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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國家憲法日當天,西安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積極參加高陵區“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活動,在縣門街設置宣傳點,面向過往群眾普及憲法知識以及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
活動現場,工作人員通過展板展示、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向群眾講解憲法中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強調生態環境保護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基本義務。同時,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工作人員介紹了綠色出行、禁燃禁售煙花爆竹等日常環保行為,引導大家從自身做起,自覺踐行環保理念。
現場群眾紛紛表示,通過此次宣傳增強了對憲法和環保法規的理解,今后將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共同守護藍天白云。本次活動有效提升了群眾的法治意識,營造了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注入了堅實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