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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法規函〔2025〕3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疾控局,委(局)機關各司局,各直屬和聯系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以下簡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已于2025年9月12日經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刻領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
出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高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重大突發公共衛生風險,完善公共衛生應急法律法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論述的關鍵舉措;對于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要深刻領會制定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的重要意義,把學習貫徹這部法律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和業務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提高學習宣傳貫徹這部法律的自覺性,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法律各項規定得到嚴格執行。
二、切實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規定的各項職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體制機制,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方面進行了制度完善與創新,并明確規定了政府、部門以及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等的職責。各單位要準確把握法律規定,切實履行法定職責。
(一)強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源頭管理。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安排,對本行政區域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風險源進行調查、登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源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減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
(二)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依據職責制定本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備案。在預案的制定過程中,應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和社會各方面意見,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據實際需要、情勢變化、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等及時修訂。對醫療衛生機構、學校、養老機構、托育機構及大型體育場館等有關單位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演練予以指導。
(三)提升醫療衛生機構應急處置能力。指導督促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法律規定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和應急處置能力,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醫療救治準備工作,并依法配備相關科室或人員。加強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理論、知識和技能納入醫療衛生人員繼續教育內容。
(四)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哨點,多途徑、多渠道開展監測,建立智慧化多點觸發機制,提高監測的敏感性和準確性,及時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強化與相關部門的聯動監測和信息共享。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管理,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依法依規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禁止干預報告。
(五)促進醫防融合,提高應對保障水平。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基地和區域公共衛生應急協作平臺的建設工作,促進醫療救治與預防控制的有機結合。做好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保障水平。醫療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優化診療方案,提高診斷和救治能力;在醫療救治中注重發揮中西醫各自優勢,提高救治效果。
三、扎實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的實施準備
(一)加強組織保障,實現學用貫通。各單位要系統謀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落實普法責任。要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與各項業務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貫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應對處置全流程各環節,確保法律規定落到實處。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依法健全相關共享聯動機制,匯聚貫徹實施法律的合力。要加強對下級部門的督促指導,著力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切實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做好制度配套和清理,確保協調統一。國家層面要制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標準、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規范及相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配套規定,切實做好制度銜接。地方層面要結合工作實際,細化各項制度措施。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的清理工作,對需要修改或者廢止的提出處理意見,確保相關規定與法律的內容和精神銜接。要對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規定,開展有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與法律規定不一致的,要及時修改或廢止。
(三)重點做好培訓,加強監督執行。要加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的監測、報告和救治責任的培訓,尤其是增強基層和一線的醫療衛生、疾病預防控制的機構和人員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意識、暢通報告渠道、明確報告時限。要隨時關注各地出現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處置過程中充分發揮法律的指導作用。要強化執法監督工作,對及時發現并報告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獎勵,對出現嚴重問題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嚴格責任追究。
(四)探索多元方式,精準普法宣傳。要將學習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擺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學制定學習計劃,明確宣傳目標任務,積極穩妥有序推進。要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納入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內容。組織各級衛生健康、疾病預防控制、中醫藥部門和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開展專題培訓,深入領會法律精神,正確理解各項制度規定。要深入開展法治宣傳,綜合運用“報、網、端、微、屏”等媒體平臺,面向醫療衛生機構、學校、養老托育機構、大型體育場館等開展精準普法,向社會公眾進行法律宣傳,在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
國家疾控局綜合司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