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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西安市高陵區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18日
為盡快補齊我區養老服務工作短板,加快提升養老服務水平,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52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9〕36號)、《西安市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市政辦發〔2021〕47號)和《西安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積極應對我區人口老齡化新形勢,以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為主線,注重基礎性、兜底性、普惠性,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和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打通堵點消除痛點,盡快破解高陵區養老難題,補齊養老服務工作短板,有效強化基本養老服務,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努力打造符合國家中心城市大西安北跨主城區定位、居于全國中上水平、具有高陵特色的養老服務樣板,為高陵創建老年友好型城區奠定堅實基礎。
二、發展目標
到2022年,每個已建成城市社區至少有1所社區養老服務站,每個街道辦轄區至少建成1所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城市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90%,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到2023年,全區建成1所以失能失智老年人專業照護為主的區級公辦示范性養老院,養老服務設施短板初步補齊、供給結構不斷優化、社會有效投資明顯擴大,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取得長足進展。
到2025年,城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顯著提升,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達100%,基本養老服務有效強化,為老服務更加專業,社會力量主體作用發揮更加充分,養老服務產業規模不斷發展壯大,實現“養、護、醫、康、樂”五位一體協調發展,基本建成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
三、重點任務
重點實施5個行動,完成20項重點任務。
(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行動
著力解決我區養老服務設施供給不足與迅速激增的養老需求不匹配的問題,按照“一社區一站點、一街一中心、一區一院”要求,加快設施建設和薄弱機構改造,推動養老服務設施廣覆蓋、成體系、均衡化布局。
1.配建一批標準化社區養老服務站。補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短板,建設連鎖化、標準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打造城市社區“15分鐘養老圈”。每個社區至少配建1所為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助餐、助浴、助潔、上門服務等基本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站,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規劃、住建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健全完善新建住宅小區與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四同步”工作規則,嚴格落實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社區養老服務用房,民政部門參與評審驗收,并無償接收配套設施。已建住宅小區養老服務設施未達建設標準的,通過回購、租賃、置換等方式進行配置,規模較小具備集中建設條件的住宅群,可采取集中配置方式,確保每個社區養老服務站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到2022年,全區新建13個社區養老服務站、提升改造10個社區養老服務站,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達標率達到100%。(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民政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衛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2.建設一批綜合性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建設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在每個街道辦轄區至少建設1所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運營家庭養老床位等功能的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筑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機構養老床位不少于30張,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原則上所有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應由養老機構運營,重點為本轄區老年人提供全托照護、喘息服務、術后康復等服務,實施“中心帶站點”運營模式,將服務輻射至社區養老服務站,形成街道層面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層面養老服站銜接有序、功能互補的發展格局。到2022年底,全區建成7個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區民政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發改委、區衛健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高陵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區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3.打造一所區級公辦示范性養老院。發揮公辦機構兜底線、保基本和示范作用,將區級養老院建設納入區級重點工程加快推進。建設1所集全托照料、醫療護理、康復保健為一體的區級公辦示范性養老院,重點為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高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支持公辦養老機構在充分滿足兜底保障需求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大力推進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改革,落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管理辦法和政府投資興辦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準,支持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委托社會力量運營,提高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推進公辦養老服務設施公共衛生應急能力提升、應急救援設備配備。