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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各社會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陜西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和國務院《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要求,現組織開展2023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備案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報期限
本年度: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此后每年3月31日前。
二、申報要求
(一)凡符合《陜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試行)》(詳見附件1)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均應向高陵區消防救援大隊申報備案。
(二)凡符合《陜西省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界定標準(試行)》(詳見附件2),并達到《陜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試行)》的個體工商戶,均應向高陵區消防救援大隊申報備案。
三、申報途徑
擬申報單位自行下載《西安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表》(詳見附件3)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備案登記表》(詳見附件4),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完成后,可通過郵箱或郵寄等方式向高陵區消防救援大隊進行申報備案,如有疑問請致電高陵區消防救援大隊進行咨詢。
四、申報要求
(一)2022年已申報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且至今單位未發生變化的,可以直接確定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此次不需要再重新申報備案。
(二)新增的符合界定標準的單位,應依法申報備案。
一幢建筑物中各自獨立的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凡符合界定標準的,應當各自獨立申報備案;如建筑物本身符合界定標準的,該建筑物產權單位也需要獨立申報備案。
有隸屬關系的單位,不在同一地點且符合界定標準的,不論下屬單位是否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均應當獨立申報備案(申報時應填寫單位法定名稱并注明隸屬上級單位及其地址);位于同一地點的有隸屬關系的單位,如下屬單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且符合界定標準的,也應當獨立申報備案。
各單位要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對申報備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未按照通告要求時限和內容申報的納入消防安全信用監管實施信用懲戒。
(三)對于未申報備案的,區消防救援大隊在日常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其符合界定標準的應通知其在規定期限內補報備案。
(四)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消防法律和相關規范性文件,對社會單位申報的備案信息進行核實,并按照相關規定向社會公布,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督管理和消防安全信用監管。
西安市高陵區消防救援大隊
2023年11月22日
消防救援機構聯系表
西安市高陵區消防救援大隊
地址:西安市高陵區東方紅東路181號
郵箱:3481548886@qq.com
電話:029-86759760
附件2:陜西省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界定標準(試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