施,減少橋梁交通噪音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 是 | |||
124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鄠邑區渼陂湖水系修復工程一期工地傾倒大量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嚴重污染地下水。 | 鄠邑區 | 經核查,該處建筑垃圾用于渼陂湖水系修復工程一期覽勝臺項目堆筑,屬于陂頭村拆遷建筑垃圾處理再利用,未發現有傾倒生活垃圾現象。覽勝臺項目建設是為消納陂頭村拆遷建筑垃圾及剩余土方,避免對周邊環境造成破壞,施工方案經過專家論證及評審,2016年獲得環評批復。該項目于2020年10月開工建設,將處理后的建筑垃圾與土進行 1:2 混合后進行堆筑,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分析不會對地下水造成污染。開工以來,生態環境部門每月對湖區水質進行監測,監測結果均達標。 | 是 | 該項目建設相關手續齊全,不產生廢水,不存在污染地下水情況。 | 是 | |||
125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長安區潏河上游的自然水引入皂河,導致潏河下方的水質不達標。造成皂河沿線城區雨污分流不徹底,引入的自然水流入污水管網,給第九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增加負荷。 | 長安區 | 經核查,引潏入皂的水量很小,估算引水量不到潏河流量的十分之一,未影響下游水質。皂河景觀用水引入皂河后,始終在皂河內流淌,且水位低于污水排放口,未發現流入污水管網,未給第九污水處理廠增加負荷。 經分析潏河出境斷面水質不達標的原因:一是上游施工導致潏河下游水質渾濁,渠底沉積泥沙;二是潏河沿河現有運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站11個,其中2個正在擴容或提標改造,無法穩定達標排放;三是潏河沿線的農村生活污水未達到100%收集處理。 | 是 | 長安區水務局決定將引潏入皂水源關閉,僅保留大峪灌區景觀水供給;加快潏河沿河農村污水處理站的建設工作,力爭盡早投入使用;加大對河道的日常監管,加強涉水施工項目的監管,發現違法排放的企業予以重罰,確保對水質的影響降至最低;對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進行封堵,將污水拉運處理。 5月17日,監測結果顯示,潏河出境斷面水質已明顯好轉。 | 是 | |||
126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東一路63號新城區教育局家屬院小區內部老舊小區改造,將小區內多棵大樹被砍伐,一直沒有恢復綠化,破壞小區生態環境。 | 新城區 | 經核查,該家屬院確有5棵梧桐樹被砍伐。因樹齡較大,樹干中空,入土較淺,并倚靠圍墻和樓體,存在安全隱患。4月2日新城區校舍設備管理中心向新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申請,經批復同意后,對該家屬院1號樓、4號樓前的共計5棵梧桐樹進行了砍伐。 | 是 | 按照《西安市城市綠化條例》規定,新城區校舍設備管理中心負責在2021年7月1日前完成對該小區15棵喬木的補栽,同時完成待綠化區域25平方米的綠化。 | 是 | |||
127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春臨四路與公田一路交叉口(曲江與航天城交接的地方)拉土車每晚經過春臨路噪音擾民、周邊工地很多,夜間施工噪音擾民(市民無法提供具體是哪個工地)。 | 曲江新區 航天基地 | 經核查,春臨四路與公田一路交叉口為西安國家民用航天產業基地和曲江新區的交界處,此處共有10個項目工地。自2021年4月1日起,建筑垃圾清運車輛三環路全段禁止通行,導致該路段夜間渣土車車流量過大,車輛噪音對周邊小區居民造成了困擾。西安市交警部門在該區域持續嚴查貨車、工程運輸車等車輛夜間走禁行、鳴笛等交通違法行為。今年以來,西交警部門在該處共查處渣土車重點違法行為141例,走禁行、鳴笛等相關違法行為1190例。 2021年5月,市生態環境局航天基地分局收到2起該區域的夜間施工噪聲投訴,經核查涉及的工地均在投訴期辦理了夜間施工備案手續,并已向投訴人說明情況。 | 是 | 交警部門在該區域增加了夜間執勤警力,有針對性的對居民小區集中路段的過往渣土車輛進行檢查,嚴肅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城管部門優化渣土清運審批,盡量減少春臨四路、公田一路渣土車輛通行數量,降低渣土車對周邊群眾的影響;生態環境部門減少該區域周邊工地的夜間施工審批備案天數,由1周3天改為1周2天。 | 是 | |||
