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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各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
現將《西安市創業服務補貼實施細則》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財政局
2021年9月9日
西安市創業服務補貼實施細則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落實創業扶持政策,鼓勵創業創新,帶動就業。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通知》(市政發〔2020〕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落實電子商務平臺和創業服務機構享受創業服務補貼政策,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補貼對象
我市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或市場化創業服務機構,扶持創業者成功開辦網店的,可申請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
二、補貼條件
(一)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創業服務機構應注冊且正常經營一年以上。
(二)創業服務機構應為人社部門認定機構。
(三)申報單位要產權明晰,經營狀況良好,制度完備,依法為職工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為開辦網店的創業者提供指導及幫助。
(四)創業者開辦網店時間應為2020年4月30日之后。
(五)創業者開辦網店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無違規違法記錄。
三、補貼標準
每扶持1名創業者成功開辦網店的,按照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每戶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或市場化創業服務機構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四、申請流程及受理審批
(一)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市場化創業服務機構可提供相關資料向屬地區縣、開發區人社部門申請;曲江新區、經開區、浐灞生態區、航天基地、航空基地等區域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及創業服務機構向西安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二)受理審批
各級人社部門審核無誤的,要及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資金并核撥。
五、所需資料
(一)《西安市創業服務補貼申報表》(見附件);
(二)申請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申請單位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四)開辦網店創業者相關資料(含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網店資質、近半年經營流水);
(五)申請單位的電商創業指導佐證資料(對創業者的創業指導或培訓方案,成功開辦網店的人員花名冊、實拍圖片)。
六、工作要求
(一)同一人創辦多家網店的,創業服務補貼只核定一次,不得重復。
(二)創業服務補貼只能由申報單位自行申請,不得以任何外包、派遣等形式代理、代辦。
(三)申請單位提供虛假資料或在申報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并追回所領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資格,同時向社會公布其違法違規行為。
(四)創業服務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五)本文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政策執行截止期限暫定為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