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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據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安市財政局《關于做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市人社發〔2020〕4號;
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西安市就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市財函〔2021〕143號;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安市財政局《關于明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培訓對象
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
三、承訓單位
西安市人社局備案的就業技能培訓機構組織開展。
四、相關要求
(一)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
(二)培訓補貼對象原則上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不超過3次,且不得就同一等級培訓重復享受補貼。
五、補貼標準
(一)按照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安市財政局《關于明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要求,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參照《陜西省職業培訓補貼基本標準(2020-1)》(以下簡稱“基本標準”)執行,并將該標準中最低標準上調30%作為我市職業培訓(工種)補貼最低標準。
(二)培訓按該職業(工種)最低等級規定課時授課的,補貼標準按照我市職業培訓補貼最低標準執行。
培訓按該職業(工種)最低等級規定課時50%授課的,補貼標準按照我市職業培訓補貼最低標準下調50%執行。
(三)未列入《基本標準》的職業(工種),參照國家職業分類大典四、五、六類中相近的職業(工種)標準執行,“相近”職業工種需由市人社局組織專家評定確認后,確定其培訓補貼標準。
(四)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其資格符合條件且培訓合格的,補貼標準按我市職業培訓(工種)補貼最低標準的100%補貼,畢業后3個月內實現就業的,該班次就業人員按我市職業培訓(工種)補貼最低標準的150%發放培訓補貼。
六、申請流程
培訓結束后15天內向市、區(縣)職業能力建設處(科)上報材料,經審核通過后由市、區(縣)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七、申請資料
(一)補貼人員花名冊;
(二)基本身份類證明(包括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或畢業證書等能夠證明本人屬于政策別對象的有效憑證、補貼申辦對象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一提供即可);
(三)培訓合格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職業資格證書;
(四)培訓后實現就業以人社部門就業登記為認定依據。)
(五)銀行賬戶信息和聯系方式(個人申請的提供個人銀行賬戶、培訓單位申請的提供基本賬戶信息)。
經辦單位: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培訓科(高陵區區政府內)
聯系方式:029-8691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