到2023年,至少建有1所區級公辦示范性養老院并投入運營;通過持續推進公辦養老院建設,力爭“十四五”期末公辦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本轄區老年人口的1%。(區民政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發改委、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衛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改造一個護理型敬老院。將區農村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工程納入鄉村振興戰略,按照《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建設標準》《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基礎指標》,對區五保戶集中供養中心進行全面改造升級,開辟失能照護單元,增設護理型床位。鼓勵區五保戶集中供養中心在滿足特困人員入住需求的前提下,將空置床位向社會開放。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敬老院編外臨聘工作人員薪酬待遇。到2022年,區五保戶集中供養中心改造提升基本達標,護理型床位占比達60%,滿足有意愿入住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需求。(區民政局、區鄉村振興局、區發改委、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人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養老服務功能提升行動
聚焦居家社區養老、健康養老、智慧養老等多樣化服務需求,完善長期照護服務體系,豐富養老服務內涵,提供高品質的養老服務。
5.推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提質增效。落實西安市老年人能力評估辦法,配合完善老年人能力評估體系。通過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巡訪主動發現、部門數據共享比對等方式,探索確定基本養老服務對象。開展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排查摸底,形成基礎數據庫,推動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開展失能失智和高齡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對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收入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改造,引導有需求老年人家庭開展適老化改造,到2022年確保有需求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應改盡改。逐步推進居住社區無障礙環境建設與改造,積極創建示范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探索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委托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專業化居家上門養老服務。整合利用存量資源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支持養老機構等為老服務社會力量運營社區養老服務站,實施“機構進社區、服務進家庭”全鏈條服務。到2022年社區養老服務站社會力量運營率達70%,推廣老年助餐服務模式,制定獎補實施細則,為老年人提供質優價廉、方便可及的助餐服務,到2023年城市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覆蓋率達70%。(區民政局、區衛健局、區住建局、區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6.提升醫養結合服務品質。落實全市推進醫養融合發展實施方案等政策,支持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以多種形式開展合作,建立雙向轉診綠色通道。到2022年,至少有1所區級直屬老年病醫院、護理院、康復醫院,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5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床位占比達30%以上,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普遍建立簽約合作關系。積極推進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區衛健局、區醫療保障局、區民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7.提高智慧養老服務水平。鼓勵各類養老服務主體運用物聯網、遠程智能安防監控等技術,實現24小時安全自動值守,提升照護服務效率,降低老年人意外風險。推動傳統服務方式與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切實解決老年人在智能技術應用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推動醫療、醫保、救助、戶籍等各類信息資源有效整合,科技工信局到2022年,配合打造具備綜合功能的市級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大力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工作,推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和應用推廣,積極開展智慧健康養老示范基地、示范街道、示范企業創建工作。(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區醫療保障局、區人社局、公安高陵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8.強化養老服務醫療保障能力。落實完善支持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醫保方案,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落實市級安排將適合老年人的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推動建立家庭病床醫保支付機制,穩步提升老年人醫療保障待遇和服務水平。按照國家試點要求和市級安排,圍繞長期護理保險參保繳費和待遇支付等政策體系、護理需求認定和等級評定等標準體系、協議管理和費用結算等辦法及服務評價、管理規范,配合做好市級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體系設計調研,做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準備。(區醫療保障局、區衛健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養老服務質量提升行動
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完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加強養老機構安全管理,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有效促進養老服務質量顯著提升。
