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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俊曉:
你不服被申請人西安市高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你舉報事項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審理后于2025年12月31日作出《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書》(高政復決字〔2025〕162號)并向你提供的地址進行郵寄送達。
因郵局反饋收件人拒收,郵局未能妥投并將信件退回我機關。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上述《行政復議決定書》,請你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前往西安市高陵區司法局行政復議辦公室(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高陵區縣門街29號,聯系電話:029-86913534)領取該行政復議決定書,逾期不領,視為送達。
如你不服本機關復議決定,可自公告期滿后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