128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鹿苑街辦何家村三組、四組村民房中有很多散亂污企業,粉塵大,噪聲大,沒有環保治理措施,污染嚴重,還有部分市民在家中搞養殖,臭氣熏天。 | 高陵區 | 5月17日,高陵區對何家村三組、四組居民家中存在的疑似散亂污企業進行了排查,共排查出1戶疑似散亂污企業、9戶養殖戶。 該企業為生產木制家具的個體戶,系3組村民惠某某在家中從事生產,有營業執照。該加工點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粉塵及噪音,裝有布袋除塵器,但未辦理排污許可證及噪音檢測等相關手續。 9戶養殖戶中有2戶由于豬糞便清理不及時,存在臭味大問題。其余養殖戶能夠及時清理糞便,無明顯臭味。 | 是 | 高陵區已要求該木制家具生產個體戶將生產設備進行封存,限期5月28日前完成設備搬離工作。鹿苑街辦安排專人對企業封存設備、搬離過程進行監督,確保不出現私自生產現象發生。 針對養殖臭味問題,高陵區督促2戶養殖戶完成了對圈舍外堆積糞便和圈舍的清理、消毒,要求每周清理2次糞便,進行還田資源化利用,做到糞便不堆積、尿液不外流。同時,要求其每周投放1次微生物除臭劑,減少臭味對環境的影響。高陵區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該養殖戶定期清理糞便,降低臭味。 | 是 | |||
129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新市街辦郝邢村王莊組村組長計存利將土地承包給外村,然后承包者將建筑垃圾倒入可耕地里,共計6畝多。 | 臨潼區 | 經核查,該承包地原為一處深坑,2019年9月21日,郝邢村王莊組將該承包地租賃給大劉村村民郭某某,由其自行復耕,承包期10年。2021年3月27日晚,新市街辦大劉村村民姚某某、櫟陽街辦櫟陽村村民張某某非法占用,在該處偷倒建筑垃圾、渣土。3月28日晚,新市街辦接到群眾投訴后立即阻止了非法傾倒行為,并將該問題至移交資源規劃臨潼分局北田資源規劃所。 經資源規劃臨潼分局現場勘測,該地塊約3.9畝,土地類型為耕地,現場核查時,傾倒的建筑垃圾及渣土已被推平。姚某某、張某某非法占用土地偷倒建筑垃圾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37條規定,5月10日,資源規劃臨潼分局依法對其下發《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限期拆除清理通知書》,責令其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限期自行清理建筑垃圾及渣土,恢復土地原狀。 | 是 | 5月18日,新市街辦召開專題會議,研判整改措施,要求立即整改,北田資源規劃所加快查處。郝邢村、大劉村協商制定了清運復耕方案,由當事人負責建筑垃圾清運,郝邢村負責土地復耕,新市街辦全程監管。預計6月10日前完成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恢復到可耕地狀態。 5月12日,北田資源規劃所對其進行立案查處,處以每平方米20元罰款,共計52080元,目前正在按程序進行。 | 是 | |||
130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紅廟坡緯二十五街永福路希望小學停車場幸福家園小區旁邊拆遷以后遺留了一個大坑,市政污水直接排放到拆遷廢棄的大坑里,沒有進入到污水管網排放。 | 蓮湖區 | 經核查,該地塊為蓮湖區紅廟坡村拆遷地塊,原規劃用于紅廟坡村回遷,后因投資主體退出閑置至今。地塊東邊為紅廟坡村一組紅東花園二期小區,小區門口規劃路(永福路)建有二層小院,住戶為外來務工者。因該地塊長期未開發,附近小區車輛沒地方停車,社區在該地塊緯二十五街圍墻開口設立了停車場,周邊人員從停車場進入該地塊種植瓜果蔬菜。由于該二層小院生活污水未接入市政管網,周邊人員灌溉瓜果蔬菜時私自引用該二層小院生活污水,造成了生活污水進入該地塊內大坑,并非市政管網的污水直接排放。經走訪周邊群眾,生活污水外排開始時間為2021年4月,現場核查,無其它污水來源。 大興新區管委會城(棚)改與征收安置辦前期曾接到群眾反映該問題,于5月初已對種植區域進行了推平、掩埋,現場全部綠網覆蓋。 | 是 | 5月20日,大興新區管委會城(棚)改與征收安置辦已將二層小院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網。 大興新區管委會城(棚)改與征收安置辦對項目分管領導和責任人2人進行約談。 | 是 | |||
131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高陵區西京水泥廠對面眾城卓越廠24小時拌料,揚塵大。 | 高陵區 | 經核查,群眾投訴的應為西安眾城卓越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從事二灰石生產。該公司于4月29日20:00-22:00違規對已安裝設備進行了調試,未采取抑塵措施,導致揚塵污染。4月30日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調查發現,該公司未辦理環評及審批手續,5月6日予以立案查處,下發了《環境違法行為改正決定書》,目前案件正在按照程序進行。 5月17日,高陵區“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組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已辦理營業執照、立項手續,但未辦理環保手續,現場未生產。 | 是 | 5月18日上午,高陵區“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組對該企業采取了斷電措施,要求其在未取得環保手續前不得進行任何生產。明確鹿苑街辦對該企業進行不定期巡查,監督其在手續完善前保持停工停產狀態。如該企業繼續存在違規生產現象,將按照《高陵區2021年“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行動方案》要求,采取取締措施,并由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對其頂格處罰。 | 是 | |||
