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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7年1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馬某雨多次使用趙某某等11人的社會保障卡,在北京密云世濟醫院、北京市密云區果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北京密云鼓樓街道太揚家園社區衛生服務站等虛假就醫,購買藥品,并將部分藥品出售給曲某、周某剛(均已判決)等人。馬某雨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共44萬余元。
刑事訴訟過程
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檢察院以馬某雨犯詐騙罪提起公訴。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馬某雨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他人社會保障卡,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醫保基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馬某雨自愿認罪,可從輕處罰。據此,依法認定馬某雨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馬某雨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1.本案系全鏈條打擊“回流藥”騙保犯罪的典型案例。醫保“回流藥”是指行為人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或參保人利用醫保報銷從定點醫藥機構購買藥品,在個人實際支付購藥費的基礎上加價銷售給藥品回收人,藥品回收人銷售給醫藥機構、診所等,醫藥機構再銷售給患者。“回流藥”騙保犯罪呈現職業化傾向,形成“收卡—醫保開藥—收藥—銷售給醫藥機構—購藥患者”的閉環,各環節涉及的行為人、參保人、收藥人、醫藥機構均屬于“共益者”,共同致使醫保基金遭受損失,損害全體參保人的利益,而且藥品質量難以保證。依法嚴懲“回流藥”騙保犯罪,有利于維護健康良好醫療保障制度、維護全體參保人員切身利益及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2.大數據賦能深挖徹查,斬斷“回流藥”騙保鏈條。檢察機關引導公安機關以異常資金交易、通話記錄等為指向,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以數據畫像排查、抓獲收藥人;以收藥人電子交易記錄為數據線頭,循線深挖,牽引出共68人的收藥賣藥鏈條。為查明藥品最終去向,結合線頭數據中的物流付費信息、物流數據等,挖掘出盤踞外省的收藥團伙,徹底斬斷黑灰色產業鏈。
3.發揮司法引領推動作用,打通欺詐騙保行刑銜接線索反向移送通道,推動醫療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檢察機關向北京市醫保局移送線索30件33人,北京市醫保局據此作出行政罰款處罰近140萬元。北京市檢法機關分別向醫療保障部門、31家涉案醫院發送司法建議、檢察建議,)促進相關部門發現問題、整改問題。人民法院還通過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回流藥”騙保犯罪的手段和危害性,取得“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