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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臺背景
根據2019年11月21日《陜西省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實施方案》(陜發改體改〔2019〕1465號,以下簡稱《方案》)明確的“去行政化、應脫盡脫、綜合監管”三大原則和“五分離、五規范”(1.機構分離,規范綜合監管關系;2.職能分離,規范行政委托和職責分工關系;3.資產財務分離,規范財產關系;4.人員管理分離,規范用人關系;5.黨建、外事等事項分離,規范管理關系)改革要求,我廳于2020年12月完成與省土地估價師協會的脫鉤改革工作,同時按照《方案》“脫鉤不脫管”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我廳承擔全省土地估價機構備案工作,指導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按照協會規范要求履行職責。
2024年12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土地估價行業監督管理規范〉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4〕54號)明確,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土地估價行業監督管理等職責,要求省級自然資源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土地估價行業監管細則,加強對省級及以下土地估價行業的監督管理。根據自然資源部有關要求,在廣泛征求各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部分土地估價機構意見基礎上,我廳制定了本《細則》。
二、制定依據
《細則》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估價行業監督管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三、主要內容
《細則》主要包括十五條內容:第一條明確了制定的依據和目的。第二條規范了土地估價、土地估價機構和土地估價專業人員的名稱定義。第三條、第四條規定了省、市級自然資源部門監管職責。第五條明確了土地估價機構和分支機構申請備案時限及通過全國土地估價監管平臺上傳資料要求。第六條明確了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時限。第七條明確了土地估價機構的設立、備案、信息變更和內部管理應遵守的法律法規。第八條明確了土地估價專業人員從業條件和管理基本要求。第九條明確了土地估價機構及其土地估價專業人員從業基本要求。第十條規定了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將土地估價機構、分支機構備案及變更情況通過全國土地估價監管平臺向社會公布。第十一條明確了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告的土地估價機構注銷情形。第十二條明確了行政檢查措施。第十三條明確了違反規定處理依據。第十四條明確了行業協會基本職責。第十五條明確了實施時間和有效期。
四、政策出臺的意義
該《細則》的出臺和實施,對全省自然資源系統依法履行土地估價行業監督管理職責,強化我省土地估價行業協會自律管理,規范土地估價機構及其土地估價專業人員土地估價行為,具有積極指導作用,將進一步提升全省土地估價行業監督管理效能,不斷促進全省土地估價行業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