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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2022年九個方面重點工作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區支柱產業壯大和產業鏈水平提升,特制定《西安市高陵區加快先進制造業發展全面推進產業鏈提升扶持政策》,該政策已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西安市高陵區加快先進制造業發展
全面推進產業鏈提升扶持政策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2022年九個方面重點工作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區支柱產業壯大和產業鏈水平提升,貫徹“一二三六”發展思路,區政府每年設立5000萬元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快先進制造業強市建設,全力推動“6+5+6+1”現代產業體系持續壯大,助力企業創新轉型,支持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支持企業做大做優做強
(一)區政府“一事一議、一企一策”
對從外地引進的先進制造業項目、產業鏈龍頭企業,實行區政府“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的扶持政策。
(二)支持先進制造業招商項目
對新引進總投資在3億元以上,自正式簽訂招商引資合同之日起兩年內完成全部投資的招商項目,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
(三)支持企業“小升規”
鼓勵工業企業積極申報“小升規”。對“小升規”企業獲得的省、市扶持資金一次性給予,區級配套20萬元扶持資金需企業自入規之日起連續兩年主營業務收入達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對中途退庫、退庫后再次入庫的,不再支持。
(四)支持企業快速發展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500萬元—1億元(含2500萬元)之間的工業企業,年度增長超過20%的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在1—5億元(含1億元)之間的工業企業,年度增長超過20%的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10億元(含5億元)之間的工業企業,年度增長超過20%的給予150萬元資金支持;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在10億元(含10億元)以上,年度增長超過20%的給予300萬元資金支持。
(五)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自然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對持企業自有資金完成新增固定資產投入的,按當年度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持企業以外貸款資金用于新增固定資產投入的,按實際貸款金額的5%給予企業利息補貼,最高不超過130萬元。
自然年度設備購置技術改造達5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對持企業自有資金完成設備購置的,按當年度實際設備投資額5%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持企業以外貸款資金用于設備購置或融資租賃設備的,按實際貸款或融資金額的5%給予企業利息補貼,最高不超過80萬元。
(六)支持企業“兩化”融合發展
支持發展前景好、行業優勢明顯的工業企業申報兩化融合項目,獲得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證書(成為市級貫標試點一年半以內),給予一次性20萬元資金支持。
(七)支持企業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
支持企業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對于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和30萬元資金支持。同一企業獲得多項國家級認定的,按獎勵額最高的一項執行。
(八)支持企業進行綠色制造名單認定
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制造名單(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80萬元、50萬元資金支持。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設計產品認定的企業,每種產品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資金支持,最高分別不超過80萬元。
(九)支持企業智能化工廠建設
對首次認定為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智能工廠、智能車間、智能產線和智能制造成熟度評估三級以上達標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資金支持。
(十)支持企業股改上市
鼓勵轄區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企業成功在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上市,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在境外主要證券市場首發上市成功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成功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轉板到北交所上市的補充獎勵100萬元,轉板到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再獎勵300萬元;上市掛牌企業開展再融資的,且融資用于區內項目建設的,按實際融資額的0.2%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支持產業鏈延伸合作,鼓勵企業開拓市場
(十一)支持裝備制造業企業和重卡、乘用車(新能源)產業鏈企業協同發展
提升裝備制造業企業和重卡、乘用車(新能源)產業鏈企業協同發展水平,鼓勵我區裝備制造業企業之間,以及與省內龍頭裝備制造業企業之間,加強合作、協同發展。裝備制造業和重卡、乘用車(新能源)產業鏈企業使用或供應制造業產品年度總額在800萬元以上的,按較上年度的增量部分2%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150萬元。上年度無使用或供應的,從有使用或供應的第二年開始執行。
(十二)支持汽車裝備產業集群發展