9.推動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實施。開展養老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示范創建工作,積極配合做好各類養老服務設施、管理、安全的地方標準創建,推動《養老服務規范助餐服務》西安市地方標準制定落實,逐步推行養老服務品質第三方認證。推動養老機構和行業組織實施標準化管理。持續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全面推進《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和《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國家標準達標工作,到2022年,全區三星級以上養老機構達60%。(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10.強化綜合監管和信用建設。強化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措施,健全養老服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大對養老服務領域違規行為的查處懲戒力度。建立“養老服務+信用”機制,建立覆蓋養老服務企業(機構)法人、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養老服務信用體系,加強信用監管和信息公開。到2022年,基本建立養老服務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被納入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養老機構及服務企業實行重點監管,并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予以懲戒。(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公安高陵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
11.加強養老機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養老機構安全管理機制,夯實街道的屬地管理責任、主管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養老機構的主體責任,加大督查檢查和執法力度。采取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和幫助存量民辦養老機構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針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整改。持續推動解決因未辦理不動產登記、土地規劃等手續問題未能通過消防審驗的養老機構消防審驗問題。(區民政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區消防救援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12.促進農村養老服務提質升級。合理規劃建設農村養老服務設施,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和運營管理。開展養老機構托管運營農村互助幸福院試點。以解決老年人就餐問題為重點,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農村互助幸福院案例。積極扶持各類為老服務組織開展農村互助性養老服務。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健全完善農村留守老年人巡訪制度。大力培育農村為老服務社會組織,強化農村老年人社會支持體系建設。到2022年,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80%。(區民政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四)養老服務市場發展行動
破除制度壁壘,打通發展“堵點”,建立健全體制機制,落實落地扶持政策,發展養老服務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形成經濟增長新動能。
13.減輕養老服務稅費負擔。按照全市養老服務領域優惠扶持政策清單,全面落實各項優惠扶持政策。落實中央和省、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及養老服務機構稅收優惠政策。各有關單位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分戶計算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不得收取相關的接水費、增容費、接口費、開戶費、并網費等類似名目費用。鼓勵各物業服務企業減免養老服務機構物業費。定期對養老服務領域優惠扶持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解決養老服務機構優惠扶持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14.支持各類主體進入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依法做好登記和備案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和政策指引,及時向社會公布我區養老服務供需信息、項目投資指南。推動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養老服務設施,并支持其可持續發展。支持境內外社會資本通過直接投資、公建民營等方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可通過承包經營、委托運營、聯合經營等形式交由企業或社會服務機構參與運營管理。支持養老服務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發展,對已經在其他地方取得營業執照的養老服務企業,不得要求其在本地開展經營活動時必須設立子公司。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在其登記管理機關管轄范圍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到2022年底前,至少引進或培育2-3家連鎖化、品牌化運營的養老服務機構。(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發改委、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投資合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15.加快發展養老服務產業。發展銀發經濟,開發適老化技術和產品,培育和推廣養老服務新模式、新業態。充分利用西安在生物醫藥、裝備制造、高新技術、商貿物流等產業集群的區位優勢,依托現有產業園區基礎,引進養老服務企業,集聚老年產品用品企業,實施優惠政策,減輕企業成本,扶持發展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養老用品生產企業,推進養老服務和產品用品市場發展。引導企業和機構研發安全有效、適合老年人的康復輔具、食品藥品等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定期發布高陵區老年人口趨勢分析預測、養老服務發展藍皮書。支持承辦各類養老服務產業相關的展會,積極搭建養老服務產業交流平臺。(區發改委、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區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深化養老服務業態融合。促進養老服務與教育、文化、健康、旅游、家政、物業等產業融合發展,不斷提供滿足老年人需求的文娛活動、健康養老、養生旅游、居家養老等服務。完善“區-街-社區(村)”三級老年教育學習網絡,延伸至社區養老服務站。支持各類辦學主體參與老年教育,開發老年教育產品和培訓課程,發展老年數字教育新業態。充分發掘高陵的休閑旅游資源,重點圍繞“旅養、文養”,開發建設老年文化旅游項目。支持物業企業、家政公司等服務企業及駐地單位面向社區,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務。培育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示范項目,到2022年,至少形成1個“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典型。(區發改委、區教育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區住建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五)養老服務要素保障行動
聚焦要素短板問題,完善土地、人才、資金等扶持政策,著力構建系統完善、銜接配套的政策支持體系,為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可持續的要素支撐。
