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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為推進“楓橋經驗”基層法治工作機制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調解員的法治素養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4月23日上午,高陵區司法局張卜司法所在街辦三樓會議室舉辦“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調解員骨干業務培訓會,轄區法律明白人、人民調解員共計30余人參加了培訓。
培訓活動中,龔新龍所長首先就“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的重要意義,及其在法治政府建設和基層治理中的重要性、必要性作了闡釋,強調“法律明白人”要認真履行好政策宣講員、法治宣傳員、矛盾糾紛調解員等職責,充分發揮“法律明白人”帶頭學法普法用法的示范引領作用。其次,就人民調解文書規范制作、調解技能及應把握的原則等內容進行了講解。龔所長結合自身豐富的矛盾糾紛調解經驗,通過全方位、深層次、多角度的以案釋法,引導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防止矛盾糾紛升級惡化,最大限度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此外,針對人民調解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司法所工作人員鼓勵在座的“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調解員積極整理已調解過的矛盾糾紛,并做好統計上報工作,以更活躍的姿態為轄區群眾提供更優質高效的法律宣傳和法律服務。
培訓會后,參訓學員紛紛表示,此次培訓內容非常豐富,對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進一步提高了“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調解員在實際工作中的業務能力。
下一步,張卜司法所將繼續加大“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調解員培訓力度,全面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讓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為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提供有力的基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