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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5月26日20時,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批次交辦涉及西安市生態環境信訪件311件,現將第十一批交辦問題辦理結果通報如下:
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區縣及部門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是否辦結 | 備注 | ||
176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姚家河村和四府村068村道拉土車拋灑嚴重,揚塵大,現場無降塵措施。 | 高新區 | 經核查,投訴問題中涉及的068村道附近為灃東新城斗門水庫南池引水管道工程2標段項目,該項目對距離068村道8至10米處進行開挖鋪設管道,施工區域因過往車輛流量大,對附近068村道造成揚塵污染。 | 是 | 5月14日,高新區城管局依據《西安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對施工單位處罰2萬元。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范圍內開啟霧炮機,及時灑水降塵,對工地出入口周邊道路進行沖洗,避免車輛行駛造成揚塵污染。龐光街辦加大對068村道保潔頻次,每天5次。 龐光街辦對四府村保潔員給予批評教育,并扣發當月崗位補貼200元。 | 是 | |||
177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灞橋區唐家坪村廟底下的大溝、村中間修路旁有人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下雨天污水就流到灞河里,污染水質。 | 灞橋區 | 經核查,席王街辦唐家坪村應為塘坪村。唐坪村為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工作,經席王街辦同意,對進村道路進行翻修及拓寬,在原有3米的路面基礎上,拓寬至6米,同時修建排水渠和綠化帶,道路總長約1000米,在修建時需回填土方12000方。經村組及街辦申請,灞橋區城管局同意回填黃土用于道路修建。現場檢查發現路基回填時摻雜有建筑垃圾,無生活垃圾。該地距離灞河約2公里左右,該村居民使用的飲用水為自來水,不存在污水流入灞河現象。 | 否 | 根據《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鼓勵道路工程的建設單位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優先選用建筑垃圾作為路基墊層”的規定,灞橋區城管局要求施工單位在確保工程質量前提下,同意采取建筑磚渣骨料換填的方式處理路基。席王街辦及塘坪村組做好監管工作,使塘坪村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早日完成。 | 是 | |||
178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周至北大門政務大廳對面大明宮建材家居周至店音響噪聲擾民。 | 周至縣 | 5月20日,周至縣城管局執法人員現場核查,大明宮建材家居周至店確實存在使用音響進行商業宣傳產生噪音擾民行為。執法人員立即約談現場負責人,向其告知其行為已違反《西安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 是 | 按照《西安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周至縣城管局責令該店整改,暫扣其用于商業宣傳的音響,且對該店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大明宮建材家居周至店負責人承諾不再出現噪音擾民問題。 周至縣城管局對負責此轄區的城管二中隊中隊長給予誡勉談話。 | 是 | |||
179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云水三路與魚斗路東北角建筑垃圾消納場產生大量的揚塵,污染空氣。 | 高新區 | 經核查,云水三路以東的魚斗路已經拆除,投訴人描述的位置應為天谷五路與云水三路十字東北角。該處共有兩個地塊,偏北側的地塊由高新區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1月8日移交用地單位,目前場內長滿綠草;偏南側地塊由高新區自然資源局在2020年底已將其清理干凈并用防塵網全面覆蓋,圍墻砌筑已完成,目前暫無用地單位使用且場內長滿綠草。魚化寨街辦針對該處點位及周邊用無人機航拍,確定無建筑垃圾消納場。 | 否 | 無。 | 是 | |||
180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鳳城三路巍然大廈北邊建筑工地夜間施工作業,打樁機,混凝土攪拌的聲音,噪音擾民。 | 經開區 | 經核查,該項目為中登城市花園(尤家莊棚改)項目,承擔尤家莊居民回遷任務。該工地于5月1日22時至5月3日6時,5月10日22時至5月11日6時,5月18日22時至5月19日6時共三個時段進行混凝土澆筑施工,均已辦理當晚夜間施工許可備案。 | 是 | 經開區執法人員現場約談了項目負責人,要求該項目后期施工過程中合理優化施工工序,做好降噪措施,高噪音的施工盡可能安排在白天進行,施工期間嚴禁車輛鳴笛和大聲喧嘩,減少噪聲擾民。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安排三名執法人員加強對該工地夜間巡查頻次,杜絕違規施工行為,監督做好對市民的夜間審批公示,減少因施工給附近居民帶來的生活影響。 | 是 | |||
