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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條件
擁有高陵區戶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高于我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低于我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且財產狀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條件的城鄉居民家庭。
二、申請材料
1.書面申請書;2.《西安市高陵區城鄉低保邊緣家庭認定申請確認表》;3.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口簿、身份證或居住證復印件;4.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近12個月收入證明;5.家庭成員的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復印件;6.家庭成員有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復印件;7.家庭成員有在校高中生或大學生的提供在校學習證明;8.家庭成員有患慢性病、重大疾病人員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診斷書及一年內診療疾病花費票據或住院結算票據;9.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協議復印件;10.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11.失業人員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12.其他應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認定時效
自認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