17.加強養老服務用地保障。將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照人均用地0.1~0.3平方米的國家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將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中的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通過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監督信息系統,實施規劃建設管控。政府依法處置收回的閑置土地,符合規劃要求的,優先用于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養老服務設施因城市建設需要依法拆遷時,優先安排同等面積的建設用地。“十四五”期間每年供應一批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優先在新建醫療衛生設施周邊或交通便利區域規劃布局,確保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應保盡保、應供盡供,加快補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歷史欠賬。嚴格落實新建住宅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要求,出讓住宅用地涉及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的,在土地出讓公告和合同中應當明確配建、移交的養老服務設施條件和要求。(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強化養老服務隊伍建設。配合支持各類院校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置養老服務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大力支持培訓機構養老服務技能人才培訓工作。按照西安市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安排,大規模培訓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家庭照護者,到2022年全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訓全覆蓋。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健全養老服務行業薪酬體系和動態調整機制,做好養老服務行業入職補貼、崗位補貼等人才激勵政策落實,增強養老服務行業和工作崗位吸引力。積極參與舉辦養老護理員競賽,將選出的典型推薦至相關部門,優先參與“勞動模范”“巾幗建功標兵”“高陵青年五四獎章”等評選,讓養老護理員的勞動創造和社會價值在全社會得到尊重。按照全市統一安排,積極開展養老服務產教融合基地和養老服務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創建。(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充實養老服務工作力量。按照養老服務對象的數量、需求的事項等因素,健全完善養老服務工作體制機制,合理確定開展養老服務所需的崗位和人員,選強配齊區、街、社區(村)三級養老服務工作力量。結合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在街道設立養老服務專職管理崗位、在社區(村)配備養老服務督導員,確保基層養老服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20.加大養老服務資金支持。多層次、多渠道籌措養老服務發展資金,落實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各類獎補政策,吸引企業和社會力量投資養老服務產業。做好養老項目庫建設,對滿足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產權清晰、納入規劃的養老服務機構,積極爭取中央和省、市投融資政策和資金支持。鼓勵區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區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拓展業務,參與全區三級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將養老服務發展所需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逐步加大養老服務財政投入,將不低于55%的區級福彩公益金留成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將養老服務業務經費納入本級部門專項經費。鼓勵商業銀行與我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合作,推出符合養老服務機構需求的擔保貸款產品。鼓勵企業、慈善組織及個人設立養老領域慈善信托,開展養老服務慈善項目。(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區金融工作服務中心、高陵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區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高陵區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全面推動工作落實。各街道要按照《西安市高陵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附件3)的要求把養老服務工作納入年度工作重點任務,完善組織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目標任務,精心謀劃,切實抓好落實。
(二)細化工作措施。區級各責任部門要根據《區級各部門重點任務分解表》(附件2)列出的重點任務,細化工作方案做好工作落實,在本方案印發一個月內明確可量化、可落地的任務措施,報高陵區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涉及《西安市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的部門要積極對接上級部門,細化扶持措施,確保各項扶持政策及時全面落實到位。
(三)強化督查考核。將養老服務重點工作全面納入全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建立督導機制,對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抓好工作任務落實。各部門、各街道要切實履行職責,明確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建立養老服務工作月通報、季點評、年度考核制度,對工作進展較慢、考核評價靠后的,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整改。
(四)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強對我區養老服務重點工作任務和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總結和推廣成功做法、創新舉措、先進事跡,講好“高陵養老故事”,讓全社會及時了解高陵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新進展、新成效,營造尊老、敬老、孝老良好氛圍。
附件:1.西安市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
2.區級各部門重點任務分解表
3.高陵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
4.西安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標準
5.敬老院改造提升基礎指標
附件1
西安市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
一、用地、規劃和建設政策
(一)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憑登記機關發給的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請劃撥用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
