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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據國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級政府的決定,制定轄區內實施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實施街道社會發展規劃,做好轄區經濟組織的服務工作;做好城鄉一體化建設的組織實施和拆遷安置工作,督促協調各項公共配套設施的落實,維護良好投資環境;負責經濟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3.負責轄區綜合事務管理,行使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監督監察等行政管理職責;負責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搞好防災救災、社會救助、擁軍優屬、殯葬、老齡、婦幼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等工作;配合搞好轄區科技、教育、文化、衛計、勞動就業等工作;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居民醫保(合療)、職工醫保等社會保障工作。
4.做好轄區城市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市容環衛相關工作,維護市政基礎設施;貫徹落實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治污減霾工作相關規定,擬訂轄區治污減霾網格化管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5.指導農村(社區)自治組織建設,指導村(居)委會履行職責,提高管理服務能力。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建設;指導社區居委會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物業公司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檢查督促新建、改建和改造住宅的公建配套設施的落實工作。
6.負責轄區社區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法制建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負責轄區實有人口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校園周邊安全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各類突發事件防范處置工作;協調做好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配合公安機關打擊犯罪,做好禁毒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對轄區社區(村)和生產經營單位及村民自建房進行安全管理;配合開展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負責安全事故的統計上報;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的法規宣傳和監督管理工作。
8.協助做好應急、防汛、防震、搶險、人防、房屋管理等工作;協助做好國防動員、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西安市高陵區姬家街道辦事處設行政單位1個,財政補助事業單位2個。納入2018年部門決算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如下表:
序號 單位名稱
1 西安市高陵區姬家街道辦事處本級(機關)
2 西安市高陵區姬家街道辦事處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3 西安市高陵區姬家街道辦事處水利水保站
2018年底,本部門人員編制80人,其中行政編制28人、事業編制52人;實有人員116人,其中行政20人、事業96人。
單位管理的離退休人員20人。

四、2018年度部門工作完成情況
2018年各項經濟指標均穩中有進,固定資產投資預計將超額完成,全面完成吉利新能源、吉利B地塊、吉利高永路等項目征遷、落地協調工作;依托鄉村振興講習所,通過“三會一課”制度,扎實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強化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和監督,2018年街道共接收預備黨員17名、預備黨員轉正24名,以美麗黨建“四大工程”為抓手,以“民情大數據地圖”為突破,全面推進農村(社區)基層黨建工作,大幅提升基層組織硬件設施,充實農村干部人才隊伍,圓滿完成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轄區12個村級黨組織新一屆班子成員共計50名;認真踐行“兩山”理論,扎實開展“鐵腕治霾·保衛藍天”行動,制定了《姬家街道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物防治攻堅行動方案》,整合多方力量大力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扎實推進“煤改潔”工作,大力開展“散亂污”企業整頓工作,整改替身類已完成80家,兩斷三清類完成30家,聯合行業主管部門取締5家,全力推進“四治一增綠”工作,不斷鞏固“河長制”、“路長制”、“所長制”工作成效,轄區生態環境工作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提升,按照“三化”工作要求,全面完成西銅高速兩側紅線范圍內建筑物拆除工作。全面完成轄區12個行政村清產核資工作,各村集體經濟合作社開戶工作和街道農村產權交易站建設已完成,各村產權交易點安裝了系統。嚴格按照民生相關政策、文件及要求,完成了勞動力轉移、合療、社保、醫保、低保及困難家庭補助等工作;按要求完成市民熱線回復、為民服務代理事項及“局長駐窗口活動”,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工作機制。扎實推進文化產業統計工作,全面啟動轄區楊官寨村民宿試點改造提升工作;持續抓好安全生產及信訪維穩工作。在全面排查轄區安全生產的基礎上,聯合相關部門重點對人流密集的楊官寨村商戶門店進行經常性安全排查。同時,在楊官寨村服裝城、家福樂超市、巨王家居安裝充電樁5組50個。扎實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斷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配強工作力量、加大宣傳引導、強化投入保障。
五、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共計2800.31萬元,比上年2326.21萬元,增加474.10萬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增加了基層社區建設經費及政府性基金預算。
2.本年度收入構成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2800.31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367.88萬元,為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公共預算資金。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432.43萬元。

3.本年度支出構成情況。
2018年度支出總計2780.87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02.70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人員經費1252.27萬元,日常公用經費36.42萬元。
(2)項目支出945.74萬元,主要是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6.47萬元,主要是為保障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的支出。
(4)其他支出25.96萬元。
(5)年末結轉和結余19.44萬元,主要是本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體情況及比上年增減情況,分析增減變化的原因。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共計2800.31萬元,比上年2326.21萬元,增加474.10萬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增加了基層社區建設經費及政府性基金預算。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780.87萬元,比上年2068.94萬元,增加257.37萬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增加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00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0.3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11.89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1)行政運行2348.44萬元,是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支出。包括
①行政運行415.30萬元,是指履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日常支出等業務支出。
②事業運行829.74萬元,反映事業人員基本運行支出包括工資、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等。
③財政事務44.36萬元,反映財政人員基本運行支出,包括工資、對個人和家庭補助、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等。
④大事務支出2.30萬元,反映人大代表履行職務所支出的經費。
⑤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0.32萬元,是反映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補助政策的支出。
⑥城鄉社區支出325.41萬元,其中:城管執法支出32.18萬元,用于城管日常事務及工資支出;城鄉社區環境衛生250.49萬元,用于城鄉保潔員工資福利支出。
⑦農林水支出382.13萬元,其中:7.94萬元,用于支付農林人員工資及津貼;14.72萬元,用于支付水利人員工資及津貼;243.88萬元,用于對村民委員會和黨支部的補助。
⑧住房公積金69.69萬元,用于繳納本單位人員住房公積金。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158.3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1929.41萬元,公用經費支出228.95萬元。
4.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支出432.43萬元,主要包括140.90萬元,對已拆遷過渡期群眾冬季集中慰問的支出;100.00萬元,西銅路兩側“三化”工作經費支出;25.96萬元,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支出,145.57雷家新村項目欠薪應急儲備金支出等。
5.國有資本經營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撥款收支。
6.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2018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49萬元,占“三公”經費的100%。具體情況如下:
1.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
2018年度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 。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2.49萬元。比2017年度決算減少0.02萬元,
2.會議費支出情況。2018年度無會議費支出。2017年度無會議費支出。
3.培訓費支出情況。2018年度無培訓費支出。2017年度無培訓費支出。
六、2018年度部門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 目1個,對吉利項目高永路應急工程項目,涉及項目資金4526萬元,進行了績效評價,總體評價為優。
七、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9.99萬元,主要原因為當年業務量的增加,人員增加,項目增加。
(二)國有資產占用及購置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門所屬單位共有車輛8輛,其中 :公務用車 2輛,環衛車輛6輛。環衛車包括 ,擺臂垃圾車3輛、垃圾清掃車1輛,灑水車1輛,洗掃車1輛。
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2018年當年購置車輛0輛;購置單價50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購置單價10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
八、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