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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執法檢查清單(2025年1月)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事項依據 | 備注 |
1 | 對從事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活動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二十六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環境執法機構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有權對從事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等活動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者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資料。 實施現場檢查,可以采取現場監測、采集樣品、查閱或者復制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相關的資料等措施。檢查人員進行現場檢查,應當出示證件。對現場檢查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 |
2 | 對公廁的衛生及設備、設施等的行政檢查 | 《城市公廁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城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公廁的衛生及設備、設施等進行檢查,對于不符合規定的,應當予以糾正。 | |
3 | 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落實情況的行政檢查 | 《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 第十六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的問責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評比,對不按責任區要求履行責任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 | |
4 | 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行政檢查 |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第五十八條城市管理部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監督檢查制度,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 |
5 | 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行政檢查 | 《西安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實行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定期維護維修,保證設施、設備完好和正常使用。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檢查,發現未按標準管理、設施設備損壞或者無故不正常使用的,應當責令管理維護責任單位限期改正、修復或者恢復正常使用。 | |
6 | 對清除積雪、積冰工作的行政檢查 | 《西安市冬季清除積雪積冰規定》 第三條 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全市清除積雪、積冰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 |
7 | 對單位附屬綠地的綠化規劃和建設的行政檢查 | 《城市綠化條例》 第十四條單位附屬綠地的綠化規劃和建設,由該單位自行負責,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并給予技術指導。 | |
8 | 對城市綠線的控制和實施情況的行政檢查 | 《城市綠線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城市人民政府規劃、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城市綠線的控制和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 |
9 | 對城市綠化的建設、保護和管理的行政檢查 | 《陜西省城鎮綠化條例》 第十八條城鎮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負責城鎮綠地建設的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城鎮綠地建設中的問題,并對綠地建設給予指導。 《西安市城市綠化條例》 第三十七條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城市綠化的建設、保護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 |
10 | 對城市綠化工程的設計、施工的行政檢查 | 《西安市城市綠化條例》 第二十條從事綠化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相應資質和資格。 城市綠化工程的設計、施工,應當執行城市綠化工程設計和施工規范,確保質量,并接受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本市建立園林綠化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對在本市承接綠化工程的企業實施信用管理。 | |
11 | 對養護管理責任人養護管理情況的行政檢查 | 《西安市城市綠化條例》 第二十五條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城市綠化養護管理標準,向社會公布。 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為養護管理責任人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對養護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養護管理責任人應當按照標準對城市綠地進行養護管理,并建立養護管理檔案。 | |
12 | 對古樹名木的行政檢查 | 《陜西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 第三十條縣級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對古樹名木定期檢查: (一)特級、一級保護的古樹和名木,每半年檢查一次; (二)二級、三級保護的古樹,每年檢查一次。 發現古樹名木生長有異常或者環境狀況影響古樹名木生長的,應當先行采取搶救措施,并向上一級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西安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 第十九條區縣古樹名木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古樹名木的保護進行定期檢查、指導: (一)一級保護的古樹、名木,至少每3個月進行一次; (二)二級保護的古樹,至少每6個月進行一次; (三)三級保護的古樹,至少每年進行一次。 發現樹木生長有異常或者環境狀況影響樹木生長的,應當先行采取搶救措施,并立即向市古樹名木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 |
13 | 對市政工程設施及其附屬設施養護、維修質量情況的行政檢查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承擔城市道路養護、維修的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城市道路養護、維修的技術規范,定期對城市道路進行養護、維修,確保養護、維修工程的質量。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養護、維修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陜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市政公用設施養護、維修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技術規范,保證養護、維修質量,并接受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養護、維修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西安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市政工程設施及其附屬設施養護、維修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市政工程設施養護、維修技術規范和標準,及時養護、維修市政工程設施,并接受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 |
14 | 對城市道路、橋涵、照明設施的行政檢查 | 《城市照明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城市照明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制度,定期對城市景觀照明能耗等情況進行檢查。 《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城市夜景照明能耗等情況進行檢查,防止城市夜景照明的過度照明等超能耗標準的行為。 | |
15 | 對城市橋梁施工控制范圍內的施工作業情況的行政檢查 | 《城市橋梁檢測和養護維修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經常檢查城市橋梁施工控制范圍內的施工作業情況,避免城市橋梁發生損傷。 | |
16 | 對城市景觀照明能耗等情況的行政檢查 | 《西安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 第十條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設施、照明設施的巡視檢查,保障其功能完好。 | |
17 | 對戶外廣告設置情況的行政檢查 | 《西安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 戶外廣告設置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履行下列監督檢查職責: (一)建立健全戶外廣告設置監督檢查制度; (二)督促設置權人履行維護管理、安全保障責任,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三)對委托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四)其他應當履行的監督檢查職責。 第四十八條 戶外廣告設置行政主管部門在對戶外廣告設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并作出說明; (二)根據需要進行現場勘測; (三)責令設置權人履行相關責任。 | |
18 | 對燃氣質量的行政檢查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燃氣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燃氣質量檢測制度,確保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加強對燃氣質量的監督檢查。 | |
19 | 對燃氣經營、燃氣使用的安全狀況等的行政檢查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燃氣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燃氣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發現燃氣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燃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對燃氣經營、燃氣使用的安全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燃氣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通知燃氣經營者、燃氣用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燃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法采取措施,及時組織消除隱患,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 |
20 | 對燃氣的工程建設、經營、使用、設施保護、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等活動的行政檢查 | 《陜西省燃氣管理條例》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對燃氣的工程建設、經營、使用、設施保護、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 (二)詢問相關人員,制作筆錄; (三)進入現場檢查; (四)責令排除安全隱患和改正違法行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妨礙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西安市燃氣管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對燃氣的經營、使用、設施保護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 (二)詢問相關人員,制作筆錄; (三)進入現場檢查; (四)責令排除安全隱患和改正違法行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妨礙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 |
21 | 對供熱企業的運營活動的行政檢查 | 《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 第六十一條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集中供熱督導、監管制度,對供熱企業的運營活動進行定期檢查、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向社會公布。 | |
22 |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行政檢查 | 《陜西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 第十四條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實行日常巡查制度。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主管部門對于巡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進入相關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西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 第十六條第二項城管執法部門在查處違法行為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二)進入正在發生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收集違法證據,制止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