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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政府辦公室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府辦公室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負責區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開展調查研究,反映情況,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對策建議,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及時向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報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動態。
(三)負責擬辦區政府各部門、各街辦請示事項的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負責協調部門之間、街辦之間和區內外有關工作。
(四)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文書處理和會議組織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督促檢查并報告區政府各項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省市區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省市和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區政府系統的建議、提案的協調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
(六)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報告重要和緊急事件情況,傳達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批示。
(七)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政務公開工作。
(八)指導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九)負責全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營商環境提升工作。
(十)負責全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開展全區公共機構節約能源工作;負責全區公務用車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一)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區信訪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