181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曲江雅居樂御賓府(雅居花園)南邊為南三環,東邊為立交橋,車輛通過噪音大,隔音措施不到位。 | 曲江新區 | 經核查,雅居樂御賓府南側依次為新開門公交場站、綠化帶及南三環,東側為新開門南路立交。南側新開門公交場站設置了隔音板。 針對南三環交通噪聲問題,由于南三環雅居樂御賓府段為平交道路,不具備安裝隔音板的條件,所以未安裝隔音板。該小區臨南三環一側住宅9、10、11號樓在預售時,對“南三環交通噪聲”等不利因素進行了公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就上述內容進行了明確,并為9、10、11號樓加裝了中空玻璃,在小區南側采取了綠化降噪措施。 針對新開門南路立交交通噪聲問題,曲江新區在新開門南路立交雅居樂御賓府沿線安裝了隔音板,長度約200米,并在該段設置了限速標識,種植了綠化帶。該小區為臨新開門南路一側住宅1、8、11號樓加裝了中空玻璃,在小區東側采取了綠化降噪措施。 | 是 | 曲江新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在南三環、新開門南路立交雅居樂御賓府段分時段、多點位開展噪聲監測。經監測,除23︰00-00︰00時間段噪聲監測結果超標外,各點位其他時段的噪聲監測結果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4a類標準限值。 曲江新區將合理優化渣土車行駛線路,盡量遠離居住區;要求車輛經過居民區減速慢行,禁鳴笛、不猛踩油門或剎車;加強重型柴油貨車管控力度;加強對道路的日常維護和保養,確保道路及其設施完好。計劃6月10日前整改到位。待整改完成后,再次對南三環、新開門南路立交雅居樂御賓府段進行噪聲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一步制定整改措施。 | 是 | |||
182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未央區雷寨村往樊寨村的路上有一家生產糖蒜的廠子,晚上把腌糖蒜的廢水排入公共下水道,這兩天白天也在排,氣味刺鼻,影響環境。 | 未央區 | 經核查,群眾投訴的問題位于漢城街道雷寨村46號陜西天興釀造有限公司,因該企業地處漢長安城遺址保護區范圍,無環評和排污許可證等手續。5月20日,市生態環境局未央分局、未央區科技工信局、未央區市場監管局、漢城街辦聯合現場檢查,該企業正在加工作業,生產區發酵池產生發酵氣味,建有一臺氣浮機廢水處理裝置,清洗糖蒜和沖洗地面的廢水經處理后排入污水管道。 | 是 | 經未央區相關單位聯合判定,該企業為“散亂污”企業,應依法取締搬遷。5月25日,該企業生產用電用水已切斷、生產設備已拆除搬離。因成品存量較大、清運未徹底,漢城街辦限期2021年6月3日前清運完畢。 | 是 | |||
183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秦渡鎮王渭村1.村兩邊的道路保潔員清潔不到位,將垃圾堆在路邊,不清理。2.晚上清運建筑垃圾,揚塵很大。 | 高新區 | 經核查,王渭村1戶長期無人居住的房屋門前有散落的生活垃圾。 反映晚上清運建筑垃圾、揚塵大的道路為X105(終南大道)王渭村段,是轄區眾多商混站等企業材料運輸的重要通道,車流量大,易造成拋撒,導致揚塵問題。高新區4月下旬至5月中旬在該路段檢查,共查處未辦理《西安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證》車輛12輛,查處隨意傾倒行為車輛1輛。 | 是 | 高新區督導轄區物業公司立即清除了散落生活垃圾,開展大清掃活動。加強終南大道灑水降塵,重點時段半小時灑水1次,全天灑水沖洗不少于6次。 高新區城管局秦渡執法大隊聯合轄區交警、派出所開展執法檢查,重點查處未辦理《西安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證》清運建筑垃圾、密閉不嚴、沿路拋灑以及隨意傾倒等違規行為。 高新區秦渡街辦對第三方保潔公司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 是 | |||
184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延南村拆遷,凌晨1點半還在施工,噪音嚴重擾民。 | 雁塔區 | 經核查,該項目為等駕坡延興門南村城市更新綜合改造項目,2021年3月15日啟動,4月8日完成村民宅基地及新安路、延興門一路、延興門二路三條規劃路上的附著物拆除工作。拆除過程中存在夜間粉碎石料現象,造成噪聲擾民,且無相關夜間施工作業證明。目前已停工整改。 | 是 | 5月12日,該工地因施工現場裸露地面未覆蓋,雁塔區城管局依據《西安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對該企業處罰2萬元。目前,裸露部分已覆蓋到位。 雁塔區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要求其加大日間濕法作業,在粉碎過程中防止揚塵污染和噪音擾民。在未辦理夜間施工審批前,禁止夜間施工。后期清運需提前完善清運手續,做實設備設施沖洗,清運車輛防塵工作。 等駕坡街辦對施工單位法人進行了約談。 | 是 | |||
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西安市時間: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
投訴舉報值班電話:029—65697564,郵政信箱:西安市第066號信箱。
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每天早8:00-晚20:00。
此欄目已歸檔
歸檔時間: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