(二)利用商業、辦公、工業、倉儲存量房屋以及社區用房等舉辦養老機構,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詳細規劃且不改變用地主體的條件下,可在五年內實行繼續按土地原用途和權利類型適用過渡期政策。
(三)存量土地改變用途用于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經審查符合詳細規劃的,應依法依規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建成的養老服務設施由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使用的,原劃撥用地可繼續劃撥使用,不增收改變規劃地價款。
(四)凡利用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的獨棟建筑或者建筑物內的部分樓層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動遷計劃說明、臨時改變建筑使用功能說明、環評審批文件或備案回執。(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按職責分工對接落實)
二、可享受的稅費優惠政策
(五)對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并向行政審批部門備案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免征增值稅。
(六)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可以享受以下稅費優惠政策:(1)提供社區養老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2)提供社區養老服務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3)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免征契稅。(4)用于提供社區養老的房產、土地,免征不動產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用于提供社區養老的建設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確因地質條件等原因無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5)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七)對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稅法規定條件并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養老服務機構,其取得的符合條件的收入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
(八)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1)國土資源部門收取的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耕地開墾費、土地登記費;(2)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收取的房屋登記費、白蟻防治費;(3)人防部門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批準設立的涉及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區稅務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委、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對接落實)
三、建設資助政策
(九)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或其他社會力量利用非財政資金舉辦養老機構,在本市范圍內新建的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給予10000元建設補助,通過租賃或購買改擴建的養老機構,每張床位給予5000元建設補助。養老機構建設補貼優先支持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養老機構,所需資金由市和區縣(開發區)按照5:5的比例承擔。試點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補助可參照改擴建養老機構床位建設補助執行。
(十)支持鎮街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鎮街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項目市級給予最高1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此項補助不與養老機構床位建設補助重復享受。
(十一)支持社區養老服務站建設,新建社區養老服務站市級給予最高6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提升改造的社區養老服務站市級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十二)支持敬老院改造提升,市級按照敬老院改造提升實際投入的 30%予以補助。
(十三)支持發展老年人助餐服務,對符合標準的新建老年人助餐點,市級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補助。
(十四)支持開展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對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脫貧人口、低保對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改造,農村家庭改造按每戶不超過2000元,城鎮家庭改造按每戶不超過400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所需補助資金由市和區縣(開發區)按照5:5的比例承擔。(區民政局、區衛健局、區殘聯、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對接落實)
四、運營資助政策
(十五)鼓勵養老服務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發展,對在全市范圍內經營養老機構3家以上或連鎖經營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10家以上,服務質量良好的養老服務機構,經綜合評定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
(十六)提高養老機構運營補助標準。對養老機構按星級分類別給予運營補助,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二星級、一星級養老機構收住失能老年人的,分別按照每人每月225元、150元、120元、100元、80元進行補助;收住半失能老年人的,分別按照每人每月150元、120元、90元、70元、50元進行補助;收住自理老年人的,分別按照每人每月80元、60元、40元、30元、20元進行補助。對民營(含公建民營)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給予入住老年人運營床位補助和社區居家服務運營補助。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優先支持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養老機構,所需補助資金由市和區縣(開發區)按照5:5的比例承擔。
(十七)提高社區養老服務站運營補助標準。對已運營的社區養老服務站每年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運營補助。所需補助資金由市和區縣(開發區)按照5:5的比例承擔。
(十八)提高農村互助幸福院運營補助標準。對已投入運營的農村互助幸福院每年給予1.5萬元—2.5萬元的運營補助。所需補助資金由市和區縣(開發區)按照5:5的比例承擔。
(十九)按符合條件老年人的實際就餐天數,給予老年人助餐點每人每天2元的就餐服務補貼。所需補助資金由市和區縣(開發區)按照5:5的比例承擔。
