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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度重視,壓實責任。及時組織召開“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專題會議,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步驟及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主要領導牽頭抓總,分管領導統籌協調,包村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
二是全面排查,建立臺賬。在轄區范圍內開展拉網式排查,街村干部下沉一線,結合日常群眾舉報線索對轄區開展排查,重點排查空置院落、空閑廢舊廠房等重點區域,認真甄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
三是逐個研判,分類整治。對摸排發現的“散亂污”企業實行清單式管理,嚴格按照整治標準,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一企一策開展整治。
四是加強監管,健全機制。依托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對已完成整治的“散亂污”企業開展“回頭看”,同時將“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工作納入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建立長效機制,壓實監管責任,堅持源頭管理,避免死灰復燃。
截至目前,耿鎮街道排查疑似“散亂污”企業83個,已整治、取締疑似“散亂污”企業5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