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我們的工傷賠償款拿到了,多虧了你們的幫助啊,真是太感謝你們了,謝謝!謝謝!”6月7日一大早,來自四川省南部縣的受援人李某清的妻子,將一面錦旗送到高陵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當面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全體工作人員和承辦律師表達了感謝。錦旗上“法律援助為困難群眾雪中送炭 無私奉獻替弱者撐起一片藍天”的燙金大字不僅代表了李某清通過法律援助成功維權的感恩之情,更彰顯了法律援助工作“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理念。

51歲的李某清自身左眼盲殘疾,母親患癌,兩個子女正在上大學,全靠李某清外出務工維持家庭基本生計。2019年12月7日,正在高陵區某家具廠木工車間鋸木料的李某清,不慎被鋸下的料頭擊中右眼。李某清前后兩次住院治療,但還是沒能保住右眼。這次事故導致李某清成了一名雙目失明的殘疾人。
李某清家屬多次找到家具廠老板,提出承擔工傷賠償責任要求,但老板始終百般抵賴,以各種理由拒絕賠付。李某清身在異鄉,遭遇不測,舉目無親,陷入困境和絕望。2020年3月,李某清來到西安市高陵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法律援助中心對李某清的遭遇深表同情,立即開通“綠色通道”為其辦理了援助手續,指派經驗豐富的田曉江律師為其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同年4月27日,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李某清所受傷害為工傷。經過五年的勞動仲裁和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爭議終于塵埃落定,拿到了180多萬的工傷賠償的勝訴判決書(2021陜0117民初594號)。至此,一波三折的維權之路總算走完,希望的曙光即將照亮前路。可是,家具廠遲遲不履行賠償責任。為了盡快幫助李某清拿到工傷賠償,田律師幫助李某清申請了強制執行,誰知在執行過程中,卻被告知被執行人公司轉移財產,原始股東將注冊資本從400萬減少到20萬元,并將股權轉讓給第三人而退出了公司。經過法院的執行,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田律師一邊進行調查取證,一邊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防止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在調查取證時公司的工商注冊地已經遷移至閻良區,田律師經過多翻周折,終于調取了證據材料。在證據面前被執行人想要求得執行和解,雙方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履行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