(二十)支持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對養老服務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制定中在主要制定單位最靠前的本市企業或者社會組織,市級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承擔養老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經驗收合格的企業或社會組織,市級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十一)提高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費用政府承擔比例提高至70%。(區民政局、區衛健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對接落實)
五、醫養結合資助政策
(二十二)支持醫療機構轉型發展,對三級甲等醫院打造醫養結合服務示范基地的一個項目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二級醫院轉型發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一個項目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十三)支持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對養老機構內增設醫務室、診療室、護理站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設立康復醫療中心、護理中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設立老年專科醫院或一級以上綜合醫院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助。
(二十四)鼓勵醫療機構為養老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和支撐,對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訂醫養結合合作協議的,每簽訂一家養老機構,并按協議完成服務,每年給予醫療機構5萬元補助資金。
(二十五)支持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創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創建成功后,按照醫療機構等級分別給予每個機構5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022—2023年市級財政共安排3000萬元用于醫養結合補助項目,具體補助辦法由市衛生健康委會同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另行制定。(區衛健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對接落實)
六、人才隊伍建設政策
(二十六)鼓勵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入職養老護理崗位,對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畢業一年內的往屆畢業生,進入本市養老服務機構專職從事一線養老護理工作的,給予本科及以上畢業生5萬元、專科(高職)畢業生4萬元、中職畢業生3萬元的一次性入職獎勵,分3年,每年按照30%、30%、40%的比例發放。
(二十七)建立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制度,對連續在同一養老服務機構從事一線養老護理工作一年以上的,按照初級至高級技師分別給予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崗位補貼。兩年過渡期內未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每人每月補貼200元,兩年后仍未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不再給予補貼。
(二十八)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按留用人數對單位給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二十九)對獲得部、省、市級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的護理員按規定給予3000—30000元一次性獎勵。
(三十)放寬年齡限制,允許養老服務機構超齡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
(三十一)對到我市養老服務機構工作的執業醫護人員,采取以評代考方式進行職稱評審。對我市各級醫療機構派至養老服務機構提供醫護服務的人員,服務時間計入基層支醫時間,同等條件下優先職稱評審。(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區衛健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對接落實)
七、其他政策
(三十二)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與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享受同等補貼政策。
(三十三)境外資本在本市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享受境內資本同等待遇。境外資本在本市設立的養老機構接收特困供養老年人的,享受運營補貼等同等優惠政策。
(三十四)對基本養老服務對象能力評估給予補助。(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衛健局、區發改委按職責分工對接落實)
區級相關部門要按照西安市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主動對接市級相關部門,明確各項獎補的具體實施辦法,做好區級資金配套和政策細化落實。各單位具體配套落實辦法要報區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
附件2
區級各部門重點任務分解表
| 牽頭單位 | 序號 | 任務內容 | 完成時限 | 配合單位 |
區民政局 | 1 | 建成至少1所區級公辦示范性養老院并投入運營。 | 2023年 | 區住建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發改委 |
2 | 建成5個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新建13個社區養老服務站,提升改造10個社區養老服務站。 | 2022年 | 區住建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發改委、區衛健局、高陵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區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
3 | 敬老院改造提升基本達標,護理型床位占比達60%。 | 2022年 | 區發改委、區鄉村振興局 | |
4 | 實施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 | 2022年 | 區衛健局、區殘聯 | |
5 | 社區養老服務站社會化力量運營率達70%。 | 2022年 | / | |
6 | 城市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覆蓋率達70%。 | 2023年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7 | 全區三星級以上養老機構達60%。 | 2022年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8 | 全區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80%。 | 2022年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
9 | 開展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訓。 | 2022年 | 區人社局 | |
