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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區廣大群眾:
為切實解決我區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人員、大學畢業生住房困難問題,進一步提升住房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我區租賃型保障房小區進行了綜合環境提升改造,并對租住情況進行了全面清查。對租賃型保障房承租過程中出現的承租人轉租轉借、虛報、瞞報、騙取保障房資格等違規行為的住戶予以清退,并取消保障資格。
目前,高陵區共有租賃型保障住房3處425套。分別為:高陵區民生小區公租房,位于高陵區東二環路;九境城公租房,位于高陵區鹿苑大道以西;金鹿尚居公租房,位于高陵區渭陽北路。
我區各類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審核、分配全程均不收費、無中介、不代辦。任何單位、機構、個人設立保障性住房委托辦理點或從中收取任何費用,均為非法行為。凡具有以上非法行為的人員或組織必須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動,一經發現,群眾可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報案。
我區廣大群眾如有租賃型保障住房申請需求,可按照以下指南準備材料,提交申請。
一、申請條件
(一)具有本區城鎮戶籍的家庭及人員(不含在校大中專學生);或具有本區居住證,在本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持有本區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完稅證明1年以上、從事個體生產經營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員;
(二)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符合準入條件的;
(三)單身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在本區具有穩定工作及收入。
二、準入標準
(一)收入標準
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保障家庭的,租金標準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執行。(1.6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2.單身人員月收入標準為2200元,兩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202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1840元,租金標準按照基礎租金的80%執行.(3.2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3.單身人員月收入標準為2760元,兩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253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2300元,租金標準按照基礎租金執行(4.0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車輛標準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車輛的,只允許有一輛且單價低于15萬元(以購買發票為準)。
(三)住房標準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7平方米。
(四)工商注冊標準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公司或出資參股的,注冊(參股)資金低于15萬元且只允許有一個工商注冊。
三、所需材料
1.西安市高陵區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非本區城鎮戶籍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居住證(驗原件)。
3.婚姻證明。已婚的應提供結婚證;喪偶應提供死亡證明;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未婚的填寫承諾書。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營業執照和完稅證的提供復印件。
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車的提供購車發票。
7.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提供2寸照片各1張。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備注:
地址:高陵區國府酒店對面建管處四樓住房保障中心辦公室
租賃型保障住房業務咨詢電話:029-8692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