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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法規制度,現將西安市2025年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公務員
1.遴選職位
本次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58名,具體職位詳見《西安市2025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2.報名范圍
(1)全市區(縣)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全市區(縣)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市級部門垂直管理單位(派出機構)、中省機關駐西安市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機構等)符合上述范圍和有關規定的也可報名。
3.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同意推薦后報名,并滿足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除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外,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5)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報考者須現任與職位要求范圍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報考法官職位的還應符合法官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不得參加公開遴選的情形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通過公開招考被錄用,當次招考公告或所報考職位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期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6)按照有關規定,到鎮街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公務員
1.選調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10名,具體職位詳見《西安市2025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2.報名范圍
西安市內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且在編在崗的人員。中省駐西安市單位中符合上述范圍和有關規定的人員也可報名。
3.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按照管理權限,經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報名。報考者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現擔任與選調職位相當層次的職務;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應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近3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不得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9)在任用(聘用)試用期內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項
報考者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年齡計算、工作經歷時長的計算,現任職務職級等,以及取得學歷學位證書、資質資格證書、政治面貌等時間截至2025年11月。公開遴選報名條件中的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時間以公務員正式任職時間(含試用期)計算,到其他層級機關借調工作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內,公務員到村(社區)任職(掛職)經歷按其所在機關的工作經歷計算,在同一層級不同機關的工作時間可以累計計算。
2.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報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畢業證之后,在各類企事業單位(不含市級及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單位、村(社區)、自謀職業或個體經營、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包括掛職、交流、駐村等形式)的工作經歷;在部隊服役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時間可累計計算,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界定,到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一般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一般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3.報考者應使用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報名。
4.職位專業名稱和類別劃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專業目錄設置、審核。若所學專業(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教育部專業目錄,以及專業碩士專業或新開設專業,則可選擇與專業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由資格審查單位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職位專業需求等綜合判定。
5.報考者不得選報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6.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全過程。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考者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遴選選調機關將終止其遴選選調程序,不再將其確定為面試、考察、體檢、公示或者任用人選。
7.報考者在參加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遴選選調任用的,應當如實向資格審查單位報告情況,并終止參加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的行為。對存在弄虛作假、隱瞞真相而騙取報考資格情形的人員,取消報考資格,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報考者根據選報職位下載《報名推薦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選報職位,按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在報名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需提前在線上進行預約,報名現場按照預約時間和順序號進行。
報名審查時間:
(1)公開遴選
2025年11月7日至10日
9:00—12:00,14:00—18:00
(2)公開選調
2025年11月11日至12日
9:00—12:00,14:00—18:00
報名審查地點:天鼎酒店(未央區渭濱路363號)三樓多媒體會議室
線上預約平臺:https://c.exam-sp.com/xagwy25
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①經審核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表格內容及格式不得改動,填表說明不屬打印內容);
②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③公務員登記批復文件、登記表復印件(報名遴選職位需提供,留存),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證明材料(報名選調職位需提供,留存);
④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留存);
⑤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認證電子報告》(留存);
⑥所在黨支部出具并加蓋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工)委印章的黨員證明原件(根據職位需要提供,留存);
⑦遴選選調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復印件、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其他材料原件(留存證明及復印件)。
報考者依據自身條件,對照職位要求,只能選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的,取消遴選選調資格;凡不按時限要求報名或提供相關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2.開考比例
職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對未達規定比例的職位縮減計劃數,其中,對計劃數只有1名的職位或縮減后仍達不到2:1的職位予以取消。取消的職位由遴選選調機關通知相關考生,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但不得改報已經取消的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未在規定時限完成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25年11月16日,9:00-12:00。
3.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必須憑證,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者在筆試前2日內,通過線上預約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
筆試具體地點及有關注意事項在準考證上明確,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下同)和準考證,自行前往考點考場參加筆試。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面試或職位業務水平測試(以下簡稱“測試”)可在筆試結束1周后,通過線上預約平臺查詢。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對無測試的職位,按計劃數的3倍,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對有測試的職位,按計劃數的5倍,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測試。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或測試。
因放棄等形成的缺額,對無測試的職位,在本職位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在不超過職位計劃數5倍的人員范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對有測試的職位,不進行遞補。
(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
測試的方式、時長和內容由遴選選調機關確定,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測試可以劃定合格分數線。測試有關安排、測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面試環節由遴選選調機關通知。
(四)面試
1.面試重點測查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公告在面試前3日在古都先鋒網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形成的缺額,不進行面試遞補。
3.面試全程攝像錄音,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五)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1(無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職位)=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2(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職位)=筆試成績×4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公布時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順延小數位確定排序。綜合成績并列且順延小數位后仍完全相同時,則按筆試成績、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綜合成績排序。
(六)考察及相關環節
1.確定考察對象
公務員公開遴選依規實行差額考察,進入考察的人數為“職位計劃數+1”。公務員公開選調實行等額考察。
對于取得有效面試成績人數多于既定考察人數的職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出現末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測試成績完全相同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考察人選。
對于取得有效面試成績的人數少于或等于既定進入考察人數的職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試成績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試成績的,綜合成績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面試合格分數線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
面試結束后2日內,各遴選選調機關在古都先鋒網公布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及考察對象。
2.考察
考察由遴選選調機關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選調職位的人崗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報考者的實際情況。
3.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從考察結論合格的人員中按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體檢項目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考生對體檢不合格的結論如有疑議,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7日內,可向遴選選調機關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安排有心理素質測評環節的職位,在體檢環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4.遞補
差額考察出現不合格,不再遞補;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在該職位考察合格人選中,等額遞補1次。
等額考察出現不合格、體檢不合格以及因考生放棄體檢形成的缺額,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1次。
(七)公示、任用審批、試用
遴選選調擬任用人員在古都先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環節及之后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印發遴選選調結果通知。
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有關規定,遴選機關對擬任職人員可設置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由遴選機關安排試用,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試用期滿經遴選機關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公務員調任規定》執行,由選調機關按有關程序辦理調任任職和公務員登記。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西安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2.職位設置、資格審查、職位業務水平測試、面試、考察、體檢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各遴選選調機關負責解釋。
3.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能聯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出現遞補情形時及時聯系。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4.對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提供虛假個人材料、影響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工作秩序等違規違紀情形的報考者,按照《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進行相應處理,并將有關違規違紀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5.本次考試不指定、不出版發行任何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各遴選選調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若社會上出現有關輔導班、輔導網站、出版物等,均與本次遴選選調組織者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西安市公務員局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3.西安市2025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