10 | 基本建立養老服務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被納入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養老機構及服務企業實行重點監管,并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予以懲戒。 | 2022年底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公安高陵分局 | |
11 | 對滿足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產權清晰、納入規劃的養老服務機構,積極爭取中央和省、市投融資政策和資金支持。 | 持續性工作 | 區金融工作服務中心、區財政局、高陵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區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
12 | 每年組織參加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 | 持續性工作 | 區人社局 | |
13 | 按照養老服務對象的數量、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開展養老服務所需的崗位和人員。 | 持續性工作 | 區委編辦、區人社局 | |
區衛健局 | 1 | 貫徹落實西安市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實施方案。 | 持續性工作 | 區民政局、區醫療保障局 |
2 | 至少有1所區級直屬老年病醫院、護理院、康復醫院,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5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床位占比達30%以上。 | 2022年 | / | |
3 | 積極建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 | 2022年 | / | |
4 | 以居家老年人為重點人群,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 持續性工作 | / | |
5 | 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以多種形式開展合作,建立雙向轉診綠色通道。 | 持續性工作 | 區民政局 | |
區人社局 | 1 | 貫徹落實西安市養老服務人才建設方案。 | 持續性工作 | 區民政局、區教育局 |
2 | 按照上級政策規定配套落實西安市養老機構護理崗位工作人員入職補貼、崗位補貼試行辦法,全面落實見習補貼、入職補貼、護理員崗位津貼等政策。 | 2022年 | 區民政局、區財政局 | |
3 | 開展養老服務產教融合基地和養老服務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創建。 | 2022年 | 區民政局 | |
4 |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敬老院編外臨聘工作人員薪酬待遇。 | 2022年 | 區民政局 | |
區醫療 保障局 | 1 | 落實完善支持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醫保方案,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 | 2022年 | 區衛健局、區民政局 |
2 | 配合做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設計,為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做好準備。 | 2022年 | 區衛健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殘聯 | |
資源規劃 高陵分局 | 1 | 將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將養老服務設施項目用地矢量圖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進行規劃建設管控。 | 2022年 | 區民政局 |
2 | 在醫療衛生設施周邊或交通便利區域規劃布局一批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十四五”期間每年供應一批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對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應保盡保,應供盡供。 | 2025年 | 區民政局、區衛健局 | |
3 | 制定落實新建住宅小區與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四同步”(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的工作方案,嚴格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社區養老服務用房,確保新建住宅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達標率達到100%。 | 2022年 | 區住建局、區民政局 | |
區住建局 | 1 | 至少形成1個“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典型。 | 2022年 | 區民政局 |
2 | 加強居住社區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 | 持續性工作 | 區殘聯 | |
3 | 推動解決因未辦理不動產登記、土地規劃等手續問題未能通過消防審驗的養老機構消防審驗問題。 | 2022年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民政局 | |
區財政局 | 1 | 要把養老服務發展所需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將不低于55%的本級福彩公益金留成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將養老服務業務經費納入本級部門專項經費。 | 持續性工作 | 區民政局、區衛健局、區人社局 |
2 | 按照政策規定落實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資金。 | 2022年 | 區民政局、區衛健局、區人社局 | |
區發改委 | 1 | 制定公辦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標準。 | 2022年 | 區民政局 |
區教育局 | 1 | 完善“區(縣)—街(鎮)—社區(村)”三級老年教育學習網絡,將老年教育延伸至社區養老服務站。支持各類辦學主體參與老年教育,開發老年教育產品和培訓課程,發展老年數字教育新業態。 | 2022年 | 區民政局 |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1 | 開展智慧健康養老示范基地、示范街道、示范企業創建工作。 | 2022年 | 區衛健局、區民政局 |
2 | 扶持發展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養老用品生產企業,引導企業和機構研發安全有效、適合老年人的康復輔具、食品藥品等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 | 2022年 | / | |
3 | 落實完善支持家政服務企業開展為老服務的政策措施,促進家政服務企業面向社區,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務。 | 2022年 | 區民政局 | |
4 | 配合建設具備綜合功能的市級養老服務信息平臺。 | 2022年 | 區民政局、區衛健局、區醫療保障局、區人社局、公安高陵分局 | |
區市場監督 管理局 | 1 | 配合做好各類養老服務設施、管理、安全的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 | 持續性工作 | 區民政局 |