132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臨潼區鐵爐街辦周邊商鋪和住戶將生活污水直排排放清水河內。 | 臨潼區 | 經核查,鐵爐街辦位于鐵爐村,該街辦周邊生活污水經道路兩側排水渠流向斜韓村的清水溝,未進行集中收集處理。為解決污水排放問題,2020年11月20日,該街辦已完成主街道污水管網鋪設,其他管網鋪設納入鐵爐村農村污水處理項目正在實施,計劃鋪設管網15300米,現已完成3500米。待鐵爐村生活污水管網配套設施建設完成后,污水即可進入排污管道,流向下游污水處理廠。 | 是 | 鐵爐街辦將加強與臨潼區水務局對接,全力配合,加快推進鐵爐村農村污水處理項目建設進度,確保2021年底完成街道污水與鐵爐村污水并網,生活污水進入污水處理廠,徹底解決街道生活污水排放問題。 | 是 | |||
133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未央區鳳城四路世融嘉城小區南側的米旗加工廠24小時生產噪音擾民。去年7月份開始投訴,處理無果,經開環保局不作為。 | 經開區 | 5月12日,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米旗北側廠界夜間噪音進行監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三類標準。為降低噪音擾民,米旗廠當晚開始停用并拆除噪音較大的新風機。 2020年7月開始,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陸續接到市民投訴米旗廠冷卻塔噪音問題。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多次實地調查,要求該廠采取降噪措施,該廠先后進行了3次整改。因其廠房外設備較多,且距北側世融?嘉城小區僅一墻之隔,冷卻塔、壓縮機等噪音設備距離居民樓約20米,徹底降噪難度較大。經開分局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四次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在世融?嘉城小區與該廠界及投訴人住宅分別進行了夜間噪音監測,結果均達標。 | 是 | 5月13日,米旗廠已將新風機管道截斷,采購了排風扇消音器;向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遞交了整改報告,并開始招標專業降噪公司,細化降噪方案,繼續推進深度治理。 | 是 | |||
134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長安區鳴犢鎮鳴犢街辦黎明村將引鎮的污水倒入龍渠溝,進入浐河會影響到居民飲用水。之前的龍渠溝沒有污水,現在什么都種不了了。 | 長安區 | 經核查,鳴犢街道黎明村龍渠溝沿線無工業企業廢水和農村生活污水排入,投訴人反映的“引鎮的污水”為引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水,排入龍渠溝后匯入浐河。長安區引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收集來自引鎮街道鎮區生活污水,現引鎮污水處理廠正處于技術改造階段,為確保污水處理程序正常運行,廠區已啟用應急設備及新建生化池等設施。市生態環境局長安分局現場檢查時,引鎮污水處理廠新建生化池及應急處理設施運行正常,排水口出水、龍渠溝水質均清澈無異常。 附近村莊生活用水均由水站集中供水,居民生活飲用水未受到污染。長安區農業農村局調查發現,龍渠溝黎明村上段溝底兩側有多種植物生長,溝渠上小麥生長正常。龍渠溝與清水河交匯處一級階地兩側未種植農作物,但雜草生長正常;二級階地小麥生長正常;龍渠溝黎明村下段植物生長正常,二級階地小麥生長正常。 | 是 | 5月13日,市生態環境局長安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引鎮污水處理廠排口處采樣監測,結果顯示各數值均低于《陜西省黃河流域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排放濃度限值。 長安區將加快引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進度,預計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技改施工,同時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提標改造期間應急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出水排放達標;加強對龍渠溝的日常巡查檢查,杜絕沿線違法排污行為。 | 是 | |||
