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5個工作日)。公眾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書面意見。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電話:029-86925336
傳真:029-86925586
郵箱:glhbdc@163.com
通訊地址:西安市高陵區鹿歌路387號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
郵編:710200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 序號 | 建設單位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環評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西安金億鈦業有限責任公司 | 鈦及鈦合金、鋯及鋯合金環保回收處理項目(重大變動) | 陜西省西安市高陵區涇高南路1027號 | 陜西蔚之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租賃西安永通物流有限公司廠房及辦公用房3300平方米,新建1條鈦及鈦合金、鋯及鋯合金環保回收處理線,設備主要包括拋丸機、堿洗槽、酸洗槽、水爆槽、水洗槽、廢氣處理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等配套設施,建成后年回收處理鈦及鈦合金、鋯及鋯合金3500噸的規模。 | (1)廢水 生活污水依托西安永通物流有限公司化糞池收集,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最終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處理廠處理;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采用“pH調節+化學沉淀+混凝分離+膜分離”的工藝,處理后的污泥全部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其余產水全部回用于生產線。 (2)廢氣 項目拋丸廢氣經集氣裝置收集后通過1套袋式除塵器處理,處理后通過1根17m排氣筒(DA001)排放;天然氣燃燒廢氣通過1根17m排氣筒(DA002)排放;爆堿廢氣經集氣裝置+堿霧二級凈化塔+17m高排氣筒(DA003)排放;酸洗廢氣經集氣裝置+酸霧三級凈化塔+17m高排氣筒(DA004)排放。 (3)噪聲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為拋丸機、燃燒機等以及環保設備運行噪聲。采用廠房隔聲、基礎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項目廠界晝夜間噪聲貢獻值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體廢棄物 生活垃圾經垃圾桶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分類清運;廢鋼丸、除塵灰、廢包裝材料、廢濾材等分類暫存,定期外售至物資回收公司;沾染有毒有害包裝物、氧化渣及堿渣、酸洗廢酸、廢水處理壓濾渣、廢濾材、污水處理站濃縮液、廢油桶、廢含油手套抹布等分類暫存于危廢貯存庫,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 未開展公眾意見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