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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分類目錄(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規范經營行為。
一、主體資格合規
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依照規定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互聯網視聽節目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二、經營行為合規
1.從事廣播電臺、電視臺形態服務和時政類視聽新聞服務的,還應當持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或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2.從事主持、訪談、報道類視聽服務的,還應當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和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3.從事自辦網絡劇(片)類服務的,還應當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4.網絡視聽平臺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和隱私。
5.網絡視聽平臺應確保其提供的內容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范,不得含有違法、違規、有害或不良信息。
6.網絡視聽平臺應采取必要的技術和管理措施,保障網絡安全,防止黑客攻擊、數據泄露等安全事件的發生。
7.網絡視聽平臺企業應建立總編室,建立完善5項具體工作機制。
8.網絡視聽平臺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信息的影響。
9.網絡視聽平臺應尊重知識產權,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商標權等合法權益。
三、安全管理合規
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安全要求;應當常態化開展火災風險自知、自查、自改,提高緊急情況下的組織疏散逃生和初起火災撲救能力,切實履行安全提示和告知義務,引導消費者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保障安全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