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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西安市高陵區色度理發店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92610117MA6U01Q54M | 馬金奎 | 高衛公罰〔2024〕1號 | 輕微違法 | 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推子,剪刀(填可以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具體名稱),未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五)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二)項四條 | 警告;罰款 | 警告;罰款人民幣300元。 | 0.03 | 2024-05-13 |
西安市高陵區發型大隊美發店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92610117MA6U6K0375 | 萬強 | 高衛公罰〔2024〕2號 | 輕微違法 | 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填可以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具體名稱),未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五)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二)項 | 警告;罰款 | 警告;罰款人民幣300元。 | 0.03 | 2024-05-13 |
西安市高陵區首藝潮牌理發店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92610117MAB0Y9KG53 | 吳明 | 高衛公罰〔2024〕3號 | 輕微違法 | 未按照規定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的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五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一款;《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三項 | 警告;罰款 | 警告;罰款人民幣300元。 | 0.03 | 2024-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