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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2、積極做好村、社區建設工作,大力發展服務業。
3、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
4、指導村、社區開展各項工作,幫助村、社區解決實際困難。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向上級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5、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外來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裝工作,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6、做好教育、文化、體育活動的組織指導、協調工作。
7、落實人口計劃指標,加強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8、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空、防火、抗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遷、搶險救災、重大疫情防控等工作。
9、辦理上級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