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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涇河工業園管理委員會關于對區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第118號提案的復函
陳輝、劉海澤、賈林、趙萍霞、王韜瑜、張亞利、李易寒、陳永崗、吳潔、見曉林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優化我區環境保護營商環境的建議(第118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簡政放權,簡化項目環評審批流程方面
鑒于園區管委會職能,建議環境高陵分局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陜西省環境影響審批正面清單》等要求,簡化審批流程、規范辦理程序、縮短審批時限。二是利用全國建設項目環評統一申報(審批)系統,完成環評手續“不見面”審批。三是針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開辟“綠色通道”,對建設項目從選址到環評審批進行全過程 跟蹤服務,通過座談會及上門服務的方式講解環評辦理流程,在縮減審批時限的基礎上,配備專人負責跟蹤服務,主動與業主和環評單位對接,加快環評審批進度。
二、科學執法、為企業減負方面
鑒于園區管委會職能,建議環境高陵分局日常執法過程中,采取普法與執法相結合的方式,積極開展“送法入企”、“法律幫扶”、“以案釋法”活動,提高企業守法意識。同時,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采取提醒、協商、告知、建議、勸導等方式,督促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主動整改環境問題。遵循首違不罰相關規定,對于符合規定情形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企業,免于處罰。
三是在重污染天氣管控期間,根據《西安市高陵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和《高陵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要求,要求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一廠一策”公示牌要求,如啟動重污染天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啟動、解除命令,均由市級發布,區縣無權限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黃、橙、紅做好落實,未在清單內的企業,要求一律停止生產。為減輕重污染天氣期間對企業的影響,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績效升級,積極爭取上級資金補貼。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績效水平先進的企業可以減少或免除應急減排措施,環境績效等級越差的企業管控措施越嚴,從而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推動行業治理水平整體升級,實現污染減排與行業高質量發展雙贏。
三、清潔生產和節能減排方面
一是鼓勵企業采用節能、節水、環保先進技術,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料。二是規范我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將轄區涉氣企業納入高陵區減排清單,督導企業完善“一廠一策”公示牌和操作方案。三是持續深入企業開展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政策宣教工作,幫扶有意向企業完成績效分級評定,提升重點行業績效分級B級及以上和引領性企業占比。
( 聯系人:崔潔,聯系電話:18591992337 )
西安涇河工業園管理委員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