135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未央區西航社區91-2-5號住戶反映3號、1號兩租住戶,9號臨時住戶、11號住戶經常白天深夜將化工品、農藥等往下水道傾倒,氣味順管道、窗戶、樓道飄入居民家中。 | 經開區 | 經開區對投訴小區91號樓下水管道逐一開蓋檢查,發現下水管道中水量極少,水色澄清,未聞到有化工品、農藥等類似的異味。 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該住戶小區生活污水排放匯總口進行了采樣監測,結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B級標準。 | 否 | 經開區對周邊居民及物業進行走訪,均表示并未發現傾倒現象,未聞到過類似化工品、農藥的味道。 | 是 | |||
136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1.南稍門中貿街中貿廣場2樓酒吧、3樓跳舞培訓機構,未做降噪措施,每晚噪音擾民。2.中貿廣場12號樓北側門口每晚商販占道經營,噪音大。3.中貿廣場(四民巷)有個垃圾廢品回收站,每晚運輸酒瓶,垃圾晚上噪音大。 | 碑林區 | 經核查,中貿廣場購物中心為一座6層和一座4層商廈,中間以連廊連接,內部經營商戶以餐飲、酒吧、購物店等為主,周邊噪聲疊加。因6號樓2樓靠西側有2家酒吧,均未設置外置音響設備,外立面窗戶使用雙層玻璃隔音;A座3層靠東側為舞蹈培訓機構,該機構無窗戶、地板、墻面均為木質結構;中貿廣場12號樓北側門口有經審批設置的20個攤群點,近期巡查中發現周邊存在零星流動攤販,碑林區城管局已對違規占道經營行為進行了查處;廢品回收站夜間收運廢酒瓶,確有噪音擾民問題。 5月19日23時至凌晨1時,區城管局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中貿廣場商業街噪聲進行了監測,結果顯示中貿廣場12號樓南側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限值要求;中貿廣場12號樓東南角和12號樓3層住宅,不符合限值要求。 | 是 | 對酒吧門外商場內部回廊餐椅外擺現象,碑林區城管局督促商戶規范經營,要求其降低音響音量,撤掉外擺餐椅,落實店內經營并在營業時關閉靠近居民樓的門窗;督促舞蹈培訓機構合理安排課程時間。碑林區將加大巡查頻次,延長管控時間,對違規占道經營等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安排人員全程值守,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督促廢品回收站調整作業時間,落實降噪措施;要求攤群點經營戶,縮短夜間經營時間,規范經營行為,減少噪音產生。 5月14日,長安路街道執法中隊對廢品回收站法人進行了約談。 | 是 | |||
137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長安區西灃路潏河橋東南角長安福海老年公寓牌匾底下有一個暗道,最近一直在排墨綠色的廢水,氣味發臭。 | 長安區 | 5月13日,長安區現場排查發現投訴點位確有一暗渠正在排水。該暗渠為潏河橋南西灃路沿線排水渠,主要收集道路沿線雨水和灤鎮街道高橋農村污水處理站出水。長安區城管局檢查發現,高橋農村污水處理站距潏河排水口約七十米,主要收集處理高橋沿街居民生活污水,目前該站點運行正常,污水處理達標;沿街個別商戶(居民)將生活污水違規排入雨水管網,雨量較大時雨水管網內積存的生活污水混合雨水通過暗渠排入潏河。 5月19日,市生態環境局長安分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暗渠進入潏河出水口進行了水質監測,結果符合《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排放標準》。 | 是 | 長安區常寧新區管委會將加強污水處理站的運營管理,確保出水達標;要求高橋農村污水處理站將出水總排口進行改造,做到雨污分離,預計5月底完成;長安區城管局及灤鎮街辦將加大對排水管渠沿線巡查力度,對發現的偷排、亂排現象及時制止,杜絕沿街商戶(居民)將生活污水倒入雨水管網中。 長安區城管局根據《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對違規向雨水管網傾倒生活污水的4家商戶,分別處罰200元。 長安區對灤鎮街道網格辦主任通報批評;對灤鎮街道綜合執法隊包片班長和灤鎮街道巡防隊隊長予以開除,灤鎮中隊一分隊隊長誡勉談話。 | 是 | |||
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西安市時間: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
投訴舉報值班電話:029—65697564,郵政信箱:西安市第066號信箱。
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每天8:00-20:00。
此欄目已歸檔
歸檔時間: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