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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主體的欺詐騙保行為,虛記藥品和診療項目、偽造醫療文書、虛假進貨發票、虛構診療服務、編造住院治療材料、冒用參保人員醫保卡、虛假報銷發票等充斥其間,可以概括為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以假充真,是這類行為主體欺詐騙保的主要手法。此外,涉案機構一般還會利用醫療服務信息不對稱的特性,采取分解住院、分解處方、過度診療、檢查、超量開藥、重復開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等手段增加醫療費用,機構內部成員聯合作案,發生次數多,涉案金額大。
例如,某醫院通過虛記藥品和診療項目、偽造醫療文書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142.44萬元;某醫院通過無醫囑收費、虛記檢查收費、理療項目多計費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65.71萬元;某社區衛生服務站通過購買虛假進貨發票、陰陽處方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60.23萬元。最典型的是掛床住院,涉案機構通過減免病人自付費用、免生活費甚至給予補貼等方式,誘導病人住院進而采取偽造醫療文書、虛構診療服務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性質極其惡劣。如某醫院以免費體檢為由,獲取參保群眾信息,編造住院治療材料,套取醫保基金136萬元;某民營醫院院長利用戶外運動協會會長身份,物色大量廣場舞大爺大媽,利誘他們到醫院進行“免費住院體檢”,騙取醫保基金達1800余萬元。此外,還有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發票,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為不屬于醫療保障范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等。以內外勾結、醫患合謀方式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謀取不正當利益。如某醫生協助他人冒用參保人醫保卡騙取醫保基金2.54萬元;某地多家門診部與醫藥商店勾結,用醫保個人賬戶基金結算配眼鏡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