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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責:
根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國務院第381號令)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民政部第24號令)之規定,是在堅持“自愿求助、無償救助”和原則下,對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在本區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根據受助人員
需要:
1、無償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
3、對在站內突發疾病的,及時送醫救治;
4、幫助與其親屬或所在單位聯系;
5、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或護送返鄉等工作。
辦公地址:南環西路608號
聯系電話:8691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