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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陵分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國公安機關法治公安建設推進會、全省公安局局長會議精神,積極適應全面依法治國新形勢,牢牢把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總要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系統觀念、問題導向、守正創新,堅持法治思維、科技賦能、科學管理,持續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全面推進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建設,切實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努力為法治政府建設貢獻更多力量。現將2024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
(一)樹立正確導向,強化政治意識。堅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持續強化對習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義、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實踐要求的學習領悟,嚴格落實黨委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組織黨委會議學習12次、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11次,不斷增強抓好法治建設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強化制度建設,培養法治意識。法治建設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統籌推進分局法治建設各環節,形成主要領導統籌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法治建設工作格局,充分發揮領導干部模范帶頭作用,建立領導干部“法治授課”制度,制定分局《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點》,細化全年法治任務,建立教育計劃和宣傳計劃,分步驟、有重點地推進分局法治建設工作;全面落實“八五”普法規劃,制定分局《普法責任清單》,促進全體民警以身作則,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全方位強化全警法治意識。
二、主要舉措及成效
(一)聚焦關鍵環節,養成良好習慣。聚焦公安機關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和涉企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等工作,聚焦接報案、立撤案、調查取證、強制措施使用等9大關鍵環節,在全局開展深入整治執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內容包括接報警規范、行政刑事案件的受立案規范、強制措施適用、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運行情況,以及分局10個辦案場所檢查整改等。通過檢查,不斷推動全警養成規范執法良好習慣,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
(二)嚴格規范執法,推動能力提升。制定分局法治宣傳教育方案、法律實戰大練兵方案,建強優化法制員隊伍,打造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法治公安隊伍,豐富法治教育開展方式,推選12名優秀民警組成警師團,采用集中授課、送教進基層、線上疑難解答等方式針對性開展法治教育培訓,累計開展活動9次,受教民警300余人次。
(三)嚴格監督管理,提升監督效能。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所有行政、刑事案件落實法制部門一案一審一評。同時狠抓執法突出問題治理,常態化開展執法監督巡查,進一步加強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針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點對點下發整改通知書,全年整改完成率100%。
(四)廣泛開展“八五”普法宣傳。2024年,高陵分局依據《普法責任清單》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在1.10、4.15、12.4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利用懸掛宣傳橫幅、擺設宣傳展板、設置釋法點等方式為群眾普及禁毒防毒、治安管理、交通安全、防火防災、防騙反詐、民法、憲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案例,增強廣大群眾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參與意識、共創意識。全年開展集中普法活動30余次,發放宣傳資料13萬余份,接受群眾咨詢3000余人次,講解法律知識、案例500余例,宣傳受眾累計二十萬人次,宣傳推動了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夯實法治建設的社會基礎,服務人民群眾。
(五)完善考核體系,促進法治建設。持續深化以執法考評為主要內容的績效考評體系,運用執法監督機制倒逼規范執法,建立《規范執法負面清單》,提升執法考評針對性,發揮執法質量考評對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指揮棒”作用,在目標責任考核中加大執法質量考評指標和權重,突出考評正向激勵作用,導向鮮明促進法治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剖析
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順利推進,各方面成績取得了不少提升,但也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待加強。執法辦案單位在案件辦理過程中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薄弱,亟待通過加強法治培訓和實踐鍛煉加以提升;二是矛盾化解能力不足,由于執法環境的變化,基層執法中遇到的新問題、新矛盾層出不窮,導致現場執法過程中運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三是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創新不足,法治宣傳多依賴于懸掛橫幅、設置展板、發放宣傳資料等傳統方式,未能實現線上線下融合及形式創新,導致宣傳缺乏吸引力和實效性。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
2025年,在秉承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主線的基礎上,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中省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和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綱要、政法改革實施綱要中關于法治公安建設的部署要求,持續推進、不斷深化法治高陵公安建設,深入研究謀劃任務舉措,確保法治公安建設始終保持正確政治方向。
(二)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職能。結合我局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配備情況和法治建設的實際,制定完善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決策、合法合規性審查、參與決策論證、提供法律意見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的制度機制,保障政策制定、規范性文件發布的合法性。
(三) 加強制度建設與落實。圍繞公安執法中常見問題和新情況新問題適時開展調研,針對多發警情制定現場執法指引,不斷規范公安機關現場執法活動。推進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定工作,明確執法依據和標準,不斷提升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能力水平。組織執法警種開展輔警崗位職責、履職要求、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最大限度發揮輔警警務輔助職能。
(四)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和便利化,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環境。完善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辦理等制度。同時,堅持傳統服務與智能創新相結合,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在法治宣傳教育領域充分保障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基本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