圍繞汽車裝備制造業產業集群,每引進一個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產業鏈配套企業,項目完成全部投資后,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招商主體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十三)支持產業鏈企業參加展會展銷
各產業鏈企業參加國家、省、市行業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國際性、全國性的博覽會、制博會、展銷會等各類商貿促進及展會活動的,按參會費的50%給予資金支持,單戶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十四)支持裝備制造業中小企業降低融資成本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裝備制造業中小企業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企業利息補貼,最高不超過80萬元。
對市級部門認定的科技金融貸款貼息裝備制造業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資金支持。
三、依托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十五)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80萬元、50萬元、20萬元資金支持。
(十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扶持。對裝備制造業和產業鏈企業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
(十七)支持企業承接技術轉移
對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等技術成果的,按技術合同交易額的3%給予補助,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戶。鼓勵中介機構為企業提供技術轉移服務,對服務企業產生的技術合同交易額超過2000萬元的中介機構,按產生的技術合同交易額的1‰給予補助,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十八)鼓勵企業加大科研投入
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年度研究與實驗發展(R&D)經費支出超2000萬元或占主營業務收入大于5%的,按投入研發經費的2%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60萬元。
(十九)大力扶持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成長
對于認定的瞪羚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對于首次入選科技部發布的瞪羚企業榜單的瞪羚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
經認定入庫的獨角獸種子企業、獨角獸成長企業和獨角獸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資金支持。
四、鼓勵區屬融資擔保機構支持企業發展
(二十)支持融資擔保機構提高本地擔保業務
區屬融資擔保機構對裝備制造業和產業鏈配套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按照實際貸款額度的1%給予融資擔保機構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五、鼓勵駐區金融機構支持企業發展
(二十一)支持銀行資金向區內企業傾斜
對駐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新增貸款余額、新增貸款增長率、年末存貸比進行綜合評定,按照遞減進行排序,并以此作為參照依據,按比例給予區財政性存款支持。
(二十二)支持銀行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
鼓勵銀行對裝備制造業和產業鏈企業發放信用貸款,每年對實際新增信用貸款按年利率0.5%予以貼息,最高不超過30萬。
(二十三)支持金融機構提升服務水平
設立金融機構突出貢獻獎,每年對支持裝備制造業和產業鏈企業成效明顯和服務創新活動成果顯著的金融機構給予授牌鼓勵。
(二十四)支持地方類金融機構發揮積極作用
鼓勵小貸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對裝備制造業和產業鏈企業發放貸款,每年對新增貸款按實際發放貸款利率的50%予以貼息,最高不超過30萬。
六、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
(二十五)支持企業引進高、精、尖及緊缺實用人才
對新引進的在高陵創辦企業或開展成果產業化活動的A類、B類、C類人才,在享受市級相關政策的同時,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180萬元、60萬元的項目配套資金。全職引進的B類、C類人才分別給予個人每年10萬元、5萬元連續5年的專家津貼;用人單位每年4萬元、2萬元連續5年的引才補助。
(二十六)支持企業加大高層次人才的柔性引進力度
鼓勵用人單位通過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創新基地)、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柔性引才方式引進高層次人才,在執行市級相應獎勵資助政策同時,高陵區實行1:0.2配套資助。柔性引進的A類、B類、C類人才分別給予個人每年10萬/5萬/1萬元、連續3年的專家津貼;用人單位三年累計10萬/5萬/1萬元的引才補助,按照3:3:4的比例逐年兌現。
同一企業、人才申請獎勵在滿足本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同時滿足區內其他獎勵政策的,按獎勵額度最高一項執行,不予重復獎勵。
七、其他事項
(一)本扶持政策適用對象為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生產經營地在高陵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正常、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征信良好的工業企業;
(二)本扶持政策兌現時間為自實行之日起,次年3月申報,8月兌付;
(三)本扶持政策未明確是一次性獎勵的按每年一次執行,明確的按一次性獎勵執行;
(四)本扶持政策《申報指南》由區財政局和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聯合制定發文,申報主體以《申報指南》里各責任單位為準;
(五)本扶持政策有效期為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扶持政策由西安市高陵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