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我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開展,保證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1、請廣大自愿辦理農機具補貼的農戶帶上購機正式發票和身份證到區農機管理站補貼大廳進行登記。(登記截止時間 10月31日);
2、對已登記的農戶購機時間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
公示無異議后,將按照購機發票所顯示時間的先后順序來通知購機農戶辦理購置補貼。(接到通知不能來辦理的,順延下一戶不保留資金);
3、具體辦理程序按《西安市高陵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執行;
4、對未能及時辦理補貼的農戶,在下一批資金到位時按順序優先辦理。
西安市高陵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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