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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投資合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于投資合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投資合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投資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區投資合作工作有關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等文件,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區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大招商項目的包裝、營銷、推介和宣傳。
3.負責境內外重大項目的投資合作工作;負責區級部門出國(境)招商引資代表團的組織;組織開展與規模型企業、集團和境內外知名機構投資戰略合作;按照產業規劃和功能布局,負責全區重大招商項目的選址調整和流轉工作;負責對違反產業規劃和招商引資秩序的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4.協助做好外商企業設立、變更事項的核準工作,負責外商企業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5.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全區主導產業、新興產業以及國內同類產業招商引資發展政策,向區政府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
6.負責重大項目的跟蹤服務,以及企業招商引資問題的投訴受理工作。
7.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負責整治、改善投資環境,以及投資環境評價體系建設。
8.負責收集、篩選提供境內外招商引資項目信息,以及網絡信息建設工作。
9.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意見,推進招商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
10.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