2 | 對經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或備案的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等收費按居民生活類價格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 2022年 | 區民政局 |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1 | 圍繞“旅養、文養”,開發建設老年文化旅游項目。 | 持續性工作 | 區發改委 |
區統計局 | 1 | 定期發布西安市高陵區老年人口趨勢分析預測。 | 持續性工作 | 公安高陵分局 |
區稅務局 | 1 | 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稅收優惠政策。 | 持續性工作 | 區民政局 |
附件3
西安市高陵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任務分解表
單位任務 項目及時限 | 區級養老機構 | 敬老院 改造提升 | 鎮街養老服務中心 |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 | 備注 | ||||||||
任務數 | 已有數 | 2021年 | 2022年 | 社區數 | 已有數 | 2021年 | 2022年 | ||||||
新建 | 改造提升 | 新建 | 改造提升 | ||||||||||
鹿苑街道 | 1 | 1 | 8 | 6 | 1 | 1 | 1 | 2 | 1.區級養老機構和敬老院改造提升由區民政局牽頭實施; 2.社區內有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的不再建設養老服務站; 3.各街道任務根據轄區內截止2020年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現狀確定。 | ||||
通遠街道 | 1 | 0 | 1 | ||||||||||
崇皇街道 | 1 | 0 | 1 | 6 | 3 | 3 | 2 | ||||||
姬家街道 | 1 | 0 | 1 | 6 | 3 | 2 | 1 | 1 | 1 | ||||
涇渭街道 | 1 | 1 | 8 | 4 | 1 | 1 | 3 | 2 | |||||
耿鎮街道 | 1 | 0 | 1 | 1 | 1 | ||||||||
張卜街道 | 1 | 0 | 1 | ||||||||||
區民政局 | 1 | 1 | |||||||||||
合 計 | 1 | 1 | 7 | 2 | 3 | 2 | 29 | 16 | 7 | 5 | 6 | 5 | |
附件4
西安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標準
| 類別 | 配建指標 | 功能設置 | 服務內容 |
區縣(開發區) 養老院 | 到2023年,每個區縣(開發區)至少建成1所公辦示范性養老院投入運營;“十四五”期末,公辦養老機構床位數達本轄區老年人口的1%。與醫療機構合作或與醫院毗鄰建設,開通就醫綠色通道和醫生定期診療服務,接入養老服務信息平臺。 | 具備專業照護能力,設置生活照護區、入住服務區、衛生醫療區、康復保健區、文化娛樂區等功能區域,同時設置失智老人照護單元。 | 以服務失能失智老年人為主,提供全托、失能失智老年人幫扶、專業術后和日常康復、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及管理等服務。 |
鎮街綜合養老服務中心 | 一般應為獨立場所,建筑面積≥1500㎡,床位總數≥30張,其中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可接入養老服務信息平臺。 | 應設置托養護理區、生活照料區、休閑娛樂區、文化教育區、健康管理區、人文關懷區和運營管理區等功能區域,有條件的可設置老年用品體驗區。 | 在為鎮街轄區內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全托式集中照護服務的同時,面向社區和居家老年人提供日托、上門服務、運營家庭養老床位、居家探訪、老年食堂、老年活動、失能失智老年人幫扶、基礎康復等服務。 |
社區養老服務站 | 日間照料床位≥10張,原則上建筑面積≥300㎡,可接入養老服務信息平臺。 | 應設置生活照料區、休閑娛樂區、文化教育區、健康管理區等。 | 服務對象主要為社區和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緊急救援、助餐、助浴、助潔、上門服務等基本養老服務。 |
農村互助幸福院 | 日間照料床位≥8張,原則上建筑面積≥100㎡。 | 應設置生活照料區、休閑娛樂區、文化教育區等。 | 為轄區內老年人特別是留守老年人提供鄰里互助、定期探訪、親情聯絡、健康體檢、生活照料、志愿服務、緊急救援等養老關愛服務。 |
附件5
敬老院改造提升基礎指標
| 1 | (一)建筑標準 | 1.入住對象用房抗震設防標準應為重點設防類。 |
2 | 2.建筑物耐火指標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 |
3 | 3.室內通道和床鋪間距應滿足輪椅和救護床進出及日常護理需要。 | |
4 | (二)設施設備 | 1.應配置包括給排水、采暖、通風、供電、安保、通信、消防、網絡設備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 |
5 | 2.入住對象生活用房應集中供應生活熱水或配置制備生活熱水的設備。 | |
6 | 3.入住對象生活用房應配置衣物儲藏空間和洗滌、洗浴設施,并宜內設衛生間。 | |
7 | (三)院區場地 | 1.院區應設置通透式圍墻或圍欄裝置,形成相對獨立空間。 |
8 | 2.場地應包括院區道路、室外活動場、衣物晾曬場、停車場、堆場等,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置供養對象從事作業勞動的場地。 | |
9 | (四)用房功能 | 1.應設置入住對象用房,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用房、醫療保健用房、公共活動用房。 |
10 | 2.應設置管理服務用房,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用房、附屬用房。 | |
11 | 3.入住對象生活用房宜與醫療保健、康復、娛樂、社會工作服務等設施貫連。 | |
12 | 4.入住對象居室和休息室不應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 |
13 | (五)適老化改造 | 1.出入口、門廳應設置坡道。 |
14 | 2.平臺、臺階、樓梯等設置應符合供養對象使用要求。 | |
15 | 3.對居住區緣石坡道、輪椅坡道、公共出入口、扶手、走道、電梯等設施和部位應實施無障礙改造。 | |
16 | 4.地面做防滑處理。 | |
17 | (六)照護型床位 | 1.應根據便于為失能入住對象提供服務和方便管理的原則設置照護單元。 |
18 | 2.照護型床位的配套設備包括生活照護設備、醫療設備、康復設備、安防設備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 | |
19 | (七)消防安全 | 1.對不需要設置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筑,應當加強物防、技防措施,在人員住宿和主要活動場所安裝獨立式煙感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配備應急照明和滅火器材。做好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
20 | 2.燃氣設施使用正確,無私自拆、移、改動燃氣裝置的情況。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維護和保養燃氣設施設備。 | |
21 | 3.對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管路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 |
22 | 4.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等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 |
23 | (八)信息化 | 1.應建立涵蓋信息采集、能力評估、健康監測等基本信息的基礎數據庫并基本實現對院內老人、工作人員的信息化管理。敬老院信息化平臺應留有接入全市養老服務信息平臺端口,實現數據共享、信息互通和動態管理。 |
24 | 2.院內應配套安裝高清視頻監控,入住的重點人員配備智能監測設備和安全防護手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