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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全區教職工隊伍管理,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規定以及區草市小學、區教育局有關規章制度,區教育局同意區草市小學解聘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人員,現予以公告。申辯期為公告之日起30日止。
解聘人員名單:
草市小學 楊 潔,女,1986年12月28日出生。
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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